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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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介管理是指藝術中介管理者通過對藝術中介的人、財、物、信息和時間等實行有計劃的組織、指揮、協調和決策,使管理者對藝術中介組織的利用達到最大的效用和價值,從而實現管理者預先設定的目標。
藝術中介管理的內容[1]
藝術中介管理並不完全等於藝術管理。藝術管理是一個更大範圍的概念,而藝術中介管理是藝術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換句話說,不考慮藝術中介管理的藝術管理是不完整的藝術管理。藝術中介管理其實有兩個切入口:①單個或某一種藝術中介的管理。這種管理的研究註重其管理的特性或個性,為的是把這種特定的管理做深做透,它往往與實際操作結合得更為緊密,其研究成果直接可以拿來指導生產。
②包含一切藝術中介的管理理論。這種管理理論的研究著眼於所有藝術中介管理的共性,在於尋找和總結普遍存在於藝術中介管理中的一般性相通的理論,其最終的成果不是針對某個或某種藝術中介的管理而言的,但又與每一種藝術中介的管理都息息相關的。這是一些基礎性、啟發性、共存性的理論,它包含絕大多數的個性化研究,又具有極強的開放性和包容性,也就是我們所謂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理論框架。
藝術中介管理作為一種單一中介自我內在的管理,所以其管理者應當限定在藝術中介的內部。大致看來,中介內部的管理層一般會分為三層:高中低。低層管理者就是基層管理者,如藝術部、市場部、企劃部、財務部、人事部的主管,具體到藝術項目上來說,也就是藝術項目的項目執行者,低層管理者是某一方面的專家、在該方面有較深造詣;中層管理者是更大範圍內的職責擔當者,如地區總經理、藝術部、市場部、企劃部、財務部、人事部在地區或中介機構條管理中的最高責任人和監督者,有時這些管理職位也會有機構高層管理者兼任,中層管理者不僅僅在某一或某幾方面是專家,而且有經驗有能力有魄力,承上啟下的凝聚作用是他們的根本價值;高層管理者就是機構的法人和整體中介的核心管理成員,如中介的總裁、董事長、總經理、執行董事等,高層管理者往往是決策者、統帥者,是掌控或左右全局的要員,他們不可能面面俱到、十足十全,但一定具有高級的內部整合能力和完善的外部公關能力,還要有絕對清晰的全局觀和指揮力。
從市場經營的角度來看,藝術中介管理可以分為藝術經紀中介的管理、藝術代理中介的管理、藝術信托中介的管理。從文化傳播的角度來看,藝術中介管理可以分為傳播文化型中介的管理(如電視臺管理)、商業型或盈利型藝術中介的管理(如電影院管理、拍賣行管理)、綜合型藝術中介管理(如出版社管理)。從藝術本體呈現的角度來看,藝術中介管理可以分為表演性藝術中介管理(如演藝劇團管理)、造型性藝術中介管理(如畫院管理)、文學性藝術中介管理(如作家協會管理)。從組織功能的角度來看,藝術中介管理包含了生產型藝術中介管理、流通型藝術中介管理、消費型藝術中介管理。成喬明還認為在藝術管理的框架體系中,藝術中介管理屬於微觀層面上的藝術管理,即對具體藝術機構的具體事務性管理,類似於管理學上的企業管理、機構管理,這樣藝術中介管理在整個藝術管理體系中就找準了自己的定位,是一種具體到單一機構的自我內在的管理。對藝術中介群體(區域性或全國性)進行的外部管理應當被稱為藝術行業管理或者更為巨集觀層面上的藝術行政管理(僅僅是一部分)。這樣藝術中介管理其實就是一種微觀的藝術管理。
- ↑ 成喬明.藝術中介管理的幾個理論問題[J].《藝術百家》.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