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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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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幣稅(Seigniorage)

目錄

鑄幣稅的概念[1]

  鑄幣稅是指貨幣鑄造成本低於其面值而產生的差額。由於鑄幣權通常只有統治者擁有,因此它是一個種特殊的稅收收入,是政府的一個重要收入來源。可見鑄幣稅並非通常意義上的稅,它是一個特定的經濟概念,指貨幣面值與創造貨幣所需成本之間的差額。

  鑄幣稅一般是指由於政府擁有印製貨幣的壟斷權而能獲得的收入。由於印製貨幣需要花費的成本極低, 而印出的鈔票本身具有購買力, 政府可以用它來換取商品與服務。鑄幣稅的征收能否成功, 取決於一國的實際貨幣需求能否在征收期內有效地增加。當一國實際貨幣需求增加時, 通過增發貨幣進入流通, 給政府提供了某些免費的資源, 這種購買力的收益, 就是鑄幣稅的含義。[2]

  當今鑄幣稅已為各國廣泛使用, 其主要用途是兌換外匯、彌補財政赤字和彌補戰時軍費開支的不足, 而作為一種工具用於調節巨集觀經濟中的內需不足, 則尚未在經濟學的理論與實踐中得以明確的體現。本文認為在通貨緊縮時期, 政府通過征收鑄幣稅, 運用財政赤字貨幣化的方法, 就能夠在繼續執行積極財政政策的同時, 有效地控制國家的債務負擔,從而實現對巨集觀經濟的強有力的調控。下麵就征收鑄幣稅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種經濟效應進行一些初淺的分析。[2]

鑄幣稅的界定[3]

  鑄幣稅(seignorage)一詞最初起源於封建社會時期的歐洲,指封建領主憑藉自己鑄造貨幣的特權而獲得的凈收入,即鑄造貨幣的收入超過其成本的部分。歷史上,封建領主常常通過降低鑄幣的成色、減少鑄幣重量等方式來收取鑄幣稅,而鑄造貨幣的特權使他們擁有穩定的鑄幣稅來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鑄幣稅更像是壟斷市場上壟斷者獲得的壟斷利潤

  進入紙幣本位制度以後,鑄幣稅的含義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且在不同的文獻中其含義也有所不同。在現代西方經濟學文獻中,鑄幣稅的討論常常與財政赤字貨幣化聯繫在一起。當政府通過增加貨幣發行來彌補財政赤字時。價格水平上升,貨幣持有人受到損失,而政府卻因此增加了收益。這種收益來源於一國政府(通過中央銀行)所擁有的貨幣發行的壟斷地位,與封建領主憑藉其壟斷地位所獲得的鑄幣稅非常相似,均是以犧牲貨幣持有人的利益為代價,因此,此時政府所征收的鑄幣稅也叫“通貨膨脹稅”(曼昆,2000;多恩布希等,2003;Blanchard,2005)。

  《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機會成本的角度來對比金本位與紙幣本位的社會收益與成本,從而對鑄幣稅提出了不同一般的解釋。它特別提出了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用特別提款權或美元等國際貨幣替代黃金所產生的以鑄幣稅形式存在的社會收益。可見,美元國際化的鑄幣稅收益是相對於黃金作為貨幣而言的。

  與經濟學家不同,中央銀行對鑄幣稅的解釋似乎更具有實際意義。國際清算銀行(2003)將鑄幣稅定義為中央銀行因壟斷貨幣發行而獲得的利潤,它等於中央銀行的非利息負債與政府長期債券利率的乘積。由於中央銀行發行基礎貨幣而獲得的收入記入了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項目中,所以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但與其他債務不同的是,這筆債務是無息的,中央銀行可以無償借用。中央銀行則用之於購買政府債券,由此得到相應的利息收入才可以視為壟斷貨幣發行所獲得的“鑄幣稅”。正是基於這樣的原理,加拿大中央銀行——加拿大銀行對鑄幣稅做出了非常相似的解釋,唯一的區別是需要在這種收益中減去基礎貨幣發行與流通的成本。一般來說,貨幣發行與流通的成本是相對比較低的,常常可以忽略不計。

