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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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能源可持續發展[1]
能源可持續發展是指各種能源在當代得到有效的開發與利用,同時又能夠為後代創造持續利用各種能源條件的一種發展過程。
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內涵[2]
“可持續發展”究其本質,就是要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具體到能源可持續發展,要求能源安全供給、經濟競爭力和環境可持續性三者統籌兼顧,其中能源安全供給是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內容;經濟競爭力為可持續能源提供有力保障;環境可持續性是可持續能源的基本前提。
能源安全是可持續能源的核心內容。張雷認為國家能源安全概念是由兩個有機部分組成即能源供應的穩定性(經濟安全性)與能源使用的安全性。能源供應的穩定性是指滿足國家生存與發展正常需求的能源供應保障的穩定程度。能源使用的安全性是指能源消費及使用不應對人類自身的牛存與發展環境構成任何威脅。確切的來說,張雷所闡述的是廣義能源安全的概念,它是能源供給穩定、經濟安全以及環境友好眾多目標的集合。由於能源供需矛盾是導致能源危機產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僅從狹義上把能源安全定義為一定地域和時問範圍內,能源供應對於能源需求的保證程度。
經濟競爭力為可持續能源提供有力保障。經濟競爭力的提升可以從供給和需求兩方面為可持續能源提供有力保障。從供給面出發,經濟競爭力的提高有利於整體經濟實力提高和科學技術進步,從而能夠提供更多的資本和技術,調動更多社會資源投入到替代性能源、清潔能源以及節能技術的研發當中,從增強供給能力的角度來保障能源的可持續發展;從需求出發,經濟競爭力的提升必將促進產業結構的轉換升級,能源使用效率的提升和能源強度的下降。經濟競爭力的提升,能夠從“開源”與“節流”兩方面保障能源的可持續利用。
環境可持續性是可持續能源的基本前提。環境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基礎,發揮著提供物質資源和消納廢棄物的作用。環境可持續為可持續能源的實現提供物質上的保證和環境上的支撐,足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前提。
有鑒於此,中國能源可持續發展需要從能源安全、經濟競爭力以及環境可持續性三個角度人手,在充分認識三者之間作用機理的基礎上,協調好三者之間的關係,促進三者共同發展(圖1)。
我國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3]
在中華民族復興的道路上,以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水力及新能源為組成部分的能源行業充當著動力支持的角色,可以說能源從某種程度上決定著我國東方強國夢的實現。從本文以上的分析中不難看出,目前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對能源可持續發展提出了重大挑戰。
對於我國能源未來發展來說,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只有以國內能源的穩定增長,保證能源的穩定供應,促進世界能源的共同發展為宗旨,走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安全有保障的能源發展道路,才能最大程度地實現能源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才能為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更多的機遇。以此為基礎,我國提出了“堅持節約優先、立足國內、多元發展、依靠科技、保護環境、加強國際互利合作,努力構築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以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
具體來說,在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上,重點是解決石油供不應求的結構性矛盾,提高天然氣、水能、核能等清潔、優質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降低煤炭比例。在能源節約上,依靠技術進步,提高能源經濟效率;在能源貿易上,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充分利用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通過進出口多元化,滿足能源發展需要;在能源科技上,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在能源環保上,實現煤炭資源優質開發利用,促進能源、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