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立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經濟立法(economic legislation)
目錄 |
什麼是經濟立法[1]
經濟立法是指國家為制定、修改和廢止調整一定範圍的經濟關係的有關經濟法律及其他規範文件而進行的活動。
經濟立法的基本原則[2]
我國經濟立法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法本質的反映,是經濟立法的依據與指導思想,是人們在經濟管理和經濟協作活動中必須遵循的根本準則,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保障社會主義條件下各種經濟成分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第三,加強國家巨集觀調控與經濟實體自主經營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貫徹等價有償、權利義務平等的原則;
第五,提倡和保護公平競爭的原則。
經濟立法的基本經驗[3]
我國經濟立法的基本經驗主要有:
(1)從改革開放迄始,經濟立法一直被作為改革開放的重要推進措施和主要制度化形式。
(2)經濟立法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從計劃經濟體制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過渡,再到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終奠定了經濟立法的正確的體制基礎。
(3)經濟立法從經驗型立法、職能部門立法發展到理論型立法、專家型立法,逐步走上了良性運行的軌道。
(4)經濟立法作為經濟手段的自覺運用方式,作為依法治國方針的貫徹途徑,為健全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經濟立法的作用[4]
(1)保障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秩序;
(2)保證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3)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
(4)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以及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