關於鑄幣稅的幾種不同解釋
來源解釋
《新帕爾格雷夫
經濟學大辭典》
使用紙幣替代黃金而節約的社會資源,其價值可以通過計算貨幣需求曲線以下介於市場利率和供給紙幣的成本之間的範圍。在國際貨幣體系中,使用特別提款權或美元之類的儲備資產來取代黃金,將產生以鑄幣稅形式出現的大量社會收益,其數量相當於資本的機會成本超出為提供該應用資本所花成本的部分。
國際清算銀行中央銀行因壟斷貨幣發行而獲得的利潤,等於通貨餘額(中央銀行非利息負債)×政府長期債券利率。
Blanchard貨幣發行所帶來的收益,等於名義貨幣增長率×實際貨幣餘額。鑄幣稅是一國政府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之一。
加拿大銀行中央銀行以發行通貨所獲得的收入投資於政府債券鎖獲得的利息——貨幣發行與流通成本。

鑄幣稅的演變過程[4]

  鑄幣稅含義的變化是隨著貨幣制度的變化以及經濟發展的變化而逐步演化的。下麵我們從用來交易的一般等價物的演變來闡述各時期的鑄幣稅的涵義,會讓我們對鑄幣稅有更清楚的認識。

  一、實物貨幣時期

  在用貝殼、活禽、大米等實物作為貨幣的時代,鑄幣稅並不存在。因為貝殼這類東西不是人們可以任意製造的,它必須通過商品交換才可以取得。

  二、金屬貨幣時期

  在金屬貨幣時代早期,貨幣以等值的黃金或白銀鑄造,其本身的價值與它所代表的價值是相等的,因此這時候的貨幣鑄造權是不受限制的,鑄幣者也得不到額外的差價收入,這時候的鑄幣稅應該也為零。

  到了金屬貨幣時代中後期,貨幣鑄造權歸各國統治者所有。由於儲藏和運輸足值貨幣成本很高,並且由於磨損和破裂導致硬幣自己會失去重量,所以足值的貨幣需要花費高成本去保存。於是統治者開始對購買鑄幣的人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時的鑄幣稅就是鑄幣者向購買鑄幣的人收取的費用扣除鑄造成本後的凈利潤

  不久以後,統治者發現,貨幣的實際價值即使低於它的面值,同樣可以按照面值在市面上流通。以英國鑄幣稅的發展過程為例,早期英國的金幣是王室以足值的黃金鑄造的,一英鎊就是一磅黃金,這時沒有額外收入的鑄幣稅。後來鑄幣者發現,沒有必要用足值的黃金鑄造,就摻入了一半銅,但其購買力卻與原來一英鎊相同,這時半磅黃金的鑄幣稅出現了,接下來摻假越多,鑄幣稅就越多。

  於是統治者為謀求造幣的短期利潤,開始降低鑄幣的成色和減少鑄幣的重量來獲取鑄幣稅,即所謂“硬幣削邊”。這時的鑄幣稅實際上就演變成了貨幣面值大於其實際價值的差價收入。這種差價越大,鑄幣稅就越多。當然鑄幣稅不是無限制的,因為貨幣的鑄造數量要受到貴金屬產量的限制,當貨幣的面值較大地偏離其實際價值時.貨幣的鑄造數量增大到一定數量,必然會造成貨幣貶值,從而迫使鑄幣者提高貨幣的實際價值。可見,這一階段出現的鑄幣稅是以降低了貨幣的金屬含量和成色而獲得的額外凈利潤,不再是上面所說的鑄造貨幣的凈利潤

  三、信用貨幣時期

  雖然在金屬貨幣時代硬幣削邊可能會導致通貨膨脹,但是不會導致惡性通貨膨脹,直到信用貨幣(fiat money)的發明這種情況就改變了。

  隨著貨幣代表的價值與其實際價值的進一步脫離,人類社會漸漸進入了信用貨幣時代。信用貨幣的一個重要優點是節約交易成本,從而大大地促進了商品交易的發展,提高了經濟效率。以前用來作為貨幣或者是貨幣儲備的商品都用到別處了,除了黃金還保持了貨幣的作用進行國際交易,其它曾經作為貨幣的等價物如銀、銅、貝殼等等已經僅僅成為普通商品或者收藏者的藏品了。

  在信用貨幣階段,由於實行了兩級銀行體制,中央銀行控制了貨幣發行權,開始發行完全沒有金銀準備的紙幣,從而使得紙幣擺脫貨幣金屬自身價值的羈絆,信用貨幣的價值是法定授予的,因此生產信用貨幣的成本大幅下降,幾乎為零。不用金幣印製紙幣也可以代表一英鎊,也就是說。在信用貨幣制度下,面值一英鎊的紙幣與一英鎊金幣有同等的購買力。這時的鑄幣稅就是一英鎊黃金的價值減去印製一英鎊面值紙幣的費用。由於紙幣的製造和發行成本遠低於其面值,因此貨幣當局通過發行紙幣可以獲得大量的鑄幣稅收入,而也正是因為發行信用貨幣的成本很低,並且它沒有真正的內在價值,只有當貨幣發行量被嚴格控制時才能保證其價值,如果過度地發行信用貨幣以獲取鑄幣稅很容易導致惡性通貨膨脹。

