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優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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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優勢原則是指專長能創造價值。比較優勢原則須強調比較優勢而不是絕對優勢。
比較優勢原則的內容[1]
比較優勢原則就是適合原則、適度原則。就一個國家來說,如果強調絕對優勢,就會追求國民經濟體系包羅萬象,其結果不但不可能有絕對優勢,反而連相對優勢也沒有,會造成國弱民窮的局面。就一個企業來說,發展的目標是什麼,資金投向哪裡,如何為將來培養人才,都應基於比較優勢原則來確定。開發新技術也同樣如此。
比如,我國的硅產業就是一個在國際上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作為一直掣肘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多晶硅的生產大國——中國,近年來,通過加快技術創新,在降低成本提高產能方面,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進步,目前已建和在建的多晶硅計劃產能高達63560噸,2008年大約可以形成1.8萬噸多晶硅年生產能力,其潛在的經濟技術價值和應用市場前景都極其可觀,明顯地具有技術開發和應用的比較優勢。對於個人來說同樣也是如此。即我們應該更多地分析自己創新的相對優勢在哪裡,你奮鬥的目標是什麼,你在哪個領域、哪個專業上最有發展的相對優勢,這是首先需要明確下來的問題。只有當這些問題搞清楚了,再根據創新的比較優勢原則,量力而行,才能較快地取得事業的成功。
- ↑ 餘偉編.創新能力培養與應用.航空工業出版社,2008.3.
比較難於永久型技術優勢,新的產品物化壓力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