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旅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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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地旅游資源的定義應為:能夠為旅游業所開發利用,對旅游者產生吸引力且具有可達性,並能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濕地類型以及與濕地這一主題相關的各種事物和因素。
濕地是一種自然資源,在經過旅游開發之後,其中必然增加了若幹人文因素,但從整體上看,濕地旅游資源仍是以自然資源作為主要的吸引要素,濕地旅游資源必然具備任何自然資源所共有的本質的特征,即有限性,這就決定了生態旅游是濕地旅游的大趨勢,開發利用濕地旅游資源必須始終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這是此類資源最主要的特征,除此之外還表現在:
(1)多功能性。首先,觀光休閑功能。濕地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優美的自然風光、獨特的水陸景觀使其成為休閑觀光的上佳選擇,同時,生態平衡保持良好的濕地周邊地區也成為近些年度假區選址的熱門地段。
其次,康體保健功能。由於濕地旅游目的地的生態環境、空氣質量和飲水質量都要優於城市,使得濕地旅游深受城市人的青睞。同時,濕地中的一些植物本身就有藥用和保健功能,比如蓮芯、蘆根等都是清熱敗火的佳品。
最後,科研教育的功能。濕地旅游資源以其自身的豐富多樣性,能夠生動地向游客進行有關濕地和濕地保護的宣傳教育,在增加游人知識的同時,提高其保護濕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的生態意識和環境意識。此外,濕地中還含有古生物化石、古生物遺骸、古地址遺跡等,對古地理和古生物愛好者有著特殊的吸引力。
(2)種類多且面積大。目前我國濕地面積6594多萬hm。(其中不包括江河、池塘等),占世界濕地總面積的10%,居亞洲第1位、世界第4位。我國幾乎擁有《濕地公約》分類系統中的所有濕地類型。而且還有獨特的青藏高原濕地,因而是亞洲濕地類型最齊全的國家之一。按照濕地公約對濕地類型的劃分,31類天然濕地和9類人工濕地在中國均有分佈。中國濕地的主要類型包括沼澤濕地、湖泊濕地、河流濕地、河口濕地、海岸灘塗、淺海水域、水庫、池塘、稻田等自然濕地和人工濕地,為豐富多彩的旅游項目的設置提供了前提保證。
(3)分佈廣泛性。在中國境內,從寒溫帶到熱帶、從沿海到內陸、從平原到高原地區都有濕地分佈,而且還表現為一個地區內有多種濕地類型和一種濕地類型分佈於多個地區的特點。由於各流域水熱組合條件及水文條件的差異性,造成了區域性濕地資源的差異,構成了豐富多樣的組合類型。
(4)生物多樣性。中國的濕地類型眾多,其間生長著多種多樣的生物物種,不僅物種數量多,而且有很多是中國所特有,具有重大的科研價值、經濟價值和觀賞價值。據初步統計,中國濕地植被約有101科,海岸帶濕地生物種類約有8200種,淡水魚類770多種或亞種。鳥類種類繁多,在亞洲57種瀕危鳥類中。中國濕地內就有31種,占54%;全世界雁鴨類有166種,中國濕地就有5O種,占30%;全世界鶴類有l5種,中國僅記錄到的就有9種;此外,還有許多是屬於跨國遷徙的鳥類。在中國濕地中,有的是世界某些鳥類唯一的越冬地或遷徙的必經之地。
(5)整體相關性。同一流域內濕地景觀無論其分佈狀況如何,作為流域中水體與陸地的過渡帶。它對維護整個流域的生態平衡都有重大的影響作用,兩者在功能和分佈上都具有整體相關的特征。
關於旅游資源的分類方法,依其分類角度、目的等的不同,具體分類方式也多種多樣。在保繼剛、楚義芳的《旅游地理學》中提出旅游資源分類所依循的標準主要有4個方面:以旅游資源本身的特性作為分類標準;以旅游活動的性質作為分類標準;以旅游者的體驗作為分類標準,以及綜合資源的特性與游客的體驗作為分類標準。在盧雲亭的《現代旅游地理學》中提出按照景觀屬性劃分;按照風景資源的利用現狀劃分;按照風景資源的規模、級別等劃分;按照保存級別及現狀劃分;按照旅游資源的來源劃分;按照旅游功能劃分以及從經營角度劃分。諸如此類的分類標準還有很多,此外還包括1992年或1997年版的《中國旅游資源普查規範》(國家旅游局資源司、中國科學院地理所、中國旅游出版社)中的普查分類和2002年6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的《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標準中的分類。濕地旅游資源類型劃分首先應力求旅游資源調查、評價及旅游開發規劃設計的方便,也就是說首先應按旅游資源特性對地貌旅游資源進行劃分。其次,旅游活動是圍繞旅游資源展開的,具有類型多樣性、多功能性等特性的濕地旅游資源決定了濕地旅游的類型也將具有多種類型和功能,因此按照旅游功能來劃分濕地旅游資源也是符合資源特點,具有可操作性的。
1.按照濕地旅游資源自身的性質進行劃分
依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佈的《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以及我國現有的濕地類型(見表1)將濕地自然旅游資源分為4個主類、17個亞類、48個基本類型;在對濕地人文旅游資源的分類過程中,凡是與濕地這一主題相關的、以濕地文化作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旅游資源即可被劃分為濕地人文旅游資源。由於我國濕地類型豐富,因此依據《分類國標》可將濕地人文旅游資源劃分為4個主類、14個亞類、84個基本類型,結果見表1。
此種分類方法便於對旅游資源進行評價和旅游活動的設計,特別是對濕地人文旅游資源的劃分十分細緻,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但是,此標準在對濕地自然資源的劃分中欠缺專業性,不能夠將種類繁多的濕地類型完全涵蓋其中,使得這些資源在旅游開發當中容易被忽略;同時也沒能充分考慮一部分濕地自然景觀受到季節、漲落潮時間變動等動態因素的影響,缺乏針對性。
2.按旅游功能進行劃分
(1)以綜合性休閑娛樂為主要功能的濕地旅游資源,如香港濕地公園、杭州西溪濕地公園等。
(2)以觀光為主要功能的濕地旅游資源,如杭州西湖、微山湖紅荷濕地等。
(3)以文化內容為主體的濕地旅游資源,如與濕地資源相關的展覽館、博物館;以濕地為主題的節慶活動,比如微山湖紅菏節、西洞庭湖濕地文化旅游節等。
(4)以體育內容為主體的濕地旅游資源,如用於開展的垂釣、狩獵、賽龍舟、漂流、沙灘排球比賽的運動項目的濕地資源。
(5)以科學考察為內容的濕地旅游資源,如各級自然保護區。
(6)以保健療養為功能的濕地旅游資源,如五大連池風景區的礦泉周圍形成的負氧離子豐富的濕地資源,是天然的空氣浴場。
(7)以度假為主要功能的濕地旅游資源,如大連、青島海濱,浙江千島湖度假區等。此種分類方法更符合旅游業發展的需要,專項性的歸納對旅游規劃開發有一定的指導作用,雖較之《國標》粗略了許多,但濕地資源在旅游業中所能發揮的主要功能基本都包含其中。
- 劉慧媛.對濕地旅游資源的探討(A).重慶工商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