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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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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學(Environmental ethics)

目錄

什麼是環境倫理學

  環境倫理學,又稱環境哲學,是一門介於倫理學與環境科學之間的新興的綜合性科學。它是在人類生存發展活動和生存環境系統發生尖銳對立後,為滿足協調人和生存環境系統的關係,求得人類和生存環境系統共同持續發展的社會需要的產物。它產生於人們對世界環境破壞的一種哲學反思,是關於人與自然關係的道德學說。人類和生存環境系統之間的矛盾──環境污染、破壞和惡化等問題,說到底,是人類行為的結果,是一個社會問題

環境論理學的產生及發展歷程

  20世紀50年代以來,人類的科學技術水平進一步提高,人類開始步入信息化時代。交通運輸能力的加強和信息電子網路化的實現,人類生存活動的地球錶面相對縮小,人類群體間、集團間、國家間的活動開始出現區域化和一體化的趨勢,人類和自然環境的關係和相互作用,也出現了集團化、區域化和國際化的趨向。大量與環境有關的國際公約的簽訂就是這種一體化趨向的表現。人類向自然環境索取、開發、利用、改造的行為上升到了集團或國家間的行為。人類對自然資源開發的個體行為已日益變得蒼白無力。從而引發了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倫理道德關係。這樣人類傳統的倫理關係便發展成為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人與社會之間及社會與自然之間的多層次的立體交叉關係,大大地擴大和延伸了傳統倫理學的研究領域。在這個背景上便逐漸形成了對這些關係進行綜合研究的環境倫理科學。

  環境倫理學是一門運用多種學科知識,綜合研究人類個體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人類個體和社會環境系統之間及社會環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倫理道德關係的科學,包括研究環境倫理學的產生,環境倫理的道德體系、環境倫理道德行為規範、準則、評價、教育和個人環境道德修養等環境倫理道德行為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關係的學說。

  環境倫理學最初出現在西方國家,這與他們較為早的工業發展是密切聯繫的,由於經濟發展較早,使得對環境破壞的後果也相應顯現出來,因此使一些學者反思經濟發展給環境帶來的損害,環境倫理也進入人們的視線。這個過程始於19世紀50年代,他們更加尊重自然,發現了它自身的和諧,並積極關註工業發展對環境的影響,因而成為環境倫理學的先驅。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工業發展對於人類生存環境造成的破壞更加嚴重,乃至於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爆發環境送動並席卷歐美。作為環境運動的理論總結,也就相應而產生了環境倫理學。 在我國,20世紀8年代中期才開始把環境倫理學當做一門學科來研究,但是90年代以前,中國都沒有出現在環境倫理學方面的專著。直到1992年,湖南師範大學出版了《生態倫理學》,該本著作可以稱為是中國史上的第一本環境倫理學專著,此後幾乎每年都會有這方面的論著問世。但是直到年代中後期,特別是1998年發生特大洪澇災害之後,環境倫理學才在中國引起了人們更大範圍的關註。[1]

環境倫理學的個性特征

  環境倫理學是一門新興的倫理科學,和其他倫理學比較,具有自己鮮明的個性和特征,這就是它的研究對象所具有的綜合性、多層次性和實踐性。

  (1)綜合性與整體性

  環境倫理學對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及社會與自然之間三層關係的認識和研究不是獨立地進行的,而是把它們作為一個整體或系統的組成部分而進行認識和研究的,最終著眼點還要放在三者的有機的綜合作用和關係上。所以,環境倫理學具有鮮明的綜合性特點。

  人類與自然環境系統及社會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道德關係,以及社會環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道德關係和相互作用結果,一般是以環境系統的綜合變化呈現出來的,例如,人類對森林的失常破壞,導致的不僅僅是森林面積和林木蓄積量的減少,還會導致森林中原生的各種動植物屬種的消亡。並由此導致原來森林覆蓋下的地表水土流失、坍塌,造成農田、村莊損毀,人類群體生命財產的損失,最終還會造成該地區的沙化或石化,使人類最終失去繼續生存的立足之地。又如汽車尾氣排放,微觀來看是個人行為,但很多汽車一起排放就成了社會行為。個人行為只引起極局部地區的空氣質量下降,通過環境自凈可以消除,成為社會行為後就會引起較大範圍的光化學污染事件,與其他礦物燃燒排放物匯合成全球性行為以後,更可導致大氣層的整體破壞,引發地球表層空間的溫室效應,最終可能導致極地冰蓋融化,沿海低地被淹,直接威脅人類生存發展的結局。

  人類個體與自然環境系統的關係以及群體行為與自然環境系統的關係,是一個綜合性與整體性的道德關係,人們絕不能站在個體行為意識立場上,認為約束個人與環境系統間的不道德行為是“小善”而不屑去為。

