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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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輔助食品[1]
輔助食品是指除乳類以外的其他類食品,如嬰兒米粉、水果、蔬菜及肉類等食物。強化各種營養素的穀類食品是嬰兒理想的第一種固體輔助的食品。
我國輔助食品強化的經驗[2]
我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嘗試過對嬰幼兒穀類食品進行鐵強化以改善嬰幼兒鐵營養狀況並取得了良好的結果。對照組嬰幼兒按家庭習慣添加輔助食品,試驗組嬰幼兒除按家庭習慣添加輔助食品外,每天補充25克鐵強化米粉,5個月後,實驗組嬰幼兒缺鐵性貧血患病率(Hb<120g/L)由25%降為8%。而對照組缺鐵性貧血患病率沒有變化。證實了嬰幼兒穀類食品鐵強化以降低嬰幼兒缺鐵性貧血的可接受性以及有效性。
我國輔助食品的強化建議[2]
1.強化劑配方和建立相應的法規
在發達國家,嬰幼兒輔助食品的強化有嚴格的規定:什麼食品可以強化,什麼營養素可以用於強化,每種特定食物的營養素最大和最小添加量等。例如,果汁可以強化維生素C,嬰幼兒穀類食品常強化鐵、鈣、磷、維生素B1、維生素B2和尼可酸。必須富含蛋白質。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嬰幼兒穀類食品還允許強化碘、鋅、維生素A 、維生素D和其他微量營養素。肉類、水果和蔬菜一般不強化。但在英國,專為嬰幼兒食用的肉類產品強化了鐵。食品的強化必須在政府法規規定的範疇內實施。
目前,我國衛生部已頒佈了有一些有關食品中營養素添加的管理辦法及衛生標準,如1986年頒發的《食品營養強化劑衛生管理辦法》,1994年頒佈的GB14880-94《食品營養強化劑食用衛生標準》,1996年頒佈的GB2760-96《食品添加劑食用衛生標準》以及GB2760-96《食品添加劑食用衛生標準》2000年和2002年增補品種等。但缺少針對嬰幼兒的輔助食品強化的指導原則。應依據我國嬰幼兒的膳食特點和生長髮育狀況制定我國自己的輔助食品強化配方,同時伴以頒佈相應的標準、法規以及監督監測機制。以保證我國的輔助食品強化的良性發展。
2.拓寬預包裝嬰幼兒強化食品的市場
多數國家將4~6個月後嬰兒首先添加的穀類食品作為輔助食品強化的首選載體食品。“營養強化米粉”在我國中等以上城市的市場也很常見。這種預包裝嬰幼兒強化食品中富含能量、蛋白質和微量營養素;產品多是合資企業生產,強化劑的配方都經歷了科學論證;食品衛生有保證;食用方便,迅速,直接用溫開水調和即可食用;但因其售價高,受消費能力的限制,所以進入不了小城市和廣大農村的消費市場。而小城市和廣大農村市場被非正規企業生產的價格低的產品所占領,如“麥乳精”“代乳粉”等。建議生產預包裝嬰幼兒強化食品的企業採用簡化包裝,減少流通環節,薄利多銷等方法擴大市場份額。有利於消費者,也有利於企業本身。
3.推廣家庭內輔助食品強化
在我國小城市和農村,可以採取成本較低的“家庭內輔助食品強化”的辦法,由企業生產富含蛋白質或不含蛋白質的“營養基”,其中微量營養素含量為嬰幼兒每日需額外補充的營養素量,每日一包,加入家庭內給嬰幼兒準備的“粥”、“麵條”、“湯”、“羹”或“奶”中,滿足嬰幼兒的生長需要。家庭內輔助食品強化的方法,價格低,不必改變家庭中傳統的喂養習慣,食用方便,容易推廣。
4.加強營養宣教
家長的配合對嬰幼兒輔助食品強化的實施非常關鍵,在城市裡用媒體和社區,在農村基層婦幼系統縣、鄉、村“三級網路系統”,對嬰幼兒父母進行營養宣傳,增長它們的營養知識,瞭解強化輔助食品對嬰幼兒的益處,根據自身條件和需要購買“營養基”進行“家庭內輔助食品強化”或購買“預包裝強化輔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