  四、全球經濟一體化時期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深入,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越來越頻繁,一國貨幣由於進行商品貿易流通或作為全球貨幣市場交易客體,被非發行國居民持有而具有了國際金融特質,因此,此時鑄幣稅的概念經常是與國際金融相聯繫的,這時就出現了拓展的國際鑄幣稅。拓展的國際鑄幣稅指的是發行該貨幣的國家,由於該貨幣被外國人持有作為交易和儲備貨幣,由此所得的資產(實物或金融資產)收入減去向外國人支付的利息,再減去該貨幣國際通用時所花費的額外管理費用(K.Pilbeam,1992)。

  在嚴格的金本位制度下,黃金直接行使貨幣基本職能,一國同他國進行國際貿易,獲得別國商品和勞務的同時,也會放棄另一種實際資源——黃金。這種轉移體現的是等價交換的原則,因此一國與他國相比並不享有鑄幣稅特權。在金塊本位制金匯兌本位制下,信用貨幣的流通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可能,處於國際貨幣體系中心地位的國家可以使用本國貨幣來交換他國商品和資本的控制權,這些貨幣在境外的結存可以為中心國家帶來一定的鑄幣稅收入。但由於這兩種貨幣制度都是以黃金為基礎,為保證本幣與黃金兌換性的承諾,一國在輸出其貨幣時,必須受到其黃金儲備量的約束,因此一國只能獲得相對有限的鑄幣稅。總之,在任何金本位制下,一國對國際鑄幣稅的索取無法突破金屬限制。

  當然,只有強勢貨幣才有能力獲得國際鑄幣稅。比如美元是硬貨幣,美國印製一張面額為100美元的鈔票的成本大概只有幾美分,而光中國就有幾千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可以想象僅僅中國給美國創造的鑄幣稅收入就非常可觀,美國由於強勢貨幣政策獲得了巨大的鑄幣稅收益。正是由於美國利用美元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地位向全世界征收了巨額鑄幣稅,以至於戴高樂將軍曾一度譴責美元的這種地位是“一種過分的特權”。

  五、電子貨幣時代

  電子貨幣的產生會替代通貨導致鑄幣稅的減少,一旦電子貨幣被廣泛作為小額交易的支付工具使用,可能會取代中央銀行發行的通貨,則中央銀行的鑄幣稅收入會大幅減少。正是由於電子貨幣具有通貨的某些重要特征,因此也產生了電子貨幣的發行權是否應為中央銀行擁有的爭議。例如,歐盟各成員國就一致認為,中央銀行發行通貨的法律壟斷里並不包括電子貨幣產品。因此,未來電子貨幣很可能由中央銀行以外的實體發行,這樣可獲得的鑄幣稅收入顯然將減少。目前,電子貨幣對通貨需求的影響以及由此導致的鑄幣稅收入的減少還很難計算。原因有兩個:第一,目前對公眾使用通貨行為的瞭解仍十分有限;第二,缺乏消費者和企業對電子貨幣的需求的具體數據。

鑄幣稅的分類[4]

  鑄幣稅的歷史演變說明,鑄幣稅在不同歷史條件下呈現不同的形態和內容,隨著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和體制因素都會滲透到鑄幣稅涵義裡面來,因此,根據研究鑄幣稅視角和方法的不同,現在鑄幣稅有很多種定義,本文只介紹下文分析時需要用到的兩種常見的分類定義。

  一、廣義和狹義鑄幣稅

  在信用貨幣時代,廣義的鑄幣稅泛指政府從貨幣發行中獲得的收益,這裡說的貨幣發行,不是指現金髮行,而是廣義的貨幣創造,它包括新增的基礎貨幣本身和由於新增基礎貨幣所實現的收入(比如新增基礎貨幣相當於政府發行無息債券所節省的利息成本;向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後得到的利息收入和購入外匯後取得的經營外匯的收益等等),一般我們在新聞或者專業著作里而所看到的鑄幣稅都是指廣義鑄幣稅。

