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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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水平(Tariff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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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水平是指一個國家進口關稅的平均稅率,用以衡量或比較一個國家進口關稅的保護程度。
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以及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減讓談判中,關稅水平被作為削減關稅的指標。
關稅水平有不同的計算方法,但基本上不外乎使用簡單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兩種。
最簡單的一種是算術平均法,即以一國稅則中所有稅目中稅率相加的總和,除以所有稅目的總數,求出其稅率的平均值。其公式是:
- 平均關稅率=所有稅率之和÷所有稅目數之和
這種計算方式因為有的稅目稅率很高,是禁止性的關稅,實際很少進口;有些在貿易中的重要稅目(如汽車)和不太重要的稅目(如汽車座椅、安全帶等)作為同樣份量的兩個稅目計算,顯然不太合理;而且從量稅要換成從價稅率才能相加,折算也有困難,因此具有一定缺點。
另一種是加權平均法,即以進口商品的價值作為權數,進行平均,按一個時期內所征收的進口關稅稅款總金額占所有進口商品價值總額的百分比計算。由於統計的口徑不同,進行比較的範圍不同,又可有下列幾種計算方式:
(1)關稅水平=進口關稅稅款總額/所有進口商品總價值(包括有稅商品和免稅商品)×100%
(2)關稅水平=進口關稅稅款總額/有稅進口商品總價值×100%
因為各國都有很多零稅或免稅的進口商品,(2)式要比(1)式計算出來的百分比值較高一些,而算術平均率的百分比數值最高。在統計分析或對等談判時,有時只對某大類商品或某個行業商品的關稅水平進行比較,則其公式為:
- 某類商品的關稅水平=該類商品的關稅總額/該類商品的進口總值×100%
如果比較的不只是一類商品而是幾個大類商品的平均稅率,則可先計算出每類商品的關稅水平之和(算術平均或加權平均之和),然後加權平均計算。有時要求比較精確的計算,把臨時減免稅稅款也加在稅款金額之中。在關貿總協定的8輪關稅減讓談判後,各國的關稅水平大大降低,發達國家的平均關稅水平已由以前的40%以上降低到4%左右,發展中國家的平均關稅水平仍比較高,大約在1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