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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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學目標[1]
教學目標是指教學活動的主體在具體教學活動中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標準。教學目標。要根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學生學習的特點以及發展來確定,可以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等三方面來進行整體設計,建立目標體系。
教學目標的設計[2]
具體來說,教學目標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征:教學目標是通過教與學雙方合作共同實現的;是師生在教學活動中預期要達到的結果,也就是說,在教學活動之前,即預見到教學活動可能促使受教育者身心方面發生哪些變化;相對於教學目的來說,教學目標更清晰、明確、具體、可行,便於操作,同時,它要符合學科、學生的實際需要,可以在實踐中順利達成;教學目標是可以利用現有技術手段測度的。
設計教學目標要基於以下幾個基本步驟:
(1)鑽研教學大綱,分析教材內容;
(2)分析學生的認知特征。分析學生的社會特征,對學生的學習習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班級風氣、心智發展水平等都要有所瞭解;對學生預備技能狀況進行分析,瞭解學生是否已經掌握了新的學習所需要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對學生所具有的共同心理特征和個性差異進行分析;
(3)確定教學目標的類別和掌握層次;
(4)列出綜合性和具體的教學目標。可以運用行為觀的描述方法、內外結合的描述方法等表述具體的教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