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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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物宣言是一九九四年在印度尼西亞茂物舉行的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提出的,會議通過了《APEC經濟領導人共同決心宣言》,確立了APEC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目標,提出發達成員到2010年、發展中成員到2020年實現這一目標的時間表。同時,《宣言》強調亞太地區的多樣性,要求加強包括人力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科學技術、中小企業等領域在內的發展合作。會議正式確定了貿易投資自由化和經濟技術合作這兩個支柱,事實上確立了APEC今後的行動綱領[1]。
江澤民主席在會上先後兩次發言,提出了中國關於亞太經濟合作的五項原則,即“相互尊重、協商一致;循序漸進、穩步發展;相互開放、不搞排他;廣泛合作、互利互惠;縮小差距、共同繁榮”。茂物會議為APEC指明瞭前進方向,在APEC發展史上有著特殊意義。由柳洪平創建。
發達國家在2010年前,發展中國家在2020年前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而亞太經合組織既包括美國、日本這樣的發達國家,也有中國、越南這樣的發展國家。同樣是針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設了兩個時間界限。“兩道線”極好地說明瞭:發達國家是同意發展中國家對其弱勢產業進行必要的保護的。
茂物宣言的要求[2]
《茂物宣言》強調,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認識到亞太地區是一個“由發達經濟、新工業經濟和發展中經濟組成的經濟多樣化的地區,需要在平等伙伴關係、共同承擔責任、互利和互惠的基礎上加強合作”,“同意採納在亞太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的長遠目標,將通過進一步減少相互間的貿易和投資壁壘,促進貨物、服務和資本的自由流動迅速實現這個目標”,同意在開發人力資源、改善基礎設施和推動科技發展等領域開展相互合作。“反對建立背離全球自由貿易的內向型貿易集團”。
《茂物宣言》闡明,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領導人考慮到亞太經合組織經濟發展的不同水平,同意給本地區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規定一個成員間有別的時間表,即“工業化經濟實現自由和開放貿易與投資目標不遲於2010年,發展中經濟實現這個目標不遲於2020年”。
《茂物宣言》的制定表達了亞太經合組織成員擴大經濟合作的決心,也展示了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美好前景。此後,亞太經合組織還制定了《大阪行動議程》《上海共識》、“釜山路線圖”、《河內行動計劃》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以期推進茂物目標早日實現。
- ↑ 馬小寧,APEC,為茂物目標焦慮〔J〕,人民日報(海外版),2005年11月19日第一版
- ↑ 熱詞解讀:《茂物宣言》.新華網.2009.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