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型統計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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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型統計體制是指國家設有專門的統計領導機關,如國家統計局或中央統計局,負責統一領導,協調全國的統計工作,並主管重大的國情國力統計調查;國家統計局或中央統計局領導的(通常有兩種領導形式:行政和業務兩方面都領導的垂直領導形式和只是在業務上進行指導的領導形式)政府綜合統計系統負責完成統計的信息、咨詢、監督三項基本功能。
- 集中型統計體制的優點在於:
1、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覆調查,節約調查經費,減少統計調查對象的負擔;
2、由獨立於各主管部門的統計機構負責統計工作,較易做到客觀、公正,能有效地避免主管部門的行政干擾;
3、易於建立統一的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體系,強化全國統計工作的綜合協調性;
4、將統計的信息、咨詢、監督三種功能集中於政府綜合統計系統,有利於該系統掌握豐富的統計資料,熟悉各項指標的口徑範圍、計算方法、資料來源和數字質量,能夠對資料進行必要的調整和科學估算,對資料進行深入開發和系統分析,為國家實施巨集觀調控政策和有關部門與單位進行科學決策提供優質報務。
- 集中型統計體制的缺點在於:
1、由國家統計局或中央統計局主管全國統計工作,容易忽視其他方面對統計信息的需求,不利於調動全社會辦統計的積極性;
2、政府綜合統計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脫離經濟、社會與科技管理的實際,對各個領域的具體情況和存在問題瞭解不全、不深、不具體,影響統計調查與分析的深度以及咨詢服務的針對性;
3、集中型的統計體制還要維持一個相當龐大的政府綜合統計系統,人員眾多,統計調查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