  (2)多層次性

  環境倫理學既要研究人類個體行為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關係,又要研究人類個體行為與外化了的人類群體──社會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關係,同時還要研究社會環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關係。這樣,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對象便具有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及社會與自然三個層次。這三個層次從發生學角度來說,層次是逐漸擴展並上升的。其中人與自然的關係是基礎,是自從有了人類那一天便開始發生的。最初只是表現為人類個體與身邊狹小範圍內的自然環境的關係,這種關係在長時期都是相互協調的。後來由於社會發展程度的不斷提高與成熟,社會便完全外化成了個人生存發展的硬環境條件。今天,沒有了自然環境便沒有了人類;同樣,沒有了社會,人類也將不能存在。在某種意義上說,今天的地球表層除了以社會形態出現的人類群體外,已經沒有了嚴格意義上的個人。因此人類與自然環境系統的關係便演變上升到了以社會環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相互作用的更高一個層次上。據某些哲學家預言,隨著地球文明的進化,人類和地球還將形成為一個統一體進入宇宙空間,與其他星球組成宇宙文明,從而發生宇宙倫理關係。宇宙倫理關係在目前只是理論上的一種可能性,在很長的歷史年代還不可能成為現實,因此我們暫時不去進行研究,而把研究只集中在上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及社會與自然的三個關係上。由於三個關係的層次不同,所以在環境倫理學中的地位,研究目的和手段等也將有所不同。這個問題留在以下章節中才認真討論和研究。

  (3)現實性和實踐性

  環境倫理學對人、社會、環境三者間的倫理道德關係研究,還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實踐性特征。傳統倫理學過去所著重研究的人類個體間的倫理關係,它的惡化一般只會導致人類群體內部人們互動行為的失範,導致社會生活和諧度的下降,一般不會導致人類群體結構(社會)的整體崩潰及滅亡。但當個體環境道德行為失範並演化成整體社會行為後,環境系統的反饋便具有了導致社會文化整體消亡的力量。古代非洲的瑪雅文化、中東的兩河文化,中國的樓蘭文化的消失就是典型的事例。所以人們絕不能對此等閑視之。

  現在,由於科技發展引發的,人類社會作用於自然環境系統力量的加強,除了造成O3層破壞,溫室效應,給人類社會發展蒙上陰影外,國家(人類群體)間所擁有的核武器當量的威力,及生化武器的殺傷力,都已達到了足可以整個地毀滅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表層環境系統的程度,這樣就使人們對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具有了非常緊迫的現實意義和實踐意義特征。

  (4)可判斷性和可操作性

  由於現代電腦科學軟硬體的發達,主要是電腦技術的應用,環境倫理學所涉及的人、社會、自然環境系統間的道德行為關係,如“三廢”排放標準、環境自凈能力的容許度,人類對被污染環境反饋的承受能力(受傷害的臨界度)等等都達到了可以進行量化研究的程度。只要人們確立了環境道德觀念,自覺約束自己對環境不道德行為,一切都是可以在一定量的範圍內去協調好人類個體、人類整體與自然環境系統的道德行為關係。不象傳統人際關係道德學,它只建立在善、惡觀念基礎上的一切道德觀念、行為準則、規範等等,都是一種不能量化的軟約束行為,其標準、是非、得失等道德評價,還得靠另一個同樣不能量化的道德標準──“良心”去控制和量度。人們常說的所謂道德法庭,其對是非、善惡的判決常常顯得非常模糊和軟弱無力,其中原因,與傳統倫理學所研究的道德現象本質上是屬於精神範疇的軟性行為有關。

  環境倫理道德現象就不同了,它除了具有軟性行為特征外,還具有物化的硬性行為特征,特別是自然環境系統反饋的表現,大的可以達到使環境不道德行為的主體──人類發生疾病、死亡,人財兩空,甚至蕩然無存的結果。所以環境倫理學對環境道德行為還必須進行量的研究,併在量的的規定性上對之進行善惡和是非的判斷,從而使環境倫理學具有了可判斷性和可操作性特征。例如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和控制總量排放的“標”和“量”就是一個可操作的度量界限,超“標”和過“量”,就進入了道德範疇,屬於不道德行為。

環境論理學的研究對象

  環境倫理學是研究人類在生存發展過程中,人類個體與自然環境系統和社會環境(人類群體)系統,及社會環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倫理道德行為關係的科學。這裡“環境”的科學意義,是指“人類生存環境系統”的意思,和人們常說的生態環境的“環境”定義有很大的差別。

