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環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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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環境管理(project environmen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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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項目環境管理[1]
項目環境管理就是用現代管理的科學知識,通過努力改進勞動和工作環境,有效地規範生產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環境控制,使勞動生產在減少或避免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前提下順利進行而採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動。它包括經營管理者對項目環境管理體系進行的策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改進等工作,目的是使項目的實施能滿足環境保護的需要,促進項目順利發展,為實現國民經濟健康平穩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環境是指人類活動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氣、水、土地、自然資源、植物、動物、人,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人類從事的任何一項活動對環境都會有影響,或多或少都會給環境造成有害或有益的變化。隨著生活在地球上的人數大量增加,人類活動對環境的破壞日益加劇,人類的生活環境日益惡化,引起了世界各國人民和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人們認識到:今天的工程項目應能做到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協調,既要考慮當前利益,又要考慮長遠利益。為了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我國政府提出了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將保護環境作為基本國策。
項目環境管理的目的[2]
(1)想盡辦法,採取種種措施預防污染;
(3)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項目環境管理的內容[2]
(1)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是指將環境保護指標以責任書的形式層層分解到有關部門和人員,併列入崗位責任制,形成環境保護自我監控體系。項目經理是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是項目環境保護自我監控體系的領導者和責任者。
(2)加強檢查和監控工作。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需要通過不斷檢查和監控加以掌握。只有掌握了項目環境的具體狀況,才能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例如,在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就應加強對項目現場的粉塵、雜訊、廢氣、污水等的監測和監控工作,並根據污染情況採取措施加以消除。
(3)進行綜合治理。一方面要採取措施控制污染;另一方面,應與外部的有關單位、人員及環保部門保持聯繫,加強溝通;要統籌考慮項目目標的實現與環境保護問題,使兩者達到高度的統一。
(4)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地區、行業和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頒佈了相應法律法規,作為項目管理者應掌握這些法律法規,併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嚴格執行。
(5)採取有效技術措施。在進行項目計劃時,必須提出有針對性的技術措施;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應按計劃實施這些技術措施,並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調整。例如,對於工程項目來說,就可以採取以下幾方面措施:
1)聲環境。對於有雜訊的機械作業,應採取如下措施:
●施工操作人員的自身保護;
●加強機械、設備的保修,減少或降低作業雜訊;
●對城區或村鎮的居民區應分階段作業:
●採取措施從聲源上降低雜訊,如儘量選用低雜訊設備和工藝代替高雜訊設備與加工工藝,在聲源處安裝消聲器消聲等。
2)大氣環境。大氣環境管理應做好以下幾點:
●粉末狀材料在現場(或庫區)應加蓋篷布,防止風吹起塵,作業時儘量輕拿、輕放、輕裝、輕卸、防止因作業揚塵;
●運輸道路經常灑水養護,防止行車揚塵;
●運輸粉性材料(如水泥、石灰、細沙、土等),車輛必須加蓋篷布,防止風吹起塵,防止運輸材料的遺撒;
●加強化學藥品管理,防止遺撒、泄漏。
3)水資源環境
●施工廢棄物不能隨意傾倒,尤其是河道部位;
●生產及生活廢水不得直接排放入河,須沉澱處理後排放;臼不在飲用水處沖洗車輛、施工機械和化學藥品器皿。
4)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區域內的生態環境,合理安排施工。
●土石方路基及石灰、粉煤灰基層工程施工時,防止雨季雨水沖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源,損害良田的耕種,防止排洪的河道淤積;
●工程棄土嚴格按設計圖紙合理堆放,不准任意傾倒;
●有效保護土地資源,儘量少占耕地,臨時用地應及時復耕,避免不必要或長時間地侵占耕地和破壞河道;
●做好工程的臨時排水設施,設置必要的沉澱池、蒸發池,按設計做好坡面防護及植樹、種草等綠化工作。
5)其他方面
●項目施工期間,在文物保護區段做好考古發掘及清理的配合工作,對挖出的文物註意保護現場並及時報文物主管部門處理;
●加強對有害、有毒物品管理,防止遺失、散落而對環境的破壞;
●加強對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管理及清理工作;
●加強環保意識教育,嚴禁在動、植物保護區狩獵或破壞植被。
項目環境管理的程式[1]
