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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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房(Hourly Rate Hotel 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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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點房指賓館為客人提供的臨時休息的客房。因其以小時計費而得名。[1]如69元/3小時,延長1個小時加收10元等等,各個酒店的鐘點房計時計價也大不相同。
鐘點房的出售時間與定價[2]
鐘點房有利於吸引那些只需短時間用房而又不想花太高房費的客人,而對酒店來說則可以提高客房利用率,顧客與酒店各得其所。
一般來說,酒店往往在住房率不高的情況下才願意推出鐘點房。一天中,白天(6:00一18:00)房間占用的變動性比較大,利用客人進店、離店的時間差而穿插其間開出鐘點房的空間也就比較大,所以白天盡可以告示招徠。因此,大部分酒店都規定只在白天出售鐘點房。雖然有的地方客人在上半夜對鐘點房的需求量比較大,但是酒店會考慮:若以此提高了上半夜的住房率,卻減少了過夜的客人數,那是得不償失的。因此,上半夜是否推出鐘點房,要看某一時期里住房率的高低及預訂的情況而定。有的酒店下午人住(全天)的客人比較多且住房率也不低,故當天的下午3:30直至次日6:00就不賣鐘點房了。對於完全是過境式的酒店,全天24小時都放開出售鐘點房是正常的。一天中何時出售鐘點房合適,要根據本酒店的住房率高低和顧客抵離店更迭時間的規律而定。
考慮到客人開鐘點房的用處不同,鐘點房的時間區限可分為三檔,價格也因時限不同而異。實踐證明,不到3小時的按3小時計價,價格一般在實售全天價的1/3左右是可以為顧客所接受的,這其中自然已保證了可變成本的回收。3小時以上6小時以內按6小時計,6小時以上不到12小時的按12小時計,這兩檔的價格當然介於實售全天價的l/3與全天價之間。
此外,按傳統習慣,即使是當天上午(6:00一12:00)人住到次日12:00離店也只按一天房費計算。自從有了鐘點房,若是當天上午入住,當天18:00以前臨時退房的也可按鐘點房計價,客人自然認為有合理感。至於下午人住,即使是上半夜離店,假如規定夜裡不再出售鐘點房,就按一天房費計算,客人也無可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