  人類是地球表層自然環境系統物質從無機到有機發展衍生的產物。從發生學的角度來說,人類生存環境系統是指地球有機和無機物質表層,即人們通常指稱的自然界。它是人類的母親。人類從誕生的那一天起,一刻也沒有離開過──自己的母親──地球這個獨特的圈層而獨立存在過。人類和自然環境系統有著密不可分的天然的“血緣”關係。人類的生存發展,是以自然環境系統的存在和發展為前提的。人類生存發展過程中一切活動,一切威武雄壯的歷史活劇,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發生在這個系統多姿多彩的舞臺上的。為了適合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人類曾對這個舞臺進行過很多重大的變革和改造。在這個變革和改造的過程中,人類個體和人類群體與這個系統之間,除了發生生產力的物質作用關係外,還存在一種精神和情感的互動關係──倫理道德關係。這是其他一切生命個體和群體與這個系統間所沒有的關係。

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內容

  環境倫理學既然是研究發生於人、社會、自然三者之間相互作用產生的道德現象的科學,而人、社會、自然三者各自的內部運動規律又是不盡相同的,這就使環境倫理學研究的內容具有了複雜性和廣泛性。

  人是一個具有主觀能動行為作用的生物。他的行動目標一般地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生存利益。社會環境是由人類個體構成的,它的生存和發展,具有和個體不完全整合的利益目標。一般地說,人類個體的生存利益和社會利益在巨集觀上應該是一致的,但在微觀具體行動上往往存在尖銳的矛盾和對立,因此而產生了人類個體為了一己私利而採取不利於社會整體利益的不道德行為。怎樣協調這種道德關係,就是環境倫理學研究的第一部分內容。

  自然環境系統作為構成環境倫理道德現象的一方,它的內部機制運行規律服從的是更加巨集觀的宇宙演化定律。在人類未完全認識和掌握這個定律之前,自然環境對人類作用於自己的種種不道德行為的反應往往是表現得相當盲目和隨機的。在人們未能駕馭這種盲目隨機反饋機制之前,人們主要是從調控人類個體和群體對自然環境系統的道德行為著手,以獲得人類和自然環境的和諧共存,直到共同組成一個整體,向未來的宇宙世紀過渡,這就是環境倫理學研究的第二個目的,和第二部分內容。

  概括地說,環境倫理學的研究內容首先是作為道德行為主體的環境意識、環境道德觀念、環境道德情感、環境道德信念,環境道德原則、環境道德規範等一系列人類主觀內省性的環境倫理學理論性內容。第二部分內容則包括了作為人類環境倫理是非標準的環境道德評價,環境道德教育,及環境道德行為計量性控制指標體系──環境政策、法規等的環境道德基礎研究。此外,還要掌握自然環境系統運動規律和一定的自然科學知識,否則就無法正確理解、把握和預測人、社會、自然三者間環境倫理道德關係變化所導致的結局。

環境倫理學的兩大流派[1]

  (一)人類中心主義

  人類中心主義者認為人類是處於金字塔最頂層的生物,是自然界的主宰,並以自己對其他生物和資源的需求程度來衡量其價值,因此提出了“發展經濟第一,保護生態環境第二”口號,即”先污染後治理”。人類中心主義分為傳統人類中心主義和現代人類中心主義兩大類。

  人類中心主義者簡單的把人類放到了至高無上的地位,認為依靠人類的智慧就可以解決一切的困難、任何的難題,他們不尊重除人類以外的其他生物,認為它們根本沒有內在的價值,只能服務於人類的發展。人類中心主義者的錯誤在於:他們誇大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忽視了自然界的客觀規律。人類確實擁有足夠的智慧,並通過實踐來發現和利用自然規律,但是,人類並不能違背客觀規律、更不能自己創造客觀規律,這是必然的。無數的事例表明,人類一旦違背自然規律行事,最後必然將受到懲罰、自食惡果。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人類中心主義受到越來越多的批判。

  (二)非人類中心主義

  非人類中心主義者認為,除人類以外,其他存在於自然界之中的生物和資源也擁有其固有的價值,即生態價值。這種價值不是膚淺的利用價值,而是獨立於經濟價值、美學價值等人類需求之外的固有的價值,因此它們也應當獲得必要的道德關懷。非人類中心論也意識到了自然價值的重要性,並承認人的利益須服從生物圈的更大的利益。

  非人類中心主義者主張,應該像對待人類一樣看待其他的生物,人類應該敬畏一切生命,據此進一步提出了生態中心論、生物中心論和動物解放論。他們把人類看作成自然界中普通的一份子,---再強調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和眾生平等。但是,非人類中心主義者的主張中也帶有一些消極的色彩,比如,他們大大低估了人類的主觀能動性,認為人類在大自然面前是毫無辦法的,只能被動的服從自然規律,這對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當然有一定的負面作用。但是,從總的方面來說,非人類中心主義者對待自然的友善程度還是要遠遠高於那些人類中心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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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1.0 1.1 王攀科.淺析環境倫理學[J].商情,201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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