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零售經銷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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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每一零售經銷店法,是指根據產品銷售經由的零售經銷商數目來制定廣告預算。
許多耐久材製造商或勞務廠商非常倚重零售商親身推銷的幫助,因而根據產品銷售經由的零售經銷商數目來制定廣告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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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零售經銷店法有單純及易於計算之優點。然而,它確實忽視了全部貸款辦事處並不相同的事實。
有些辦事處可能每年需要比100美元多得多的廣告支持,而其他的則可能並不需要100 美元那麼多。事實上此一方法建議,支持在紐約市區的辦事處的費用和在奧克拉荷馬州塞米諾城的辦事處一樣多。如只以媒體費用而論,對許多類型的產品而言,一項主要差異可能使此一方法多多少少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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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家對消費者貸款機構可能決定,公司每年對每一貸款辦事處能投資100美元的廣告,以產生親身貸款的申請。如在全國各地有5000個貸款辦事處,則廣告預算會是50萬美元(5000貸款辦事處×$10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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