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利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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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利潤中心——天然利潤中心(Natural Profit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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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利潤中心是指能直接對外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取得收入而給企業帶來收益的利潤中心。例如,分公司、分廠、事業部等都是自然利潤中心。
利潤中心是指擁有產品或勞務的生產經營決策權,是既對成本負責又對收入和利潤負責的責任中心,它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收入和生產經營決策權。根據影響利潤中心形成的因素,可以將利潤中心分為自然利潤中心和人為利潤中心兩種類型。
自然利潤中心必須擁有產品銷售權,能夠根據市場需求決定銷售什麼產品,銷售多少產品,在哪個地區銷售以及以什麼方式進行銷售等等。為了保證自然利潤中心對其實現利潤的可控性,還應賦予其相應的價格制定權、材料採購權和生產決策權,自然利潤中心擁有價格制定權,就可以對所售產品的市場供求狀況作出靈敏的反應,從一個方面確保利潤的實現。自然利潤中心價格制定權的大小與企業職能的劃分有關,應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具有完全價格制定權的自然利潤中心稱為完全的自然利潤中心;只有部分價格制定權或只有價格執行權的自然利潤中心稱為不完全的自然利潤中心。
自然利潤中心的基本特征是,既能向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提供產品或勞務獲取結算收入,又能直接對外銷售產品與提供勞務獲得實際收入而賺取利潤,類似於獨立企業。這類責任中心一般具有產品的銷售權、價格制定權、材料採購權及生產決策權,像獨立企業一樣,獲得收入並賺取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