  狹義的鑄幣稅收入的概念很簡單,它就是基礎貨幣實際價值的變動額。

  二、自願和非自願鑄幣稅

  這種定義方法是Kevin M Kochome(1998)提出的。自願的鑄幣稅表示貨幣當局滿足隨著經濟發展增加的貨幣需求而發行的貨幣所取得的收入。假定初始處於均衡狀態,如果貨幣發行的增加量恰好與經濟中的實際貨幣需求相符,則不會影響原有持有貨幣的經濟主體的福利狀況,這時候發行的貨幣為自願的鑄幣稅收入;但如果貨幣發行的增加量超過了實際貨幣需求量的增加,並導致了一定程度的物價上漲,那麼會使得原先持有的單位貨幣的購買力下降,從而降低了個體的福利水平,而超過實際貨幣需求引起物價上漲的貨幣發行,近似於通過通貨膨脹進行徵稅,這一部分一般視為非自願的鑄幣稅,它與通貨膨脹稅更為接近。

鑄幣稅和通貨膨脹稅的區別與聯繫[5]

  一般來說,這兩者是不同的。鑄幣稅度量了政府可以通過印刷鈔票而攫取的實際資源數量,通貨膨脹稅度量了由通貨膨脹引起的實際貨幣價值的下降。

  ①當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未引起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通貨膨脹稅為零,政府就獲得了鑄幣稅。

  ②當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引起了通貨膨脹,但是通貨膨脹率小於貨幣增長率時,政府得到的鑄幣稅中包含了通貨膨脹稅。

  ③當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引起了通貨膨脹,且通貨膨脹率等於貨幣增長率時,政府得到的鑄幣稅就等於通貨膨脹稅

  ④當通過膨脹率大於貨幣增長率時,這時高於貨幣增長率的通貨膨脹可能是由於貨幣增長以外的因素直接造成的。這時公民的通貨膨脹損失高於政府的鑄幣稅。通貨膨脹稅也是一個財政學上的概念。

鑄幣稅的獲取

  在匯率保持穩定的條件下,一國政府可以通過以下四條途徑獲得鑄幣稅。

  其一,在通貨膨脹率為零的條件下,國際和國內利率的下降使貨幣的周轉速度不斷下降,社會實際貨幣餘額的需求增加,使民間部門向中央銀行出售外國資產以換取本國貨幣,中央銀行就可以通過印製鈔票換取外匯儲備。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通過增加外匯儲備來獲取鑄幣稅。

  其二,執行固定匯率制的國家,當世界其他國家出現通貨膨脹時,隨著國外價格的上升,由購買力平價理論導出國內價格也將會上升,名義貨幣餘額的實際購買力將下降,對貨幣的超額需求就會產生,中央銀行通過適量增加貨幣供給以抵消價格上升,使實際貨幣餘額保持不變。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隨著國內價格水平的上升收取了鑄幣稅,並不減少任何儲備。

  其三,當一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的潛在增長引起實際貨幣餘額需求的同步增長時,如果中央銀行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社會對實際貨幣的增長需求而不出現超額供給時,政府可以通過發行貨幣取得鑄幣稅,而不會引起通貨膨脹。

  其四,當一個國家的國內商品供給過剩且存在失業時,政府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會引起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如果央行所增加的貨幣供給恰好能滿足政府通過公共工程建設所引起的實際貨幣的超額需求時,就不會出現貨幣的超額供給,政府也可以由此而獲得鑄幣稅。

鑄幣稅的經濟效應[2]

  一、鑄幣稅彌補財政赤字的效應

  自1997 年10 月以來, 中國經濟除在2000 年的幾個月中出現了物價持平或略有上升外, 其他時間始終處於通貨緊縮的陰影之中而難以擺脫。從1998 年開始, 中央執行了積極的財政政策, 通過增加公共工程的支出刺激經濟增長, 但由於財政赤字的缺口限制, 公共工程的投資力度相對於實際需求來說, 仍顯不足, 社會的低物價、低就業和經濟的低效率始終困擾著我國經濟。政府面臨著兩難的選擇: 要麼增加公共投資, 加大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力度, 這時政府就必須面對日益龐大的財政赤字; 要麼決定減少公共投資, 讓積極的財政政策逐漸淡出,但必須為可能出現的經濟持續低迷、失業增加和資源閑置而付出機會成本的高昂代價。由此看來,2002 年上半年有關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逐漸淡出的一場爭論, 其實質並不是在我國通貨緊縮時期要不要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問題, 而是在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後隨之產生的龐大的財政赤字如何彌補的問題。近幾年來我國的國債負擔日益加重。在2002 年我國編製的預算中, 赤字額達3 098 億元人民幣, 占GDP 的3% 左右。截止到2001 年底, 我國的國債餘額是18 700 億元人民幣, 占GDP 的比重為18%左右。財政赤字問題並不僅僅是一個關係到政府財政收支的問題, 當財政赤字不斷增大時, 政府就會想方設法地增加稅收, 以彌補赤字, 但卻有害於經濟的發展。例如, 1998 年我國在增加1 000 億元人民幣公共工程投資的同時, 也曾下令增加1 000 億元人民幣稅收。

