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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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消息是一種邊敘邊評、夾敘夾議的消息類型,它介於新聞和評論之間,既報道新聞事實,又在報道的同時對新聞事實的性質、特點、發展前景等作出分析、解釋、評價。[1]
述評消息的內容,可以是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教等方面的形勢和動態,可以是某一階段工作的經驗、情況或問題,可以是社會上出現的具有代表性、傾向性思想、思潮,還可以是變化發展呈現錯綜複雜的重要事件。[1]
從述評的篇幅看,往往述多於評,但它的重點是評,目的是為了評,述是為評服務的。新聞述評的特點:評述結合、以評為本,述中有評、評中有述,由述而評、以評馭述。新聞述評根據內容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工作述評形勢述評、事件述評、思想述評。新聞述評的寫作主要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論題新穎,選材精當;第二,即事明理,註重分析;第三,夾敘夾議、事理交融。
1.形勢述評
這是對國際或國內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的形勢進行述評的消息。它的特點是視界廣闊、氣魄巨集大,既著眼於目前,又有一定的前瞻和預測。寫作的目的是幫助讀者對普遍關心的重要領域的當前狀態、發展前景有一個準確、全面的認識。
2.工作述評
這是對某一行業某一部門的主要工作現狀進行述評的消息。它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新的意見和建議,以幫助有關單位發現問題、制定策略、採取措施,從而促進工作的發展。
3.思想述評
這是對當前具有傾向性的思想狀態進行述評的消息。在一個特定時期內,往往會有一種普遍性的思想傾向,它影響著人們的行為,顯示著某種動向。或許,這種思想傾向是積極的,應該加以肯定的;或許,這種思想傾向背後隱藏著不易發現的消極因素,任其發展可能造成危害。這時,新聞工作者有義務以事實為依據,進行深入探討,幫助讀者明辨是非,提高認識。
4.事件述評
一個新聞事件發生之後,如果覺得只客觀性地報道事件的過程和前因後果,不能使讀者清楚地認識這個事件的真正本質,作者就可以出面議論,一面報道事實,一面指出事件的性質、特點和意義。這樣寫出來的消息,就是事件述評。
述評消息的特點[2]
1.具有很強的評論性動態消息、綜合消息、經驗消息等其他消息體裁,在寫作過程中有時也會有一言半句的評論,但是整個中心在述不在評;述評消息則不同,雖然從文字數量看,仍是述多於評,但從展現內容看,則是評重於述。所以,述評消息具有很強的評論色彩。
2.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述評消息,總是針對新聞事實中一些不甚明瞭的內涵、意義,或是新聞人物的一些言行,或是受眾中普遍存在的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現象,通過典型事例的敘述,進行針對性很強的評論,以達到引導受眾,指導輿論的目的。
述評消息怎樣寫[3]
述評消息由標題、正文、結束語三部分構成。
1.標題點出大意,讓讀者明白所要講述的事件。
2.正文具體地描述記者所要講述的人物或事件。
3.結束語表達自己的思想見解或希望。
述評消息的寫作要求[2]
1.選題要大中取小,寫作要小中見大
述評消息的題目切忌寬泛,口子開得很大就很難“聚焦”。題目越具體越好,越具體的題目,主題就越集中。述評消息的選材,要抓住那些能夠反映具有普遍意義的重大問題的具體事物,以小見大地反映主題,烘托主題。寫作時要從事實到論述,就事論理,揭示事物的本質。
2.要依據典型事例有感而發
述評消息涉及的問題和事情比較多,要對材料進行概括和提煉,儘可能抓住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普遍性,又是廣大受眾所關心的問題的典型事例,緣事而發,引出觀點。事例典型,評論才有牢固的基礎,立得起,站得住。
3.評論要鮮明別緻
一般消息,都只是客觀地報道事實,而不發表作者的評論;而述評消息則不同,它並非以交代新聞事實為主要目的,而是記者直接站出來,就一些重大問題借事論理,引出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所以,在評論時,提倡什麼,反對什麼,贊成什麼,鞭撻什麼,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
寫述評消息應註意的問題[3]
1、述評消息政策性很強,要求敘述準確而概括,評論要觀點鮮明,圍繞所敘事實進行並切中要害,至少它應該能讓百姓感受到深刻,讓有關專家點頭肯定,使有關部門受到啟發。
2、要具有一般新聞報道與新聞評論的兩種作用。
3、要用簡潔的文字把事實交代清楚,評論緊扣新聞事實,分析透徹,虛實結合,不能離開事實,空發議論。
4、既然它具有評論文性質,那麼在評論時,提倡什麼,反對什麼,要旗幟鮮明,生動有力。
述評消息的範文[4]
困難還在後面
——落實波黑和平林議第一月
4月19日,北約為主的多國部隊取代聯合國駐波黑部隊整整一個月。到當日深夜,波黑和平協議最初30天的時間表得到大體遵守,各方基本履行了將各自軍隊從交火線後撤2公裡、協助多國部隊清除地雷等軍事義務。儘管這一個月內也出了種種問題,釋放戰俘的計劃表未能全部完成,但北約執行和平部隊司令史密斯對各國與北約的“實質性合作”表示滿意。根據北約提供的消息,到目前為止,已有3.5萬人的北約軍隊進入波黑,1400個雷區被確定,近千名伊斯蘭聖戰者根據協議離開波黑,各方設在道路上的大部分“檢查站”已被拆除。
輿論認為,落實波黑扣平協議基本度過了最初的“軍事考驗”,和平進程今後的重點將轉向落實協議的民事內容。如果說前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在軍事上隔離波黑各方,接下來將是把波黑重新統一起來。這是更富挑戰性的階段。在過去的一個月中,渡黑出現的種種問題基本上不是針對北約,而是屬於各方“彼此之間”的事。反映出波黑各方既不敢同北約軍隊正面對抗,但又對重新共同生活缺乏願望,或信心不足。例如,在即將易手的薩拉熱窩塞控區,塞族居民已開始外逃,國際社會能否把大多數塞族人留住,使薩拉熱窩成為“多民族共同生活的樣板”,至今無法確定。另外,克、穆族分治的莫斯塔爾在統一該市的規定期限前重新爆發了衝突,穆、克聯邦出現新的動搖。最終解決或避免再發生類似問題不取決於北約再來多少軍隊,而是取決於落實和平協議民事內容的進展情況。
落實波黑和平協議的保障機制,實際上分為軍事和民事保障機制兩部分。前者即北約為主的多國部隊,後者則由聯合國、歐安會等國際機構負責,其核心力量是正在部署中的1500名聯合國警察。北約方面本月以來多次批評和平進程民事負責人比爾特的工作進展“太慢”,比爾特則反唇相譏,說他的工作沒有得到北約,尤其是美國的支持,一切“從零開始”。不少輿論認為,比爾特先生的工作要比北約將軍的工作複雜得多,對波黑未來的影響更具有實質意義,但他的工作機制卻是相對脆弱的。
今後幾周內,和平進程的首要任務是解決薩拉熱窩及莫斯塔爾的統一問題。根據協議,薩拉熱窩塞控區下月初就應移交,3月中旬實現波黑政府對地區的完全控制,塞族至今日仍堅持該塞控區保持某種自治的要求,令比爾特頗感棘手。莫斯塔爾市內的克、穆族分界線本應於本月21日以前完全開放,但這是個兩難問題,哪一城市的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都將影響人們對波黑重新統一的信心。另外,聯合國高級難民署日前宣佈,解決波黑的難民問題需要兩年時間。而波黑大選初步定在今年9月中旬。這些表明,落實波黑和平協議的許多困難還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