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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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目標(Curriculum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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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課程目標[1]
課程目標是指課程本身要實現的具體目標,是期望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生通過課程學習以後,在知識、智能、品德、體質等方面達到的程度。課程目標有四種類型:(1)認知類,包括知識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規律及理解思維能力。(2)技能類,包括行為、習慣、運動及交際能力。(3)情感類,包括思想、觀念和信念,如價值觀、審美觀等。(4)應用類,包括應用前三類來解決社會和個人生活問題的能力。
課程目標的特征[2]
1.整體性
各級各類的課程目標是相互關聯的,而不是彼此孤立的。
2.階段性
課程目標是一個多層次和全方位的系統。
3.持續性
高年級課程目標是低年級課程目標的延續和深化。
4.層次性
課程目標可以逐步分解為總目標和從屬目標。
5.遞進性
低年級課程目標是高年級課程目標的基礎,沒有低年級課程目標的實現,就難以達到高年級的課程目標。
6.時間性
隨著時間的推移,課程目標會有相應的調整。
確定課程目標的方法[2]
1.篩選法
這是美國北加州大學課程開發中心研製的方法,多年來被許多教育機構模仿。具體步驟如下:(1)預定若幹項課程目標,涉及課程的各個方面。如“培養閱讀、寫作、說、聽的技能”、“培養艱苦的性格和自尊心”。(2)書面征求有關人員對預定課程目標的意見,允許他們補充其他課程目標。(3)把原先預定的課程目標和補充的其他課程目標彙總在一起。(4)請有關人員根據彙總的課程目標,依次選出若幹項最重要的課程目標。(5)根據統計結果,確定名次靠前的若幹項課程目標。
2.參照法
在確定課程目標的過程中,參考過去的課程目標和其他國家的課程目標,並根據本國國情和教育狀況,確定符合本國情況的課程目標。在某些國家,專業學術團體、教材出版商經常提出建設性的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例如,位於美國洛杉磯的加州大學評價研究中心創辦了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交換機構,專門收集和散髮各種有關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的資料,供學校和教師索取和參考。依靠“剪刀加糨糊加複印”拼湊起來的課程目標和教學目標歷來受到批評,但從比較、借鑒和參考現有資源和材料的角度看,也不失為一條便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