  在巨集觀經濟理論中, 增加公共工程支出屬於擴張性財政政策, 增加稅收則屬於緊縮性財政政策, 兩種互為矛盾的政策同時使用, 其推動經濟增長的政策總效應會因政策效應的相互抵消而被大打折扣。

  征收鑄幣稅, 當然會增加國家收入, 彌補赤字, 但與征收普通稅有著本質的區別。首先, 普通稅通過稅務部門向民間征收, 鑄幣稅則是通過中央銀行增發貨幣來實現, 其征收的方式是不同的。其次, 征收普通稅的稅基是當年度已生產出的國民收入, 其征收的結果必然會造成民間收入與支出的減少。鑄幣稅的稅基是潛在的國民收入, 其征收的結果反而會使民間的收入與支出增加, 引導經濟向好的方向發展。

  在蕭條時期征收鑄幣稅, 就等於為政府提供了一支點石成金的魔杖, 它可以將潛在的國民收入轉變為現實的國民收入, 從而使政府和民間都增加收入, 實現雙贏。第三, 普通稅的征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基本保證, 不徵稅就無法使政府部門正常有效地工作。它是一種經常性的財政政策工具。鑄幣稅的征收是政府調控巨集觀經濟的一種工具, 其征收具有明顯的彈性。當經濟走出低迷而步入健康發展軌道時, 鑄幣稅的征收就應自動停止。它只是一種臨時性的政策工具

  綜上所述, 鑄幣稅和普通稅在許多方面有著顯著的區別。鑄幣稅的征收可以使政府獲得一筆免費的資金, 以彌補財政赤字, 並通過加大公共投資力度, 使積極的財政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二、鑄幣稅擴張貨幣的效應

  央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對經濟的調控作用往往是間接的。在1997~ 2001 年間, 民間的投資與消費需求不足, 貨幣流通速度持續下降, 市場利率在低位運行, 各項經濟指標的準確性與靈敏性都較正常時期鈍化。根據現代貨幣主義的觀點, 這時央行應執行放鬆的貨幣政策, 擴大基礎貨幣的投放量, 以刺激經濟升溫。由於我國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存在著各種問題, 央行主動的貨幣投放嘗試往往會因銀行的保守、企業和個人的謹慎動機而難以奏效。征收鑄幣稅, 其實質是財政直接向央行透支, 由鑄幣稅而獲得的貨幣, 並不是經濟系統內的存量資金, 而是央行通過增發貨幣而產生的增量資金。這就為央行提供了一條無需通過其他經濟主體就能直接擴大貨幣投放的渠道, 即使所有的經濟主體都拒絕接受央行增發的貨幣, 政府也可以通過這一渠道實現擴張貨幣的目標。隨著增量貨幣的不斷註入, 經濟中的購買力將會不斷增強, 物價水平持續下降的狀態將會被扭轉。銀行的存款將會不斷增加, M1、M2 等貨幣供給量也將會按照央行的意願而相應地增加。與其他常用的貨幣政策相比, 鑄幣稅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對經濟的調控具有直接性和可控性, 它不會因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而受阻, 因而有望成為治理我國通貨緊縮痼疾的一種靈丹妙藥, 這對於過渡時期政府更有效地調控經濟具有巨大而深遠的政策意義。

  在鑄幣稅的征收過程中, 政府從央行得到的是一筆可以隨時取用的貨幣, 而央行從財政部獲得的是一筆等額國債。與向民間發債不同的是, 央行的這筆債務是概念性的, 在平時只是用作記賬憑證, 以平衡央行的資產負債表。只要這筆債券還在央行的資產賬戶上, 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就不用償還。當央行所持國債到期時, 可以由財政部再發給新的債券,以抵償政府所需歸還債券本金的資金缺口, 這樣國債的本金事實上是可以世代相傳、不用償還的。應該指出的是, 保留在央行賬戶上的國債餘額本身又是一種極其寶貴的金融資源, 在經濟繁榮、有可能出現通貨膨脹的時期, 央行可以在公開市場上拋出政府債券, 收回超額的基礎貨幣, 從而實現對巨集觀經濟的有效調控。

