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資本成本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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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目標就是為了剋服傳統財務會計只確認債務資本成本,而不確認股權資本成本的缺陷,對股權資本成本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定義可表述為“計量和報告股權資本成本的過程”。
企業占用任何一項資金都需要支付一定的代價, 即“資金成本”。企業占用的資金通常有兩個來源, 即從債權人借來的債務資本和股東投入的股權資本。傳統財務會計只確認債務資本的成本,而不確認股權資本的成本。這就給人們一種錯覺,好象運用股權資本是無需花費代價的。但事 實上,從理財的觀點看, 由於股東比債權人要承擔更高的風險, 因此他們會要求更高的回報, 即企業運用股權資本所支付的代價往往比運用債務資本的代價更大。在損益表中,債務資本的成本(債務利息)是屬於正常稅收的項目,而股權資本的成本則不能在稅前扣減。這樣,傳統財務會計計算出的凈利潤指標中就包含了一部分股權資本成本,該指標也就無法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業績,若用該指標對企業經營進行評價, 其結果可能會產生偏差。比如, 對於A、B兩個規模完全一樣, 資產報酬率也完全一樣的企業來講, 若A的負債比例高於B,B的凈利潤將大於A。若用該指標對這兩個企業的經營業績進行評價, 就會得出B優於A 的結論。顯然這一判斷並不真實。
根據主體觀念,企業被視為一個獨立的主體,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則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從公司作為一個獨立主體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債權人或是投資者對於企業來說都是“外來者”。因此,投資者和債權人投入的資金都是外來資本,企業使用這些資金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無論是債權資本成本還是股權資本成本都應作為成本處理。現行會計制度中債權資本成本已作為成本費用處理,而股權資本成本與債權資本成本在性質上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是表現形式的不同,因此,股權資本成本也應像債權資本成本一樣在財務會計中作為費用或成本信息反映出來。
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目標就是為了剋服傳統財務會計只確認債務資本成本, 而不確認股權資本成本的缺陷,對股權資本成本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定義可表述為“計量和報告股權資本成本的過程”。如同折舊會計一樣,股權資本成本會計並不是會計學的一個新的分支,它仍屬於財務會計的範疇, 只是對傳統財務會計進行局部的修改。
1.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建立可以消除會計學與經濟學對企業利潤在認識上的差別。在經濟學中, 利息費用指使用全部資本的成本, 包括股權資本成本和債務資本成本。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企業的所有資本無論是通過借款籌集的, 還是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都要支付一定的代價, 因此,在經濟學中的利潤,不僅應扣除債務資本的成本, 也應扣除股權資本的成本。而在傳統的財務會計中, 利息費用僅指債務資本成本, 因此會計上的利潤含有股權資本成本。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建立會使會計上的利息費用和經濟學上的利息費用概念趨於一致,從而消除二者對企業利潤在認識上的差別。
2.股權資本成本會計的建立有利於協調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儘管在財務會計中並未確認全部資本的成本,但管理會計早已認識到財務會計片面確認債務資本成本的局限性, 併在決策分析中考慮了全部的資本成本。例如企業在進行購買一項資產的決策時, 一個最普通的方法是不僅要考慮該資產本身的成本, 而且還要考慮用於購買該資產的資本的成本; 在制定銷售價格時, 許多公司也將製造產品過程中所耗用的資本的成本考慮在內; 在長期投資決策時,企業經常採用內含報酬率法, 而內含報酬率就是一種資金成本, 它既包括債務資本的成本, 也包括股權資本的成本。當前, 在傳統財務會計的作用下,很多人不認為股權資本成本是一項真正的成本, 但當進行有關決策時, 他們又會清醒地知道若不花費代價, 股權資本是不可能獲得的。當股權資本成本會計引入後, 人們對這一矛盾的認識也就清晰了。
如何計算股權資本成本,即股權資本成本的計量?有一種觀點認為股權資本成本是股權資本使用的機會成本。但按機會成本的概念——在有諸多可選擇的方案中,如果選擇了最優方案,則把次優方案能取得的收益作為最優方案的機會成本。在股權資本成本的。範疇下,不能機械套用機會成本概念。因為:第一,股東將其資本投入某具體企業不一定是最優方案;第二,即使某股東將其資本投入某企業是最優方案,但是次優方案的確定和次優方案收益的計量也不易操作。那麼,把什麼作為股權資本成本的計量依據呢?筆者認為,應把資本的社會平均成本作為股權資本成本,具體操作中可以用銀行長期借款利息率(一年期以上)作為股權資本成本率。
股權資本成本的確認應和資本的使用量及使用時間相結合,即使用多少資本確認多少成本,使用時間長短和資本成本多少相結合,何時使用何時確認。
為了正確反映股權資本成本,筆者認為,首先應增設“應付股權資本成本”科目,該科目貸方登記應計的股權資本成本,借方登記支付給股東的股權資本成本。餘額蘭般在貸方,表示尚未支付的股權資本成本,該科目按各股東或各類股東設明細賬。其次,應在“財務費用”科目下增設“股權資本利息(或成本)”二級科目,用以區別其他的財務費用,也為將來計算有關數據提供依據。再次,應在“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明細賬下增設“股權資本成本”項目,用以核算固定資產在購建期間占用股權資本應付的成本。最後,在“累計折舊”科目下增設“股權資本成本”二級科目,用以核算通過折舊轉移到產品成本或費用中的股權資本成本。
當計算應計的股權資本成本(即占用股權資本金額×占用時間×資本社會平均成本率)時,作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股權資本利息 (或在建工程——× ×工程——股權資本成本)
貸:應付股權資本成本
將股權資本成本以股利等形式分給各股東時,作會計分錄:
借:應付股權資本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
財務費用、固定資產計價和折舊計算等的處理和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一致,只是內容中包括了股權資本成本部分。
(一)與稅法的協調
稅法規定,債權資本成本(借款利息)是應交所得稅的扣除項目。股權資本成本則不能扣除,從全社會來看,這是正確的。因為:第一,企業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在本企業作了稅前扣除,但是金融機構卻作為收入計算,照樣要交納所得稅(只是在企業和金融機構稅率不一致時有所差異);第二,如果股東不把股權資本投入到某企業而用於其他用途(如存入銀行),其收益(如利息)也應納所得稅,所以在這方面稅法是正確的,也是不可能更改的。但是我們在作上面所述會計處理時,則把股權資本成本計入了成本費用,成為企業利潤的扣減項目。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只需使用“應付稅款法”即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在利潤的基礎上加上計人財務費用的股權資本成本和通過折舊轉移進成本費用中的股權資本成本,即: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財務費用中的股權資本成本+折舊中的股權資本成本其中:財務費用中的股權資本成本可以通過前述“財務費用——股權資本利息(或成本)”二級科目取得,折舊中的股權資本成本可以通過前述“累計折舊——股權資本成本”二級科目取得。
(二)與有關基金計提制度相協調
現行制度規定:企業提取盈餘公積和公益金的基數是企業彌補虧損後的稅後利潤,這裡的利潤是指未扣抵股權資本成本的利潤,如按前面的會計處理,利潤中扣抵了股權資本成本,使企業提取各基金的基數減少而少提基金,解決方法有二:一是參照前面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法調整基數,即:提取盈餘公積和公益金的基數=彌補虧損後的稅後利潤+財務費用中的股權資本成本+折舊中的股權資本成本;二是調整計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