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查勘記錄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現場查勘記錄是指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工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檢查勘驗,對事故主要情況所作的書面記錄。查勘現場的目的,是為了準確掌握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施救情況、損失項目等方面的資料,以便確定保險人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以及賠償金額的多少。
現場查勘記錄的作用主要在於:
(1)全面瞭解和如實記錄事故發生的真實情況,為理賠工作提供詳盡的第一手資料;
(2)供保險公司的上級部門作為審核賠案的依據。
現場查勘記錄的體式與結構內容[1]
現場查勘記錄的一般格式是:
(1)標題。標題由險種名稱和現場查勘報告書構成。
(2)基本情況:包括查勘時間、地點、查勘人、被保險人、保險期限、出險時間等項目。
(3)查勘情況說明:包括事故概況及出險原因、施救情況及費用、損失項目及金額、附加險損失項目及金額、殘值處理情況、事故現場草圖等內容。
(4)經辦人及負責人簽章。
現場查勘記錄的填寫要求[2]
(1)現場查勘的目的是準確掌握出險真相、合理理賠,為此,要深入現場查勘,取得最完整、最原始、最可靠的證據,切忌主觀、片面、武斷行事。在記錄時,應同時將出險標的物的損失狀況、事故現場拍照或繪製草圖或錄像留存下來。
(2)查勘人員切忌走馬看花,要向當事人、目擊者或在場人員詳細詢問、瞭解事故發生的前後經過、原因、責任。虛心傾聽他們的評說和各持的意見,廣泛收集與認真記錄下這些旁證材料。
(3)為保證公正合理地處理賠案,應堅持雙人查勘制度。查勘記錄也應由參與查勘人員的充分協商,達到共識後再填寫,如——時不能統—‘爭議,應將爭議的焦點記上。
(4)記錄要求完整、準確無誤,書寫工整而條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