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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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管理的概述[1]
集裝箱管理是集裝箱運輸系統中極其重要的環節,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內容包括集裝箱的備箱、租賃、調運、保管、交接、發放、檢驗及修理等工作。做好集裝箱箱務管理,對降低集裝箱運輸總成本,減少置箱投資,加快集裝箱的周轉,提高集裝箱貨物的裝載質量和貨運質量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均具有重要意義。
集裝箱管理業務範圍[2]
船舶代理人根據集裝箱班輪公司和集裝箱營運人的要求,負責碼頭和場站集裝箱的跟蹤,盤存和管理工作,辦理集裝箱進出口報關、報驗、查詢、調運、發放、起租、退租、轉租、檢驗、修理、清洗、熏蒸、衛檢以及箱管費收等工作,並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向委托人提供有關集裝箱跟蹤管理的信息報告。
集裝箱管理業務[2]
船舶代理人應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的規定,對集裝箱進行各項管理工作。
1.進口集裝箱管理業務
船舶代理人在船舶卸畢後1個工作日內向船公司或委托人發卸船報或輸入有關電腦系統;根據集裝箱載貨清單和理貨機構的卸貨記錄核對進口集裝箱的箱數和箱號;代船公司或委托人辦理進口集裝箱的箱體報關手續;辦理放箱手續。
進口集裝箱的發放、交接應根據提貨單(交貨記錄)等文件內列明的集裝箱交接條款,實施《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制度。從事集裝箱業務的單位必須憑集裝箱管理人簽發的設備交接單辦理進口集裝箱及集裝箱設備的提還箱、出場進場手續;對集裝箱的超期使用或租用或集裝箱及集裝箱設備的滅失和損壞應支付超期使用費、租箱費和承擔賠償責任。
集裝箱及集裝箱設備的滅失和損壞應支付超期使用費、租箱費和承擔賠償責任。
集裝箱運輸中使用的集裝箱大多由集裝箱班輪承運人提供(這種箱子稱為COC)。但是,有時托運人也會提供自己所有的集裝箱來裝載貨物,這種由托運人提供的集裝箱稱為貨主自備箱(SOC)。對於SOC,承運人在交付貨物時,應將貨物連同集裝箱一起交付給收貨人c但並非在集裝箱載貨清單上記載有x贈字樣的集裝箱都應交付給貨主,如果集裝箱屬某個集裝箱營運人所有,那麼對於集裝箱班輪公司而言,箱子就是SOC,但箱子卻不屬於貨主,所以若集裝箱營運人委托集裝箱代理人代辦箱務管理工作,則代理人同樣應按規定做好管箱工作。
2.出口集裝箱管理工作
船舶代理人根據用箱單位的要求和船公司或委托人的規定或指示,辦理集裝箱空箱發放調運和報關手續;根據集裝箱預配清單,辦理放箱手續;按貨主要求提前通知有關方做好冷藏箱裝箱前的預檢和預冷;根據船公司的管理要求正確放箱,並監督貨方正確用箱,如有誤用,可以強行指令用箱人在裝船前倒箱或採取處理措施。船舶裝畢後1個工作日內向船公司或委托方發裝船報或輸入其指定的有關電腦系統。
出口集裝箱的發放、交接應根據出口訂艙單或出口集裝箱預配清單等文件內列明的集裝箱交接條款,實施《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制度,以明確集裝箱代理人,用箱人以及集裝箱堆場互相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其他集裝箱管理業務
船舶代理人對進口集裝箱拼箱貨,應催促碼頭貨運站及時拆箱,加速貨、箱周轉;備妥適:貨空箱供出口裝貨使用;聯繫破損集裝箱的修理;安排污箱和裝載危險貨物集裝箱的清洗;承辦集裝箱檢驗、查詢、盤存和跟蹤、租賃等業務;收取集裝箱超期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