  三、鑄幣稅增加收入的效應

  鑄幣稅的收入效應是指因征收了鑄幣稅對一國總產出及其他經濟主體收入水平的影響狀況。當社會存在著供大於求, 產能過剩時, 政府通過征收鑄幣稅, 在中央銀行增發貨幣的同時, 通過公共工程投資將這筆錢全部支出後, 乘數效應就會發生, 這會使這筆支出的實際效果倍數放大, 形成強大的購買需求,最終使一國總產出倍數增加。在這個過程中, 增發貨幣最終形成了家庭和企業的儲蓄, 社會財富得以增加, 有力地促進了一國的金融深化, 提高了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儲蓄水平, 從而促進一國經濟更快地增長。

  征收鑄幣稅對搞活微觀經濟、提高企業的營運效率, 起著重要的作用。當市場中出現總體供給過剩時, 積壓產品就會占用企業的流動資金, 使流通中的貨幣迅速沉澱下來, 企業的經營業績因此而迅速下滑, 通過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就會失靈。這種情況還會像瘟疫一樣迅速傳播開來, 於是企業的困境就導致了全行業乃至全社會的經濟滑坡現象, 生產過剩和需求不足成為制約經濟繼續增長的主要障礙, 失業的增加, 物價的下降, 使經濟一步步地陷入蕭條而難以自拔。凱恩斯主張在這種時候, 政府應主動地介入經濟, 擔負起增加社會有效需求、啟動蕭條經濟的重任。政府通過征收鑄幣稅, 增加公共工程的支出, 就能夠產生的強大購買需求, 而且這種需求的購買強度幾乎可以不受財政收入的制約和影響, 這不僅可以減少經濟中的超額供給, 盤活企業的閑置資源, 提高資產流動性, 進一步地啟動社會潛在的生產力, 而且可以形成很大的勞動需求, 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 使更多的人獲得工資收入, 意味著家庭將會具有更多的消費品購買力, 從而為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提供了可靠的政策性保證。

  在蕭條時期征收鑄幣稅, 使政府在公眾面前公開表明瞭國家治理通貨緊縮的堅定決心, 這會改變經濟主體的悲觀心理預期, 增強公眾對經濟未來發展的信心, 根據墨菲定理, 公眾在投資與消費方面的謹慎行為就會因此而改變。理性預期學派的研究表明, 這對於降低調整經濟的機會成本, 縮短調整時間, 提高執行政策的效率, 具有重要的經濟學意義。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在通貨緊縮時期制約經濟運行的主要因素是內需不足, 由於過剩沉澱了流通中的貨幣, 蕭條帶來了失業和收入下降, 市場失靈使資源配置失效, 經濟活力喪失了。征收鑄幣稅可以同時達到貨幣投放與擴大內需兩大政策目標, 從而可以重新啟動經濟, 在迅速增加總產出的同時, 有效地增加企業和家庭收入, 並增加社會的財富總量。

  四、鑄幣稅的其他經濟效應

  1. 鑄幣稅吸引投資的效應

  征收鑄幣稅通過改善投資環境, 達到吸引國內外投資的作用。目前我國的基礎設施與發達國家相比, 還十分薄弱, 已成為經濟發展的“瓶頸”, 它制約著其他產業的發展。由於基礎設施的薄弱, 抬高了民間投資的成本, 也影響了外商對華的投資熱情。

  優先發展基礎設施建設, 對一國經濟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從短期來看, 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購買可以啟動呆滯的存貨, 改善企業的經營效率,這必然會帶來更多的投資機會; 從長期來看, 基礎設施的建設改善了投資環境, 降低了投資成本, 可以帶動更多的外資與民間資本進入市場。

  2. 鑄幣稅促進增長的效應

  征收鑄幣稅可以促進金融深化, 提高人均儲蓄水平, 根據索洛經濟增長模型, 由此產生的資本深化必然會更快地推進技術進步, 促進產業升級與結構調整, 從而增強經濟發展的後勁, 帶動第三產業的發展, 吸納更多的農村剩餘勞動力, 推動我國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征收鑄幣稅在短期內可以刺激企業增加生產, 更好地發揮閑置設備的潛在生產力; 從長期看可以優化配置有限的經濟資源, 使經濟高速均衡地增長。

