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約束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法律約束(Legal Restraint)
目錄 |
法律約束是指依照國家制定的經濟法規的法律效力,對企業經濟行為產生的制約機能。它是企業約束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經濟法規中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等,一經依法成立,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由國家強制力所保障。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法律約束。
法律約束的內容[1]
①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制定和頒發的政策、法律、法令、條例等。
②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不遭受侵犯。
③企業是法人,能以自己的名義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
④企業違法要承擔法律責任,視違法的性質、程度和責任,追究法人或法人代表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責任。
⑤實行廠長(經理)負責制的企業,廠長代表企業依法行使職權對企業負有全面責任。企業違法,作為法人代表的廠長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約束的特征主要有:
①由國家強制力保證法律生效的強性約束。法律約束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的,這是法律約束力區別於其他約束力的最本質的特征。法律對企業約束力的實行:是對法律的實行加以監督和對不執行或違反法律的加以懲辦。
②對全部企業具有普遍性的約束。在國家權力管理範圍內,對一切企業都具有約束力。在中國,任何企業,包括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個體企業、“三資”企業等,無論其規模大小、盈虧與否,它們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遵守和服從國家的經濟法規,限制在不越出有關法規的範圍。
③規定企業權利與義務的特殊性約束。法律約束既享有法律上規定的權利,又應盡法律上規定的義務,且權利與義務對等、互為依存和約束。
法律約束的對象[1]
法律約束的對象指“自然人”和“法人。兩種。這裡主要是指企業法人。企業受到法律的約束是全方位的,但最主要、最直接的是來自於經濟法規方面的約束。其主要對象有:
①國家與企業之間的經濟關係。國家通過相應的經濟立法,約束這種縱向的經濟關係,如繳撥款關係、借貸款關係等。
②企業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關係。國家通過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經濟法規,約束這種橫向的經濟關係,如購銷關係、資金結算關係、分工協作關係等。
③企業內部各方面的經濟關係,包括企業內部各單位之間、企業與職工之間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係。國家通過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經濟法規,約束這種縱橫交錯的經濟關係。
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有不同的表現。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其作用主要是:
①保護和發展公有制經濟。企業的公有財產,是公有制經濟的主要部分,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中國憲法規定要予以保護,禁止以任何手段破壞和侵犯國家和集體的財產。中國刑法和經濟法還規定對違法者的懲處。保護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是法律約束的首要作用。
②依法治廠。要用法律手段管理企業經濟,根據國家法律將企業各項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納入國家法律的軌道,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從而完善企業現代化的經營管理。
③促進企業合理處理對外的經濟關係。對外開放,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個緊定不移的方針,凡是有條件的企業,都要力爭實行外向型經營,同國外進行平等互利的貿易和科技協作,自1979年以來,中國制定和頒佈的涉外經濟法規有100多件,《涉外經濟合同法》、《中國外合資企業經營法》等等,這嶼經濟法律規範著企業涉外經濟活動,促進了企業對外經濟聯繫和合理經濟往來。
④保障企業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搞活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一項方針,通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公司法》以及《經濟合同法》等經濟法規,把國家政策法令規範化,並藉助產國家的強制力,促進和保障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同時,對不利刁:改革的企業行為,也起著限制的制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