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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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財富也稱自然財富, 是社會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財富是指能夠滿足人類生產和生活需要的自然對象、自然條件。既包括作為加工對象的自然資源,又包括由森林、草地、土壤、大氣等多種自然生態環境組成的生態體系。工業文明的財富觀, 沒有把生態成本納入商品價值, 沒有把生態效益納入經濟核算, 把社會生產中不可缺少的生態因素排除在財富之外。
生態財富的意義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生態財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重要條件。因為生態財富總是表現為一定的資源, 它是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源泉, 生態財富的高存量和優質程度, 始終是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和發展的重要條件和基本動因。
其次,生態財富為社會再生產創造了基礎。人類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離不開豐富的生態資源和良好的生態環境這兩個重要基礎。擁有生態財富, 使其在充分利用的同時, 保持其再生、增值和擴展, 將是社會再生產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人類永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
第三,生態財富是人類保障和改善人類生活質量的重要保證。良好的生態環境是人們保持身心健康, 開展旅游、休閑、娛樂、審美、體育等活動, 從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條件。或者說, 良好的生態環境具有提升生活質量的功能,由此表現為當代社會人們對生態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
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可以將生態財富按照四種方式分類。
1.按財富是否具備生態性可劃分為:生態財富與非生態財富。所謂生態財富,即以資源安全、生態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安全為前提,有利於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財富。反之則是非生態財富。例如:森林、河流、植被、濕地、太陽能等都是生態財富。
2.按生態財富的存在形式可劃分為:有形生態財富與無形生態財富。所謂有形的生態財富,是指以固體和液體形式存在或看得見、摸得著的生態財富。例如,雪山、草地各種動物、植物等等,所謂無形的生態財富,是指有關生態財富的知識產權。例如有關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的專利權、商權標和版權等等。
3.按生態財富是否經過人為加工可劃分為:原生態生態財富、人造生態財富以及組合式生態財富,所謂原生態生態財富,是指自然形成的生態財富,例如,原始森林、河流、濕地、雪地、各種野生動植物等等。所謂人造生態財富,即經過人類加工、生產出來的生態財富。例如無污染農產品、環保汽車、節能建築材料等等。所謂組合式生態財富,即天然生態財富與人造生態財富的最佳組成,例如舉世聞名的三峽工程。
4.按照世界銀行衡量國家(地區)財富的新標準,以生態性為尺度,可以把一國的生態財富劃分為:生態人造資本、生態自然資本和生態人力資本。一般而言,人造資本可分為生態人造資本與非生態人造資本;在自然資本中,也可以分為生態自然資本和非生態的自然資本;人力資本同樣可以分為生態人力資本和非生態的人力資本,生態人力資本是指那些德才兼備,有創新能力,有工作能力,同時受過良好的生態教育,具備生態環保人格的生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