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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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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eidrich Lis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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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eidrich Liszt)
德國曆史學派的先驅者: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eidrich Lis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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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李斯特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eidrich Liszt,1789-1846)是古典經濟學的懷疑者和批判者,是德國曆史學派的先驅者。李斯特的奮鬥目標是推動德國在經濟上的統一,這決定了他的經濟學是服務於國家利益社會利益

  李斯特主張建立關稅同盟,1818年普魯士廢除境內關稅。關稅同盟施行組織是由李斯特發起1819年的建立的德國商人和製造商聯合會, 要求建立關稅同盟,全德建立了南北兩個關稅同盟,互相免稅,1843年建立了全德關稅同盟.1835年開始建立全國統一鐵路網,實現交通統一。通過不懈努力,經濟學家李斯特提出的通過經濟統一實現政治統一的方式得以實施,關稅同盟的建立使貿易壁壘被打破,德意志經濟快速發展。

  李斯特的稅收思想,主要體現於他對保護關稅的論述中。他認為德國資本主義經濟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應採取保護主義。李斯特抨擊了英國古典學派自由放任和 “世界主義”政策,認為它忽視了國家的作用和不同國家經濟發展的民族特點,因而竭力反對自由貿易政策,主張實行保護關稅制度。李斯特認為,財富的生產比財富本身重要得多。向國外購買廉價商品,似乎可以增加財富,看起來比較划算。但從長遠來看,將會阻礙德國工業發展,使德國長期處於從屬國地位。為了培養德國的生產力,政府必須採取保護關稅政策。他說:“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到多少倍。”(《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向別的國家購買廉價的商品,錶面上看起來是要合算一些,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德國工業的生產力就不能獲得發展,德國將處於落後和從屬於外國的地位。而採取保護關稅的政策,起初會使工業品的價格提高,經過一定時期,生產力提高了,商品生產費用就會跌落下來,商品價格甚至會低落到國外進口商品的價格以下。李斯特所主張的生產力論和在這個理論基礎上提出的保護關稅政策當時確實促進了德國工業的發展,使它在很短的時期內就趕上了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

  李斯特的一生串連著一系列的失敗和困苦。1819年,由於組織旨在統一德國經濟的全德工商聯盟受到迫害,被迫辭去蒂賓根大學教授職務,並被解除其他政府公職。1820年,擔任市議員期間,由於提出激進的民主改革主張,被以“煽動鬧事,陰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判處10個月監禁。李斯特潛逃到了法國和瑞士。兩年後回國,隨即被關押。為了徹底擺脫這個危險分子,政府同意他移居美國。1825年李斯特一家到了美國。他開始經營農場,還擔任過報社編輯,並開辦了一個規模很大的媒礦。1832年,李斯特回到歐洲參與萊比錫—德累斯頓鐵路建設工程,他希望通過建立全國鐵路系統推動德國經濟的統一。1834年,德國關稅同盟建立。但他的全國鐵路系統計劃由於封建割據和資產階級的狹隘的惟利是圖本性失敗。1837年,李斯特在美國的礦山在美國的銀行危機中破產了,李斯特陷入生活困境中。其間,李斯特一直受到政府的監視,並受到再次被監禁的威脅。儘管他不斷努力,仍然不能在他的祖國找到一份固定職業。李斯特被迫流亡法國。法國梯也爾政府曾邀請他擔任鐵路建設和貿易政策方面的要職,但由於法國對德國的侵略性態度,李斯特拒絕了,主要靠給報社撰稿牟取微薄的收入。俄國財政部長曾經聘請他在政府中擔任要職,以推行他的“國民體系”,李斯特因為俄國實行專制的沙皇制度而拒絕了。1841年,李斯特曾經被委任為《萊茵報》主編,由於健康原因未能成行(不久後馬克思擔任了這一職務)。1846年,英國廢除“穀物法”,這對力主貿易保護主義的李斯特是一個打擊。隨後,李斯特提出建立英德聯盟的計劃沒有被理彩,而他參與德國關稅同盟工作的願望也一直得不到實現。此時,李斯特陷入深深的失望中。“他對德國實現他為之奮鬥的民族資產階級 ——資本主義的進步感到無望,被容克地主封建反動勢力在‘科學界’和新聞界的御用文人的越來越骯髒的污篾搞得一蹶不振,被他自己的階級——優柔寡斷的怯懦的德國資產階級——可恥地拋棄。”一直身體健壯的李斯特此時明顯衰老了,他已經無法忍受肉體和精神上的挫折。李斯特看不到個人和國家的前途,加上疾病纏身和生活困頓,他陷入了絕望。在給朋友的信中,李斯特說:“我如果沒有寫作所得的收入,就只能靠妻子的財產(我是什麼也沒有)糊口度日了。可是,這些收入和財產也不足以維繫妻子和孩子們的生活,我幾乎陷入了絕境。”1846年11月30日,李斯特在一個小鎮開槍自殺,結束了57歲的生命。

