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資格公證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編輯]
法人資格公證是指公證處根據機關、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申請,依法證明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資格的活動。
[編輯]
申辦該項公證,須提供以下證明:
1、申請人身份證明;
2、申請單位成立的法律依據,如政府或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任命書或聘任書;
5、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編輯]
公證機構受理當事人的申請後,應對當事人成立的法律依據,申請之時的組織機構、法定代表人、經營場所、資金及人員狀況,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等進行全面地審查。此外,公證機構還要特別註意查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上的年檢戳記及有效期,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法律資格。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公證機構即可出具公證書。
[編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有效期為一年,每年應進行年檢註冊,因此,企業法人在申請辦理公證前應辦理年檢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