  3. 鑄幣稅的價格效應

  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表明: 征收鑄幣稅是一把雙刃劍, 它既可以制止物價的下滑, 剋服內需不足,有效地啟動經濟, 又可以因貨幣的超量發行, 產生某種巨大的購買力, 從而推動物價水平不斷地上升。可以說, 征收鑄幣稅既是制止通貨緊縮的良藥, 又是造成通貨膨脹的禍根。這就是征收鑄幣稅所產生的價格效應。我們不能因為它在歷史上所產生的刺激物價上升的消極作用而拒絕使用這一工具, 相反, 在認識了鑄幣稅的這一消極作用後, 我們更應該對利用這一工具能使我們擺脫通貨緊縮而感到信心倍增。只要我們堅持利用鑄幣稅的有利的一面, 註意防止它的負面效應的出現, 鑄幣稅就一定會成為政府手中治理經濟蕭條的有力武器。征收鑄幣稅是一條使政府能夠堅定地可持續地推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有效途徑。

中央銀行鑄幣稅的測算[6]

  界定中央銀行鑄幣稅有多個角度,其中一個角度是,中央銀行鑄幣稅指相對於沒有壟斷發行基礎貨幣,中央銀行壟斷發行基礎貨幣所獲得的利潤。社會中的經濟單位分為兩個部門,一個為發行基礎貨幣的政府部門,另一個為使用基礎貨幣的私人部門,中央銀行鑄幣稅就是私人部門為使用基礎貨幣而轉移給政府部門的財富。從這個角度,中央銀行鑄幣稅來源於私人部門。中央銀行壟斷發行的基礎貨幣,包括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流通中現金)和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在中央銀行不對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支付利息的情況下,那麼除了紙幣本身的生產成本外,從給中央銀行帶來收益的角度看,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中央銀行紙幣區別不大。在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支付利息的情況下,中央銀行每期源於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的鑄幣稅等於中央銀行的融資成本與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的利息率之差乘以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的數量。由此,下麵討論的對象是中央銀行不支付利息的基礎貨幣,統稱為中央銀行貨幣。

  測算中央銀行發行貨幣的成本和收益的一個角度是把中央銀行貨幣看作中央銀行發行的無需支付利息的債券,其收益是中央銀行融資成本的節約;其成本包括生產、發行的支出費用以及諸如反假幣等維持貨幣正常流通的支出費用。中央銀行貨幣經歷了可兌換和不可兌換兩j價段。在可兌換階段,中央銀行貨幣可兌換為黃金等商品貨幣,把其看作中央銀行發行的無息債券容易被接受。在不可兌換貨幣階段,也可把中央銀行貨幣看作中央銀行的無息債券,可從兩個角度理解。一個角度是,現實中的中央銀行貨幣並非Wallace(1989)定義的fiat money儘管中央銀行貨幣的持有者無權向中央銀行兌換商品資源,然而私人部門可用中央銀行貨幣交納政府稅收,這樣中央銀行貨幣可以迴流到政府部門,由此中央銀行貨幣存在暗含的可兌換性。另一個角度是儘管一些中央銀行最初的建立和政府融資有關,並且政府確實通過中央銀行獲得了大量資源用於財政支出,但中央銀行不完全以追求商業利益為目標,其收益變化從屬於中央銀行承擔的維持幣值穩定和金融系統穩定的職能,這符合大多數中央銀行的歷史,也是當代多數中央銀行的行為準則。由此,有時出於政策需要,中央銀行需用金融工具(如財政部門債券)或者實際資源回收流通中的中央銀行貨幣。同時,從短期看,流通中的中央銀行貨幣也並非一直增加,而是有升有降;從長期看,隨著電子科技的發展,中央銀行貨幣在支付中的使用比例有下降的趨勢。由此,部分中央銀行貨幣迴流到政府部門也符合現實經濟生活。

  把中央銀行貨幣看作政府債券遇到的一個問題是其暗含地假定政府債券不能完全替代中央銀行貨幣作為交易媒介,這洲服定是具有合理性的。一是現實經濟生活中政府債券和中央銀行貨幣確實共存;二是在政府債券代替中央銀行貨幣作為交易媒介的情況下,如果政府債券並沒有支付幣場利息率,那麼存在政府債券鑄幣稅。

  在把中央銀行貨幣看作無息債券的視角下,首先假定中央銀行貨幣為具有一定期限的政府債券(可兌換貨幣階段久分析這種情況下的中央銀行鑄幣稅。然懇在此基礎上,討論不可兌換貨幣制度下的中央銀行鑄幣稅。出於便利的需要,這裡沒有區分中央銀行和財政部門。

  (一)可兌換貨幣情況下的中央銀行鑄幣稅的測算

  假定中央銀行貨幣可隨時自由兌換為金屬鑄幣,並且不考慮中央銀行貨幣的生產、發行等成本。由於交易中使用金屬鑄幣的不便利,這裡假定私人部門持有、使用以金屬鑄幣或其他資源交換的中央銀行貨幣作為交易媒介和支付手段,中央銀行貨幣的數量完全由私人部門的需求決定。

