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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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財經法制[1]
財經法制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則,把財經活動制度化、法律化,並嚴格依法進行活動的財政管理方式。
財經立法是財經法制的首要前提,指國家立法機關和各級人民政府為調整和處理財政經濟各方面關係而制定和頒佈法律或授權國家機關制定法規等活動。
財經法制的內容[1]
財經法規是調整和處理一切財政經濟關係的規範性文件的總稱。它既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有關財經方面的紀律,也包括政府和部門為了貫徹實施財經法律,在自己職權範圍內製定的各種規章制度。這些法規是為r處理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國民經濟各部門、各企業單位的財政分配關係和經濟關係,以及處理企業內在生產、交換和分配中的經濟關係等。
財經執法是以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作為組織、管理財經活動的行為準則,處理有關方面的財政經濟關係,並對違法者實行製裁。
財經法制地位和作用[1]
社會主義的財經法律、規章制度必須反映社會主義經濟規律要求,適應經濟基礎發展的需要。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像這樣大的國家,如果沒有健全的財經法制,就無法有效組織、指揮和管理一切財政經濟活動。通過財經立法治理財政經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要把建立和健全財經法製作為組織財政經濟活動,加強財政經濟監督,嚴格執行財經紀律的依據。
1.財經法律是通過立法程式,以國家強制力確保財政經濟活動正常進行。財經法律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只有加強財經立法,把整個財政經濟活動納入國家法制的軌道,才能充分發揮財經工作的職能作用,以保證國民經濟正常運轉和良性迴圈。
2.財經法律是調整和處理經濟關係的重要手段。財經法律、條例,是財政經濟實踐的總結,是調整和處理財政分配關係和其他關係的規範。財經法規一般要求做到經濟責任明確,內容清晰、嚴謹。財政經濟活動必須以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指導,以財經紀律為規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財經法律是財政經濟活動的準則。在財政經濟活動中,通過財經法律、條例、規章等,明確規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違反財經紀律,造成浪費損失,該承擔什麼經濟責任,就承擔什麼經濟責任。任何人違反財經紀律,該受到什麼製裁,就要受到相應製裁。
4.強化財經法律,是順利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保證。當前,全國正在深化財政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從管理許可權來說,是向地方分權和單位增加自主權發展,方向是正確的,無可非議。但是,在許可權下放後,必須維護全國統一領導,必須維護中央的權威,同時必須加強法制,以免政出多門,各行其是,權責不明。健全財經,強化財經紀律。才能對違紀、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給予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