企業應遵照(GB/T2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企業應根據批准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以及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估,確定管理目標及主要指標,進行項目環境管理策劃,確定環境保護所需的技術措施、資源以及投資估算,併在各個階段貫徹實施。
項目的環境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式:
(1)確定環境管理目標。
(2)進行項目環境管理策劃。
(3)實施項目環境管理策劃。
(4)驗證並持續改進。
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環境管理中的職責[1]
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的規定: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環境管理工作的總體策劃和部署,建立現場環境管理組織機構,制定相應制度和措施,組織培訓,使各級人員明確環境保護的意義和責任。項目經理部在項目環境管理中承擔的職責主要有:
(1)項目經理部應按照分區劃塊原則,搞好現場的環境管理,進行定期檢查,加強協調,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保持現場良好的作業環境、衛生條件和工作秩序,併進行持續改進。
(2)項目經理部應對環境因素進行控制,制定應急措施,並保證信息通暢,預防可能出現非預期的損害。
(3)項目經理部應保存有關環境管理的工作記錄。
(4)項目經理部應進行現場節能管理,有條件時應規定能源使用指標。
項目環境管理的國家標準[1]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1993年6月正式成立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207)制定和實施一套環境管理的國際標準,於1996年推出了ISO14000系列標準。同年,我國將其等同轉換為國家系列標準《環境管理體系》(GB/T24000)。它包括了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審核、環境標誌、生命期分析等環境管理領域內的許多焦點問題,從環境管理和經濟發展的結合上去規範企業和社會團體等所有組織的環境行為,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和節約資源,減少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維持和持續改善人類生存與發展的環境。
國家系列標準《環境管理體系》(GB/T24000)要求組織在其內部建立並保持一個符合標準的環境管理體系。該體系由環境方針、規劃、實施與運行、檢查和糾正、管理評審等5個一級要素和17個二級要素構成,各要素之間有機結合、緊密聯繫,形成PDCA(規劃、實施、檢查、改進)的運行模式(見圖1),通過有計劃地評審和持續改進地迴圈,保持組織內部環境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和提高。該標準要求組織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同時,必須建立一套程式來確立環境方針和目標,實現並向外界證明其環境管理體系的符合性,以達到支持環境保護的目的。
1.GB/T24000系列標準分類(1)GB/T24000作為一個多標準組合系統,按標準性質分為三類。
第一類:基礎標準一術語標準,即環境管理方面的術語和定義。
第二類:基本標準一環境管理體系、規範、原理、應用指南。
第三類:技術支持標準(工具),包括:
①環境審核。
②環境標誌。
③環境行為評價。
④生命期評估。
(2)如按標準的功能,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評價組織,包括:
①環境管理體系。
②環境行業評價。
③環境審核。
第二類:評價產品,包括:
①生命期評估。
②環境標誌。
③產品標準中的環境指標。
2.GB/T24000系列標準的實質
GB/T24000系列標準的實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強調最高管理者的承諾、意識和作用。
②強調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積极參与。
③強調必須符合使用的環境法法規和其他要求。
④堅持污染預防和持續改進的原則。
⑤提倡運用生命期評價思想。
⑥系統化、程式化和必要的文件支持。
項目環境管理目標[3]
(1)科學文明施工實現綠色環保施工。
(2)現場揚塵濃度不超過0.35mg/m3。
(3)廢棄物處置實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分類消納。
(4)污水排放pH值為6~9,COD低於150mg/L。
(5)晝間施工雜訊污染不超過75分貝,夜間施工不超過55分貝。
(6)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及嚴重擾民事件。
項目環境管理目標控制方法[3]
(1)首先對施工全過程可能產生的環境因素進行識別,識別出重要環境因素,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定環境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實行目標管理及施工過程運行控制,並要求承包商制定環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和環境管理控制方法與手段。
(2)項目經理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由各承包商和分包方環境保護負責人參加的“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施工現場全過程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並設專職——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該小組由組長、組員若幹人組成,組織日常現場施工環境保護工作。
(3)根據IS014001環境體系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項目管理部的環境保護責任制,並落實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職責,同時,要求承包商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做到環境保護工作層層面面有人負責,人人愛護環境、保護環境。
(4)要求承包商成立施工現場保潔隊,配備足夠的人員及清掃、灑水設備,每天及時清掃施工現場內及工地大門外衛生責任區,並灑水降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