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分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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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貨款分責[1]
貨款分責是指在售貨場所設收銀台專門負責收款,營業員管貨不管錢。營業員按顧客選好的商品開具銷貨憑證,顧客持憑證到收銀台交款,然後回原售貨地點取貨。
貨款分責的優缺點[2]
按照由營業員交款還是由顧客自己交款,又KE分為兩種具體形式:①營業員交款。由營業員把發票和顧客的貨款交收款台,經收款員核對和找零後,再由營業員覆核之後交顧客。②顧客交款。由營業員開票,顧客憑小票到收款台付款,再憑付款單據取貨。前者雖然增加了營業員的勞動強度,但方便了顧客,從“消費者是皇帝”的意識出發,就會認為是利大弊小,因此,在高檔酒店、飯店的餐廳、酒吧就使用這種收款方式。後者雖然減輕了營業員的勞動強度,但是增加了顧客購買商品的時間,有時還會有其他麻煩。究竟採用哪種收款方式,企業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才能最後確定。款貨分責的優點:可以減少差錯,出現差錯易分清責任。其缺點:增加了顧客購買商品的時間;顧客感到不方便。一般適用於挑選性強、價格較高、大件的或貴重商品;出租櫃臺、聯營櫃臺;也適用於大中型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