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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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自尊是指個體對自己在某一社會群體中成員身份的感知。以及對作為此群體成員價值和情感重要性的評價,國外很多研究證實了集體自尊的重要性。
20世紀6O年代之前,美國的大學校園中,種族偏見和歧視十分普遍,有研究者試圖探索其偏見產生的成因。雖然先前的研究發現,對內群體的偏好和對外群體的敵視會導致偏見,但是,研究結果並不能合理地闡述偏見產生的原因,如Camp—bell(1965)根據現實群體衝突理論(Realistic Group Conflict heory)對偏見進行瞭解釋,認為群體之問對於稀有資源的競爭導致了偏見的產生。然而,Tajfel、Billig和Brewer等人通過最簡群體實驗範式(MinimalGroupParadigm)證明瞭在不存在競爭關係的群體中依然有偏見和歧視現象。
在此之後,心理學家們對偏見和歧視的成因進行了更深層次的探索,認為偏見的產生可能與人格特征(如自尊)相關。Ehrlich(1973)提出,個體是否產生偏見與其自我態度有關,即有積極自我態度的個體傾向於接受他人;而持有消極自我態度的個體傾向於否定他人。同時,Ehrlich通過錯誤共識效應(False Consensus Effect)來解釋偏見的產生與自我態度的相關性。雖然,Ehrlich沒有清楚地說明偏見與自尊的關係,但是,其關於偏見與自我態度的探索為其後研究提供了一定的依據。
Wills(1981)對偏見的產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即偏見產生於向下比較(Downward Comparison)的過程中,之所以產生向下比較,是因為個體有維持良好自尊的需要,換句話說,當個體因為失敗的經歷而產生低自尊時,個體就會通過向下比較來試圖恢復自尊,此時,可能會導致偏見和歧視的產生。Wills的觀點解釋了個體偏見的產生,但是並沒有很好地解釋群體間的偏見。
第三個關於偏見產生的觀點源自於Tajfel(1982)提出的社會認同理論(Social Identity Theory,SIT)。在社會認同理論中,自我概念(Self-concept)被認為包含著兩個不同的方面——即個體認同(Personal Identity)和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社會認同理論認為,個體會對自己所在的群體產生積極的社會認同來提高自尊,當社會認同受到威脅時個體會採用各種策略(包括對外群體產生偏見或歧視)來保持自尊不受損害。個體過分熱衷自己的群體,認為它比其他群體好,並且從尋求積極的社會認同和自尊中體會群體間的差異,這樣就容易引起群體間偏見、群體間衝突和敵意個體。社會認同理論與Wills的觀點有著一定的相似之處——兩者都強調自尊對偏見的影響,不同之處在於,社會認同理論試圖從社會認同而非個體認同的角度去解釋群體間偏見的產生,這為解釋群體間偏見的產生提供了可能性。
Cheek(1989)在社會認同理論的基礎上,對於自我概念進行了更為細緻的劃分,即個體認同(PersonalIdentity)、社會認同(SocialIdentity)、集體認同(CollectiveIdentity)。這裡的“集體認同”等同於SIT中的社會認同。Triandist等人的研究也證實了個體認同和集體認同的分類。
之後,Crocker和Luhtanen(1989)提出,與自我概念中個體認同和集體認同的概念相對應,自尊可以分為個人自尊和集體自尊兩種。所謂集體自尊是指個體對自己所在社會群體價值的評價和感受,它強調的是集體價值感、尊重感和良好感,這些評價和感受來自於集體的特點、集體的能力以及“我們/他們”的區別。同時,他們運用集體自尊來解釋群體間的偏見和歧視現象。他們認為,人們通過建立一致性或製造自己群體與其他群體的有利比較來保持積極的社會同一性。因此,個體會歧視或損壞與自己群體相關的群體外組織來創建自己群體與外群體的有利比較,這些比較導致積極的社會同一性或高的集體自尊。
1.最低限度群際範式
最低限度群際範式來源於社會同一性理論的研究,目的是尋找群際偏見的底線,在集體自尊的研究中繼續得到運用。它根據錶面的差異甚至隨意的分類標準把個體分成不同的群體,從而得到最低限度群體。在最低限度群際條件下,群體邊界本質上毫無實際意義,群體間不存在敵對、競爭、衝突的歷史。使用較多的方式是隨機化抽簽分組。最低限度群際範式得到最“純潔”、沒有污染的的群體,形成“真空”般的條件。反過來,該特點也造成它的弱點,使該範式下的結論外部效度受到質疑。
2.威脅情境法
為了消除最低限度群際範式的弱點.研究者採用更具生態效度的威脅情境法研究集體自尊。對集體自尊產生威脅的情境可以人為地實驗室模擬設置,也可以是發生在社會真實事件自然情境。最低限度群體是隨機生成的,沒有現實意義上的群體邊界,而威脅情境法針對具有社會意義的規定性群體和獲得性群體。規定性群體成員身份是我們生來就有的,如種族、民族、膚色、性別、宗教等,獲得性群體成員身份是我們需要加入該群體才能得到的,如社會俱樂部、專業協會、興趣小組等。通過模擬控制涉及規定性群體或獲得性群體的集體自尊受威脅的情境,來研究集體自尊的變化規律,如英美被試觀看本國選手參加的不同結果的拳擊賽情境。加拿大籍雅典人在2000年奧運申辦權公佈前後情境。威脅情境法的有效性反映了群體成員的自我卷入程度,被試集體自尊受到威脅性時,自我卷入程度高。
3.地位動態操縱法
集體自尊研究不僅關註群體間關係.也要考慮群體內動力系統的影響。內群體成員地位動態操縱法滿足了這個目的。對於外群體而言.內群體作為一個整體單位存在。但是內群體成員的地位各不相等,對群體的代表性程度有差異,自己對群體的情感、感知到的他人對群體的評價會有不同,所持有的對群體的未來期待也有變化。地位動態操縱法程式如下。(1)測試一:通過量表進行虛假測試,錶面上判斷被試目前價值觀和信念與某群體的認同程度。(2)反饋一:反饋測試一的虛假結果,通過直方圖形式視覺呈現自己的成績、所在群體的平均成績、相似群體的歷史平均成績。由此,內群體成員分化成中心群體成員和外圍群體成員。(3)測試二:進行圖形投射測驗評價被試未來匹配該社會群體的程度。被試被告知該測試根據與群體的相似性揭示他們未來取向。(4)反饋二:類似反饋一,通過直方圖呈現自己的成績、所在群體的平均成績。由此形成兩個變化方向和變化源。群體平均成績固定,自我為變化起點,即自我移動,當反饋的自己成績低於所在群體平均成績,代表遠離群體的移動,被試期望更邊緣化;當反饋的自己成績等於所在群體平均成績,代表靠近群體的移動,被試期望更中心化。被試成績固定,群體為變化起點,即群體移動,當反饋的群體成績高於自己成績,代表群體遠離個人,被試期望更邊緣化;當反饋的群體成績等於自己成績,代表群體靠近個人。被試期望更中心化。(5)因變數集體自尊的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