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供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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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擁有的要素數量或資源在一定時期內是既定的,如時間每天只有24小時,每月的工資收入是800元,等等。消費者不可能向市場提供超過他擁有的資源數量。
消費者擁有的資源或多或少能給消費者帶來直接效用,如消費者可以利用自己的時間來進行娛樂和體息。那為什麼消費者不將這些要素全部留作自己消費,而要將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全部提供給市場呢?只要回顧一下前而講過的消費者偏好就可以知道,對於一個具有良好性狀偏好的消費者來說,消費品或消費形式的多樣化將是其最好選擇,而通過出售要素所獲得的收入恰能提供獲得其他消費者所需要的消費品或消費形式的手段。換句話說,要素供給能給要素供給消費者帶來一種間接效用。因此消費者將把他所擁有的要素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保留自用”,另一部分則供給市場。這樣,要素供給問題可以看成是:消費者在一定的要素價格水平下,將其全部既定資源在“要素供給”和“保留自用”兩種用途上進行分配以獲得最大效用。
要使效用達到最大化,必須使“保留自用”的要素的邊際效用等於作為“要素供給”的資源的邊際效用。這是由於,如果“保留自用”的資源的邊際效用大於作為“要素供給”的資源的邊際效用,那麼可以從作為“要素供給”的資源中拿出一小部分作為自用,來增加消費者的總效用。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拿出來的這一小部分資源作為自用所帶來的效用要大於減少這一部分資源作“要素供給”所導致的效用損失,即收益大於成本。由於邊際效用遞減,這個過程一直會持續到自用資源的邊際效用等於供給出去的資源的邊際效用,達到均衡狀態。如果“保留自用”的資源的邊際效用小於供給出去的資源的邊際效用,則整個過程剛好相反。
下麵看要素供給的邊際效用和自用資源的邊際效用的形式,要素供給本身並不能給消費者帶來效用,而是通過與收入相連給消費者帶來間接效用,因此,效用可看作是要素的複合函數。假如要素供給增量為ΔL,由此引起的收入增量為ΔY,而由收入增量所引起的效用增量為ΔU,則式中,為要素供給的邊際效用,表示要素供給量增加1單位所帶來的消費者效用增量;為收入的邊際效用;是要素供給的邊際收入。
在完全競爭的要素市場中,消費者是價格的接受者,他提供的要素數量變化不會影響要素價格,因此要素的邊際收入等於要素的價格,即
於是公式就變為
與作為要素供給的資源相比,自用資源既可以提供間接效用,如把時間拿出一部分來搞家務從而節省開支來相對增加收入,也可以提供直接效用,如休息。為簡單起見,我們假設自用資源只能帶來直接效用。這樣,如果用L來表示自用資源數量,則自用資源的邊際效用就為,它表示增加1單位自用資源所帶來的效用。
於是,消費者的要素供給原則就可寫為或者
如果考慮收入的價格WY = 1,則上式為 把這個公式同產品市場分析中的效用最大化條件公式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下麵利用無差異曲線來進一步說明要素供給原則。
見圖。圖中橫軸表示自用資源L,縱軸表示要素供給所帶來的收入Y。假設消費者的偏好是良好性狀偏好。圖中畫出了三條無差異曲線U0,U1,U2,並且U0 < U1 < U2。
再來看消費者的預算約束。消費者的收入有兩個來源,一是非要素收入,如贈送收入;二是要素收入。假設非要素收入為Y,消費者初始時擁有L單位的既定資源,要素價格為W,那麼消費者總的收入為把上式改寫成預算約束形式式中,Y的價格是1,L的價格是W,等式的右邊部分稱為消費者的完全收入或隱含收入。在圖中,上式用線段AB表示。把無差異曲線和預算約束線結合起來,馬上就可得出消費者的最佳選擇點,在圖中該點是U_1和AB的切點E。E點表明:消費者將把中的L * 部分留作自用,而將其餘的部分提供給市場以獲取收入,從而使自己的收入從初始時的Y增加到。
E點有什麼特點呢?顯然,在此點無差異曲線的斜率等於預算線的斜率即
上式左邊為資源供給的邊際替代率,表示消費者為增加1單位自用資源所願意減少的收入量。右邊的要素價格可以看成消費者為增加1單位自用資源所必須放棄的收入量。因此,上式實際上表達了這樣的意思:消費者的邊際替代率與市場的邊際替代率相等。資源供給的邊際替代率可以表示為自用資源和收入的邊際效用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