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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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幣結算是指用本國貨幣進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之間因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或資金調撥等原因所發生的貨幣收、付業務的清算。
1、銀行結算:即通過銀行渠道,以機構或個人間匯款的方式進行結算。中方銀行的服務水平較高,因而邊境貿易項下進口付匯大都通過銀行進行且第三國銀行轉匯結算仍然是我省邊貿銀行結算的主體,從2008年的統計數據上看約占九成,而直接按本幣進行結算規模只約占一成。銀行結算方式仍以電匯為主,其他依次為信用證、保函、托收、銀行現鈔結算和市場流通結算。
2、鈔結算:由於邊境貿易中有相當一部分商品是農副、輕工等低附加值產品,交易商很多是個體商販,出於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考慮,加之現鈔結算具有操作簡便、靈活、便於周轉的特點,因此在邊境貿易中特別是邊境出口貿易結算中,現鈔結算占有一定比例,並藉助民間“地攤銀行”的媒介,實現人民幣、美元、盧布的兌換。
近年來隨著中俄兩國貿易的發展,本幣結算的規模呈現出快速增長的態勢,對雙邊貿易的發展起到了應有的帶動與促進作用,與中俄間貿易往來形成了良性互動。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在結算總量提高的背後,是本幣結算“畸形發展”,集中表現為幣種的失衡和配套業務的缺失。
1、幣結算幣種不均衡,呈現向“盧布一邊倒”的狀況。無論是本幣結算業務發生額還是本幣資金跨境流通額,人民幣結算量與盧布結算量相比,在總量、增幅、占比上微乎其微,且逐年下降,而俄羅斯盧布表現的非常強勢和活躍。
2、靠匯率套算,無法實現直接清算。目前中俄本幣結算是通過美元套算,與用美元結算無實質性差別,這歸根結底是由於人民幣與盧布之間的市場匯率沒有形成,只能藉助第三國貨幣套算完成。據瞭解,一些開辦了盧布兌換業務的地方,辦理兌換業務時的匯率,主要依據當地的外匯民間市場行情,並參考俄羅斯官方和民間比價形成,層次低,內涵因素少,缺乏科學性,容易受外匯黑市的操縱和控制,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匯率還有差距,還不能將其作為本幣結算匯率使用。人民幣與盧布的市場匯率形成機制建設任重道遠。
3、賴美元賬戶進行清算,不保留頭寸是清算的主要方式。從企業來看,中方企業不能設置盧布賬戶,俄方企業不能設置人民幣賬戶。從銀行來看,兩國本幣結算業務的清算是通過互設單邊賬戶實現的,即中方簽約銀行在俄方簽約銀行設立盧布賬戶,俄方簽約銀行在中方簽約銀行設立人民幣賬戶,每日營業終了將頭寸全部通過第三國調回,不保留頭寸。這種賬戶模式不可能使雙方本幣在對方國家真正落地,不利於本幣結算發展。
4、理行不能辦理外幣存款及相關業務。中俄雙方雖然都允許本國企業建立對方國家貨幣賬戶,但現行的本幣結算模式無法實現人民幣的跨境劃轉,致使中國的進口商不能將人民幣直接劃轉給俄方出口商,也就無法實現人民幣的跨境流動。在俄羅斯,人民幣無法在俄羅斯境記憶體儲、直接兌換,在中方境內盧布雖然實現了直接兌換,但仍無法實現自由存取。
第一,劃分職責、監管到位。我國銀監會在監管金融機構的同時,還應加強對邊貿銀行結算業務的監管。雙方中央銀行應步調一致,明確各自的監管責任,對雙方本幣結算業務實施有效監管。
第二,認真研究雙方貨幣現鈔頭寸的平衡,研究跨境運輸現鈔等問題,並加快具體實施步伐。
第三,適時開辦離岸業務。為了更好地服務於雙方邊民及邊貿企業,中俄雙方商業銀行應利用本幣結算試點工作的機會,開辦離岸業務,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第四,增加結算工具種類。隨著本幣結算試點工作的開展,原有的匯款結算方式顯得單一,應鼓勵兩國間的商業銀行開展金融創新,使用信用卡、票匯等結算工具開拓本幣結算業務。
第五,雙方中央銀行應積極完善信息交流內容,加快信息交流速度。雙方邊境地區政府、銀行間應定期舉行會晤,互相交流外貿、外匯、金融、稅收等相關政策信息,以及商業銀行資信情況,為雙方銀行廣泛進行金融合作提供可靠的依據。另外,中俄應以國家的形式組織建設相關信息網路,提供法律、信用、安全保障體系,以保證兩國銀行的合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