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計劃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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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計劃管理法是對企業生產任務作出的統籌安排和對企業在計劃期內產品的品種、質量、數量、進度等指標的規定的管理方法。因此,編製生產計劃是企業生產管理的一項主要工作,是企業生產管理的依據。[1]
生產計劃管理法的指標[1]
生產計劃管理法中的生產計劃,由一系列反映企業計劃期內生產活動要求的指標組成,主要有:
1、產品品種指標,是指企業在計劃期內應該生產的品種、規格的名稱和數目。它表明瞭企業在品種方面滿足社會需要的程度,反映了企業的專業化協作水平、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2、產品質量指標,是指企業在計劃期內各種產品應該達到的質量標準。它反映了產品的內在質量(如機器性能、工作精度、使用壽命等)及外觀質量(如產品的外形、顏色、裝潢等)。產品質量是衡量產品使用價值的重要標誌,也綜合地反映了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3、產品產量指標,是指企業在計劃期內應當生產的可供銷售的工業產品的實物數量和工業性勞務的數量。它是表示企業生產成果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企業進行供、產、銷平衡和編製生產作業計劃,組織日常生產的重要依據。
4、產值指標,是指綜合反映企業生產成果的價值指標,有商品產值、總產值和凈產值等三種形式。
1)商品價值是指企業在計劃期內應當生產和可供銷售的產品和工業性勞務的價值,是反映企業生產成果的重要指標,表明瞭企業在計劃期內向社會提供的商品總量。
2)總產值是指用貨幣表現的企業在計劃期內應該完成的工作總量,反映了一定時期內企業生產總的規模和水平,也是計算企業生產發展速度及勞動生產率指標的重要依據。
3)凈產值是指企業在計劃期內新創造的價值,表明企業為社會所作的新貢獻。
生產計劃管理法的步驟[1]
生產計劃管理法編製生產計劃,大致有以下幾個步驟:
1、調查研究,收集資料。包括上級下達的計劃任務;企業長遠發展規劃;長期經濟協議;市場經濟信息;上期生產計劃完成的情況;以及產品試製,物資供應,設備檢修,勞動力調配等方面的資料。
2、統籌安排,初步提出生產計劃指標。包括產量指標的選優和確定;產品生產進度的合理安排;企業生產指標分解為各車間、分廠等工作。
3、綜合平衡,確定生產計劃。包括生產任務和生產能力的平衡;生產任務和勞動力的平衡;生產任務和物資供應的平衡;生產任務與生產技術準備的平衡以及生產任務與資金占有的平衡。
4、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最後確定生產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