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MBA智库百科用户:


过去的17年,百科频道一直以免费公益的形式为大家提供知识服务,这是我们团队的荣幸和骄傲。 然而,在目前越来越严峻的经营挑战下,单纯依靠不断增加广告位来维持网站运营支出,必然会越来越影响您的使用体验,这也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经过审慎地考虑,我们决定推出VIP会员收费制度,以便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质的内容。


MBA智库百科VIP会员,您的权益将包括: 1、无广告阅读; 2、免验证复制。


当然,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您对百科频道的支持。诚邀您加入MBA智库百科VIP会员,共渡难关,共同见证彼此的成长和进步!



MBA智库百科项目组
2023年8月10日
百科VIP
未登录
无广告阅读
免验证复制
1年VIP
¥ 9.9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PayPal
购买数量:
1
应付金额:
9.9
汇率换算:
1.32
美元(USD)
  • 美元(USD)
  • 加元(CAD)
  • 日元(JPY)
  • 英镑(GBP)
  • 欧元(EUR)
  • 澳元(AUD)
  • 新台币(TWD)
  • 港元(HKD)
  • 新加坡(SGD)
  • 菲律宾(PHP)
  • 泰铢(THB)

按当月汇率换算,

包含手续费

打开手机微信 扫一扫继续付款
立即开通
PayPal支付后,可能会遇到VIP权益未及时开通的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或者联系百科微信客服:mbalib888。
温馨提示:当无法进去支付页面时,可刷新后重试或更换浏览器
开通百科会员即视为同意《MBA智库·百科会员服务规则》

支付成功

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66个条目

行政執法主體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隱藏]

什麼是行政執法主體

  行政執法主體是指行政執法活動的承擔者,即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國家權力,並對行為效果承擔責任組織

行政執法主體的特征

  一是行政執法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這一特征將行政執法主體與其他國家機關組織區別開來;

  二是行政執法主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組織,這一特征將行政執法主體與行政機關內設管理機構和受行政機關委托執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務的組織區別開來;

  三是行政執法主體是能夠承擔其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這一特征也使行政執法主體區別於行政委托

行政執法主體的條件

  合法的行政主體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執法的主體必須是組織而不是自然人

  儘管具體的行政執法行為是由行政執法人員來實施的,但他們是以組織的名義而不是以個人的名義實施的。行政執法人員是行政執法主體的構成要素,而不是行政執法主體本身。

  2.行政執法主體的成立必須有合法的依據。

  行政執法是行使行政執法權的行為,承擔行政執法任務的組織不能任意成立,其成立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也就是說未經合法認定的組織是不能成為行政執法主體的。

  3.行政執法主體必須有具體明確的職責範圍。

  我國的行政執法體系是一個科學、嚴謹的系統,各執法主體相互聯繫,相互依存,但又相互區別,自成一體,彼此之間可以密切配合,但又不能相互取代。如衛生局不能代替工商局,工商局也不能代替交通局行使職權等等。所有行政執法主體只能在法定的範圍內活動,任何程度的越權都將導致該行為的無效。

  4.行政執法主體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做出行政行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行政執法主體實施的行政行為除了能以自己的名義做出外,同時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法律責任,這是衡量一個組織是否是合法行政執法主體的重要條件。

  以上四個條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任何組織作為行政執法的主體都必須具備以上條件。

認定行政執法主體的合法性應註意的問題

  1、行政執法主體與行政法主體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行政執法主體是指行政管理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利,能以自己的名義做出行政行為,並能獨立地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行政法主體是指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指的是行政法律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即由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管理相對人構成。兩者的關係是:行政執法主體必定是行政法主體;但行政法主體不只是行政執法主體,還包括行政管理相對人。

  2.受委托的組織不是行政執法主體。

  《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規定:“委托的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的組織在委托範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由此可以看出,受委托的組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也不能以自己的名義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受委托的組織不是行政執法主體。為保證行政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使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必須正確認定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6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Dan,KAER,方小莉.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行政執法主體"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告MBA智库百科用户的一封信
亲爱的MBA智库百科用户: 过去的17年,百科频道一直以免费公益的形式为大家提供知识服务,这是我们团队的荣幸和骄傲。 然而,在目前越来越严峻的经营挑战下,单纯依靠不断增加广告位来维持网站运营支出,必然会越来越影响您的使用体验,这也与我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经过审慎地考虑,我们决定推出VIP会员收费制度,以便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质的内容。 MBA智库百科VIP会员(9.9元 / 年,点击开通),您的权益将包括: 1、无广告阅读; 2、免验证复制。 当然,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您对百科频道的支持。诚邀您加入MBA智库百科VIP会员,共渡难关,共同见证彼此的成长和进步!
MBA智库百科项目组
2023年8月10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

添加收藏

    新建收藏夹

    编辑收藏夹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