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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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相互考核是指同事之間、部門之間平行關係的考核。例如一個科里的科員們互相打分評判成績,或是工廠的操作工彼此評判。現代企業常採用此方法,以表明他們的開明作風。
相互考核的方法盛行於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美國軍隊,它又稱為公評法,辦法是由某人的同事或部屬聯合起來對他加以評定,以作為升遷、考績的參考。
相互考核有以下優點:
(1)在時間有限而人事變化迅速時,採用此法可以把握時效。
(2)讓下屬有參與感,形成企業內的民主作風。
(3)大家都是朝夕相處的伙伴,彼此瞭解較深,力求做到客觀性。
(4)只是綜合一個人的印象,而非評定某人的特定技能,在技術上較為簡單易行。
但是,這種辦法也可能產生以下弊端:
(1)人緣好的人往往得到好評,但人緣好未必表示他辦事能力強。
(2)此辦法有時會被善於心計者利用,他可能在人際關係方面下苦功,使別人產生錯覺。
(3)此辦法易造成同事間彼此的猜忌、內部失和、幫派之爭等情形。
(4)這種民主評定的方法往往不為主管所接受,一方面得作統計,另一方面會覺得下屬瓜分了他的權力。
既然相互考核有優點也有缺點,因而應慎重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該企業的一貫作風是開明的,則不妨可以一試。
例如對某部門的評價:
- (1)對某部門的瞭解:
- (2)該部門在公司中的作用、功能:
- (3)該部門的工作表現:
- (4)該部門的信息溝通性:
- (6)工作完成及時性:
- (7)對該部門的工作質量滿意度:
- (8)該部門為其他部門的服務性:
- (9)該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合作性:
- (10)該部門的錯誤及重大失誤:
- (11)該部門的工作效率:
- (12)該部門員工的工作熱情:
將每一個指標分成不同的度,從左到右以不同的分數加以表示,如0、1、 2、3、4、5、,這樣滿分為60分,最低分為0分,分數越高,表示該部門的評價越高,反之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