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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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標準化是對林業活動中實際與潛在的問題作出統一規定。供共同和重覆使用,以獲得最佳的林業活動秩序,提高林業活動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促進並維護生態健康,不斷提高森林產品的質量。這裡的森林產品,包括生態服務、森林文化產品等公共性產品和一般林產品。[1]
我國林業標準化基本情況[2]
(1)林業行業是新中國成立以後最早開始標準化工作的行業之一:我國林業標準化工作始於1952年。截至目前,共制定了林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1650項,一個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骨架,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相配套,基本涵蓋林業生產全過程的林業標準體系框架已初步形成,這些為我國林業生產和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技術基礎。2003年頒佈和實施的《林業標準化管理辦法》已成為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林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南。
(2)國家林業局制定的《林業科學和技術“十一五”發展規劃》對林業標準化工作做了具體步署要求:大力實施林業標準戰略,把林業標準和質量檢驗檢測貫穿到種苗培育、整地造林、管護經營、調查監測、採伐更新、加T利用的林業生產全過程,加快我國林業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進程。
(3)2005年國家林業局在《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科技工作的決定》中對林業標準化工作更是做出了明確規定:加強林業標準及質量監督工作,保證林業生態建設質量和林產品的質量安全。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保障林業建設質量。積極推進標準化戰略,緊緊圍繞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的需要,加快林業生態建設和林產品標準制修訂步伐,建立健全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組成的,覆蓋林業各個專業領域的林業標準體系。實行分類指導,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充分發揮各自的積極性,共同開展林業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強化林業標準的實施工作,充分發揮林業標準化示範縣(區、項目)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真正做到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按標準設計、按標準施工、按標準驗收,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我國林業標準化存在的問題[3]
1.與國外差距大
林業標準化工作起步於2O世紀5O年代,但進展緩慢,地區之間存在著較大差異。總的看來,中國林業標準化體系建設尚處在試點和起步發展階段,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進入新的世紀,面臨我國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和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要求,我國的林業標準化工作顯的滯後,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我國的標準制定周期太長,跟不上市場變化的需要;我國的標準水平偏低,修訂不及時,標齡太長,滿足不了產品更新和產業升級的需要。
2.林業標準數量少
林業生產的對象是活的有機體,且種類繁多,各有其生產發育的規律,受自然、氣候、土壤等的因素的制約。因此,有明顯的地域性差別,各地區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自己的林業生產建設標準。目前完成的林業標準體系建設只是框架的構建。我國林業標準化的起步雖然很早,卻主要是產品(木材加工等)標準,生態類標準建設比發達國家晚了幾十年。按照目前的進度,我國林業標準體系建設大約還要5-10年的時間。
3.林業生態建設標準種類不全
林業生態建設不僅包括水源涵養林建設、水土保持林的建設、防風固沙林的建設、農田防護林的建設等各種防護林建設,還應包括城市生態建設、道路綠化及特種用途的風景林建設等。但在這些領域尚缺乏統一標準。例如,城市園林綠化僅有城市綠化的定額參照指標及樹種選擇的規劃原則,缺乏相應的法律性、政策性標準。
4.對林業標準化的宣傳不夠,推廣實施力度不大
由於我們過去對林業的實際重視不夠,對林業標準化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林業工作中沒有自覺地按照林業標準化的要求去做,使得我們的林業戰線的工作者和林業勞動者對林業標準化的知識比較缺乏,沒有掌握起林業標準化原理、組織體系和實施方法等。林業標準化沒有在實際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也導致林業標準化推廣實施缺乏動力。
我國林業標準化發展戰略[3]
1.建立健全林業標準體系
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國際標準是指國際化標準組織(ISO)所制定和頒佈的標準、ISO認可的其他國家組織制定的一些標準及其他一些國際組織制定的、得到國際公認的某些標準。先進標準是指國際上有權威的區域性標準、世界主要經濟發達國家的國家標準和通行的團體標準以及其他國際上先進的標準。
過去,國際農產品貿易的最大困難,是各個國家的標準不一致。林業方面的標準化曾遠遠落後於機械製造業等工業部門。上世紀7O年代以來,林業方面國際標準化取得了顯著的進展,引起廣泛註意。我們要積极參与國際標準化活動,採用國際先進標準來改造我們的林業,按照WTO協議中關於動植物衛生健康標準的協議,積極研究和採用國際標準,提高產品質量,促進中國林業走向世界,走向未來。加快我國林業質量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從現在起,我們要按照農業結構調整、公平貿易和與WTO規定接軌的需要,加快林業標準特別是主要林產品的內在品質、加快性能、分等分級等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主要林產品的標準成龍配套,基本達到林產品生產的各個環節都有標準作為技術依據。
2.加快完善林業監測體系
當前要充實、完善現有國家級、部級質檢機構,地方檢驗、檢測機構,要結合各地林業生產需要,以貼近林業,貼近生產單位,貼近用戶為主要原則,進行完善和補充,要逐步建立商品質量監督機構,擇優利用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實驗室的檢測設備和能力,填補少量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項目,但要避免重覆建設。消化吸收國內外有關科研成果,重點加快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和快速檢測手段的研製,以適應現場快速檢測、檢驗工作的需要。各類檢驗、檢測機構要以科學、求實、公正、公平為準則,健全完善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建立自律機制,提高檢驗、檢測人員素質,保證檢驗、監測工作質量;加快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嚴格考核工作,堅持不符合條件的不允許開展檢驗、監測工作。
3.加大普及、宣傳工作的力度
要把實施標準化變成廣大農戶與生產經營者的自覺行為,必須強化標準化意識,普及標準化知識,加大林業標準宣傳貫徹的力度和廣度。目前林業標準化對農村大多數人是一件陌生的事物,不要說是廣大農民不瞭解,即使是林業科教戰線上的許多科技人員對此也知之甚少,林業標準化的意義還沒有被社會各界所認識。因此加強對林業標準化工作的宣傳力度,是目前推動林業標準化的首要任務。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手段,通過各類新聞媒體進行廣泛的宣傳引導,在全社會形成瞭解、認識、掌握林業標準化的氛圍。
4.加強林業標準化問題的研究
要繼續開展林業標準化重點項目的科學研究。要研究反映優質要求的主要林產品等級劃分的科學方法;加強林業標準化信息體系建設,及時瞭解國際林業標準化發展動態。
5.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落實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充分運用林業手段,取得更大的工程實效;當前,一是要儘快建立健全相應的標準化管理機構,充實林業標準化工作人員。二是要建立林業標準化推廣體系,穩定充實林業科技推廣隊伍,是林業科技推廣隊伍成為推進林業標準化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要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廣泛吸收有關企業、行業協會、檢測機構、科研機構和學術團體人員,充實完善林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充分發揮科技人員在標準制定、修訂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