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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型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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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型企業家概述

  所謂知識型企業家,是指那些既能以其卓越的魄力成功地指導企業運作,又能以其非凡的智慧才能,善於從經營實踐中探索、提煉出具有指導意義的關於企業家成功經營的理論觀點和策略方法,並憑此成為實業界具有非凡感召力和理論影響力的出色人才。簡言之,他們是將普通企業家的優良素質與科學研究者的優秀素養集於一身,兼有企業家與學者風采的卓越人才。

知識型企業家的內涵

  知識型企業家是社會發展到知識經濟時代時大量出現的、擁有具邊際報酬遞增特點的知識資本的、並且以此對其它生產要素進行創新組合併推動生產增長和經濟發展的人。對知識型企業家內涵的界定和理解涉及以下方面:

  第一,知識型企業家是動態經濟中出現的一種企業家類型,並且他們自身也將創造動態經濟。

  就第一點來講,知識型企業家不是一個始終就有的靜態存在。如果知識在眾多生產要素中只扮演次要角色,如果離開知識經濟這種正在逼近甚至已經到來的特殊經濟形態,那麼知識型企業家也就不存在了。也就是說,企業家們即使擁有知識,這也不是他們成為企業家的真正原因,因此他們就不是知識型企業家。

  第二,知識型企業家同時也是知識經濟的創造者和推動者。

  當他們推動經濟進入更新的經濟形態———超越知識經濟時,新的企業家類型又將涌現。因此知識型企業家不會是最後一種企業家類型。第二,知識型企業家不能簡單等同於知識經濟時代有知識的企業家。知識型企業家與非知識型企業家的區別不在於有知識和沒有知識的區別,而在於知識的類型、質量、結構以及所發揮的作用的區別。從量的意義上講,人人都有大量的知識,誰也不能斷定一個農夫的知識量一定比一位工商管理碩士的知識量少;同樣,以知識多少來區分企業家類型也是可笑的。只有當有知識的企業家所擁有的知識資本具有邊際報酬遞增的特點時,他才成為知識型企業家。這種知識也許是某種高新技術知識,也許屬於經營管理的新技能,總之它一定是某個領域中最前沿而且最稀缺、最難獲得的知識,在生產中最難替代並起著最為關鍵的作用。

  第三,企業家是實幹家,因此僅僅擁有邊際報酬遞增的關鍵知識尚不足以成為知識型企業家。

  他必須把知識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以此為核心,通過直接運作、與其他要素組合、優化配置等等方式進行有效的運營,實現邊際報酬遞增的經濟結果。可見知識型企業家不僅有高質量的知識,而且有運用這些知識的才能;不僅是知識的擁有者,更是知識價值的實現者。

知識型企業家的本質

  企業家的本質是創新,知識型企業家的本質是以知識進行創新。

  所謂創新,按照經濟學家熊彼特的解釋,就是企業家改變生產函數或建立新的生產函數,或者說,把生產要素與生產條件進行重新組合,引起對原有生產體系的震蕩效應,從而提高生產率的過程。熊彼特把這種生產要素與生產條件的新組合概括為新生產方法、新商品、新產業組織形態、新的原料與半成品供給來源、以及新的商業路線和銷售市場五類。熊彼特進一步認為企業家就是創新,沒有企業家的創新就沒有利潤,就沒有經濟的發展。

  在管理領域,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重要著作也幾乎無不談及創新。企業家之所以是企業家是因為企業家精神,而這種精神的精髓在於創新。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在《革新和企業家精神》一書中對企業家、企業家精神及創新三者間的關係作了深刻闡述,他指出:“企業家總是進行創新,創新是大膽開拓的具體手段,創新的行動是賦予資源以創造財富的新能力。”“企業家需要有意識地尋找創新的源泉,尋找表明存在進行成功創新機會的情況變化及其徵兆。他們還需要懂得進行成功創新的原則並加以運用……。”

  由此可見,創新是企業家的利潤之源,是企業家的精神之本,是企業家的價值之所在。而知識型企業家的本質在於創新是憑藉他的特殊知識完成的。

  知識型企業家的創新活動不論落腳於哪個領域:地域上、空間上、技術上、觀念上、方法上等等,都有一個共同特點:知識既是他們創新的首要對象又是創新的銳利武器。一方面,他們要考慮用寶貴的知識資源做些什麼———以知識資本為對象決定創新的內容和方向;另一方面,他們總是自然地依靠知識的力量去實現創新目標。是知識給了他們最初的創新靈感,完善著他們的創新想法並指引著他們的創新活動,始終是知識賦予了他們超越經驗的澎湃激情和承擔風險的無比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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