  問題討論的起點是呀中假設的情形。時期0,中央銀行沒有壟斷貨幣發行,政府沒有鑄幣稅收入,則財政預算必須滿足:B_0+T_0 \ge (1+i_{-1})B_{-1}+G_{0},其中,B0為0期債券存量,並假定債券為一期,t0為0期稅收收入,G0為0期政府支出,B − 1為上期債券餘額,i − 1為上期債券的利息率。然後,引入中央銀行壟斷發行貨幣,時期0,私人部門對中央銀行貨幣的需求為呵,中央銀行發行貨幣呵換回價值為呵的資源。和發行政府債券獲得的資源一樣,政府部門可以利用發行貨幣M0交換的資源進行財政支出。在這種情形下,時期0的政府預算約束變為B'_0+T_0+M_0 \ge  (1+i_{-1})B_{-1}+G_0。相對於沒有壟斷發行中央銀行貨幣的情形而言,政府部門可以減少發行債券B0B'0 = M0, 節省利息支出i0M0,其中i0是政府在時期0發行債券支付的利息率。

  (二)不可兌換貨幣情況下中央銀行鑄幣稅的測算

  假定私人部門在時期0至n特有中央銀行貨幣M0,中央銀行鑄幣稅在時期0初的貼現值S_0=M_0-E_0[\frac{M_0}{(1+i_g)^t}]。中央銀行貨幣不可兌換時,就是假定私人部門持有中央銀行貨幣的時間很長,則有S_0=\lim_{n \to \infty}{M_0-E_0[\frac{M_0}{(1+i_g)^t}]}=M_0,即中央銀行所獲得的鑄幣稅在時期0的價值為M0單位貨幣。但這裡有一個很強的假定,即中央銀行貨幣不迴流到中央銀行和財政部門;如果中央銀行貨幣M0迴流到中央銀行或者財政部門,理論上中央銀行在時期0發行M0單位貨幣獲得的鑄幣稅低於M0。與此類似的情況是,假幣製造者從製造假幣的違法活動中獲得的利潤等於流通中假幣的面值

  假定私人部門在時期1對中央銀行貨幣需求增加dM1,私人部門在時期1需要以價值為dM1的資源交換中央銀行貨幣。如果私人部門對貨幣需求增加僅從時期1維持到時期n,那麼由於私人部門貨幣需求增加而導致的中央銀行鑄幣稅每期增加ikdM1,中央銀行從私人部門貨幣需求州獲得的鑄幣稅在時期1的價值為S_1=\lim_{n \to \infty} \sum_{k=1}^{n} \frac{idM_1}{(1+i)^{k-1}}=dM_1。這樣,測算中央銀行鑄幣稅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時期1至時期n(n \to \infty),每期中央銀行鑄幣稅ikdM1;另一種方式是中央銀行鑄幣稅僅在時期1增加S_1=\lim_{n \to \infty} \sum_{k=2}^{n} \frac{idm}{(1+i)^{k-1}}=dM_1,在其他時期鑄幣稅沒有變化。

參考文獻

  1. 杜金富.巨集觀經濟賬戶與分析通論.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年04月第1版.
  2. 2.0 2.1 2.2 曹家和.鑄幣稅的經濟效應分析.江海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5捲第1期,2003年3月
  3. 邱兆祥等著.人民幣區域化問題研究.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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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馬俊武.鑄幣稅淺議.現代商業.2011
  6. 張懷清.《中央銀行鑄幣稅的測算》[J].世界經濟文匯.201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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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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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川 (討論 | 貢獻) 在 2010年9月4日 19:37 發表

建議參考百度百科,那個比這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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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160.* 在 2011年4月12日 13:49 發表

這個是不是新華社的解釋啊(你們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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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60.92.* 在 2011年8月9日 10:22 發表

我國征收鑄幣稅的基本思路--這是誰寫的啊,事實有沒有讓你無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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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1.87.* 在 2011年9月25日 08:45 發表

別丟人了,趕緊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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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39.209.* 在 2012年5月12日 17:21 發表

裡面的錯別字好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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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sssaLee (討論 | 貢獻) 在 2016年8月19日 15:04 發表

221.1.160.* 在 2011年4月12日 13:49 發表

這個是不是新華社的解釋啊(你們懂得)

哪裡都有噴子。。。這智商就別學金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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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8.132.* 在 2017年10月14日 22:4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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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159.* 在 2020年1月29日 19:47 發表

我認為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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