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718个条目

解散事由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解散事由(reason of dissolution)

目錄

什麼是解散事由

  廣義的解散事由包括了公司終止的全部原因。狹義的解散事由是指除破產解散以外的解散事由。

解散事由的規定[1]

  任何一部公司法都有關於公司解散事由的規定,因為這是公司走向“死亡”的必然要求決定的。但不同公司法對公司解散事由的規定是不同的。離岸公司也要有自己的消亡制度,自然也有解散事由的規定,例如維爾京公司法第89條規定:公司組織大綱或章程中規定的公司的存續期間一旦屆滿或者一旦發生了公司的組織大綱或章程中指定的應當終止公司的事件,依據本法成立的公司就應當通過董事會決議的方式,進行解散清算。我國公司法規定了一般解散事由和行政解散事由。

  其中,一般解散事由包括: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公司合併分立需要解散。

  行政事由解散包括:

  1.虛假註冊資本

  2.虛假證明文件;

  3.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開業或者自行停業6個月以上;

  4.不辦理註銷登記;

  5.虛假年檢;

  6.連續兩年預期不年檢;

  7,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8.超範圍經營

參考文獻

  1. 張詩偉.離岸公司法 理論、制度與實務.法律出版社,2004年08月.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泡芙小姐,Mis铭.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解散事由"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