李斯特的貿易保護理論

  1.國家干預學說

  李斯特從強調落後國家的特殊國情、落後國家所處的較低的發展階段以及落後國家的特殊利益的角度,提出必須對私人經濟實行干預的主張。李斯特尤其強調,當一國經濟實力處於擴張並且正在向農業和製造業或農業、製造業和商業並存的經濟強國轉變的關鍵時期,尤其需要藉助於國家干預的力量,他甚至認為這一時期的國家干預應當是有意識、有目的的,使本國的經濟發展“趨於人為的方向。”李斯特不贊同英國古典學派的自由放任的經濟理論,為此,他力主在現有的經濟學體系中加進國家經濟學的內容,使之趨於完善。他為了突出其國家干預學說的理論地位,甚至這樣寫道:“作為我所創立的體系中的不同特征的是國家。國家的本質是處於個人與整個人類之間的中介體,我的理論的整個結構就是以這一點為基礎的。”

  那麼,國家應當如何對經濟實行干預呢?李斯特認為,對經濟的一切領域實行干預並非明智之舉,國家的干預或管制只能限於部分領域,即“關於國民個人知道得更清楚、更加擅長的那些事,國家並沒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所做的是,即使個人有所瞭解、單靠他自己力量也無法進行的那些事。”李斯特還具體提到了國家需要做的事情,包括:藉助於海軍和航海法規保護本國的商船;修築公路、鐵路、橋梁、運河、防海堤等基礎設施;制定專製法和各項有利於生產與消費的法規;為促進本國製造業成長,實行保護貿易,等等。總之,國家的使命是促進財富和生產力增長,使本國由野蠻轉變為文明,由弱小演化為強大。

  2.貿易保護

  從某種意義上說,李斯特的貿易保護理論是他的國家干預學說的延伸。他根據對貿易史所作的考察,提出了大致上同他的經濟發展階段相對應的三個貿易發展階段。在第一階段,經濟落後的國家應同較先進國家實行自由貿易。以此為手段。使自身擺脫未開化狀態並求得農業上的發展:在第二階段上實行保護貿易,以促進本國製造業、海運業和商業的發展;在第三階段,當該國的製造業、農業、商業及整體經濟實力有了高度發展之後,再逐步恢復到實行自由貿易,在國內外市場上同其他國家進行毫無限制的競爭。李斯特認為農業、原料、科技可以自由貿易,但工業產品自由貿易有損國內工業發展,因此國家干預經濟發展十分必要。一個相對落後國家,應該建立起保護性而非財政性,且有條件、有時間限制的關稅制度。他認為,隨著本國生產力發展,關稅水平應該上升,以便於本國商品占有國內市場。李斯特認為關稅保護對象是工業中重要部門,經發展能與外國產品競爭部門,應重點保護技術部門;對於不太重要經濟部門應低層次保護,對雖新生但並無強有力競爭部門則不需保護;根據國家特有環境和工業情況來決定採取對工業品禁止輸入或規定適當稅率辦法。

  對輸出加以禁止或徵稅,不對自然產物輸入徵稅;退稅辦法只適用於仍然要從國外輸入的半製成品;不鼓勵為使本國工業品能在第三國競爭而使用獎勵金;課收關稅應當有一定限度:“不可使輸入和消費因此受到限制,否則不但將削弱國內生產力,而且也將使增加稅收的目的受到挫折”“如果任何技術工業不能用原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保護稅率建立起來,不能靠在20%-30%稅率不斷保護下持久存在,那就缺少工業力量基本條件”關稅保護措施實施應有步驟進行,“關稅只應當隨著國內或從國外吸引來的資本、技術才能和企業精神的增長比例而提高,只應當隨著國家對於原來專供輸出用的那些剩餘原料與天然產物能夠改由自己利用的進展比例而提高。”

  李斯特用民族主義代替古典學派世界主義,他看到了不同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利益衝突,並分析了關稅政策對國內產業影響。不僅著眼於國際分工靜態利益,還註意到貿易對一國產業結構動態調整的影響。李斯特理論成為後來各種貿易保護主義重要理論基礎。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實行保護貿易在性質上有很大不同。發展中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源於其經濟發展內在要求,除非放棄其經濟發展。貿易保護政策是發展中國家實現工業化唯一選擇。而且其政策目標之一是糾正國際貿易中由於需求彈性不同而產生的一系列不平等因素,縮小製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因而並不會妨礙世界貿易增長速度。然而發達國家貿易保護政策對製成品保護旨在擴大製成品與初級產品收入需求差異,如果發達國家對本國初級產品生產也進行保護,則進一步加重了製成品與初級產品之間不平等貿易程度。

  因此,不僅不是必須的,而且還會降低世界貿易規模和增長速度。如果發達國家減少或取消貿易保護政策,發展中國家出口將增加,世界貿易將會擴大。不僅如此,由於發展中國家存在較高的工業品進口需求彈性,因此,貿易形成了“互惠”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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