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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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銷售是指將擁有的貸款資產向社會公開出售,來實現貸後流動的一種方式,是提高貸款流動性的措施之一。
貸款銷售的原因[1]
過去經常由大銀行運作的貸款銷售現已擴展到各種不同規模的銀行。1990年代初,出現了一個擁有幾十億美元的經營浮動利率公司貸款的市場。交易第三世界債務的市場最為活躍,過去發放給阿根廷、巴西、墨西哥、秘魯、菲律賓和其他第三世界國家的貸款按面值大打折扣後在市場上出售導致許多國家的銀行貸款銷售大量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出售低收益資產,以便在市場利率上升時有機會取得收益高的資產同時將以前流動性差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高的資產,為流動性管理創造新手段。另外,貸款銷售有助於減緩銀行資產的增長速度,緩和資金與規模的矛盾,有助於管理層在資產增長和可承受的信貸風險之間尋求更好的平衡。銷售貸款的購買行能夠將其業務拓展到傳統經營範圍以外的行業何地區,促進資產結構多元化,降低風險暴露程度和銀行的借款成本。
貸款銷售的風險管理機制[1]
貸款銷售旺盛的生命力源於其對風險的處置方式,較之常規的借貸方式,貸款銷售更具效率。一般來講,借貸中的風險主要來自兩方面。
第一,借款人不按時還本付息,或逃廢債務所帶來的信用風險。
第二,資產、負債的利率、期限結存在缺口會給銀行帶來收益的不確定性。
貸款銷售能夠提高風險的透明度,並將風險分配給最適於承擔該風險的交易主體。
首先,在傳統的借貸方式下,所有風險被捆綁在一起,貸款發起人在三個階段上努力使信用風險最小化:貸前調查、貸款審察、貸後檢查。使用自己的全部信譽和信用為自己的債務擔保,在儲蓄者和借款人之間築起一道屏障,無論貸款蘊含何種風險,由發起人獨自承擔。股東較高的回報率期望提高了股權成本。然而,貸款銷售由於其卓越的風險管理,大大降低了資產集中和非信用損失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以及借款成本,豐富了流動性管理理論,為化解流動性風險提供了嶄新的視角。
其次,貸款銷售將貸款與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隔離開來,發起人並不承擔所有風險,利率風險被按量體裁衣的原則分配,轉嫁給最適於承擔的投資者。信用風險被分割為“垂直”的兩檔:第一檔指正常的信用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因為發起人與借款人有直接的聯繫,並且有在某一地區行業的信息、技術、人才方面的優勢。第二檔信用風險由銷售貸款的購買者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