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措施貸款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更新改造措施貸款是指為了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支持大型技術改造項目,專項措施項目,以及地方建築安裝企業、地質勘探單位更新改造的資金需要而發放的貸款。
這種貸款主要用於現有企業在技術進步的前提下,通過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增加產品數量,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擴大出口貨源和增加外匯收入,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所進行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更新改造措施貸款的對象和範圍 [1]
更新改造措施貸款的對象,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能承擔經濟責任並有償還能力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更新改造措施貸款的範圍,是指凡是列入國家計劃的大型技術改造項目,建築安裝企業、工程承包公司、城市綜合開發公司、勘察設計單位和地質勘探單位的更新改造措施項目,以及小型技措、出口工業品生產、引進國外技術國內設備配套、地方建築材料等專項措施項目(包括中央直屬企業和地方企業)。這些項目都可發放這種貸款。
更新改造措施貸款的條件 [1]
申請更新改造措施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要符合國家投資政策和投資方向,並且具備經過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或設計任務書)、設計文件(或相當於設計文件的措施方案和實施方案)。
(二)按照批准計劃所列的自有資金已經落實,並能按期存入貸款銀行(經辦行)。
(三)建設所需的設備,材料、施工力量已有安排,能夠保證按期竣工投產。
(四)生產工藝成熟,技術過關,所需原材料,燃料,動力有可靠來源,矗三廢”治理環保措施已同時安排,項目竣工後能正常生產。
(五)企業經營管理良好,恪守信用。產品適銷對路,在國內或國際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經濟效益好,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六)貸款銀行如認為必要時,借款單位在貸款時,應提出擔保。擔保單位必須是有還款能力的獨立核算單位。
更新改造措施貸款的種類 [1]
目前建設銀行發放的更新改造措施貸款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出口工業品生產專項貸款
出口工業晶生產專項貸款是專為支持出口商品的措施貸款。為了適應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改進包裝,增加工礦產品出口比重,擴大出口貨源,對外貿企業,生產出口工業品的國營和集體所有制企業,都可發放這種專項貸款。此項貸款,只能用於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革新工藝,進行填平補齊項目和增添關鍵性設備。改建,擴建的比例不宜過大,土建工程不宜過多。借款企業必須有償還能力,對於虧損企業不予貸款,貸款計劃可由外貿部門提出,項目由建設銀行同外貿部門共同審查,擇優發放。國家補助出口措施的三大材料,要保證用於外貿企業和生產出口工業晶的企業。
二、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國內配套貸款
生產出口商品的企業,為了增加出口產品和外匯收入,進口國內短缺的先進設備,需相應的進口設備的安裝;購置必要的國內配套設備及其安裝工程和改造原有廠房的少量土建工程,所需資金應由企業儘先自行解決,不足部分經省、市、自治區計劃、財政部門審查批准後由建設銀行發放貸款。
三,地方建築材料貸款
地方建築材料貸款,是為了提高磚,瓦、灰,石和牆體等地方建築材料的生產能力,改進生產技術、增加產量,擴大資源,降低材料價格和工程造價而需要的技措項目投資。這投資主要用於現有企業更新改造措施項目。
貸款對象是國營企業和城鎮以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貸款指標由國家建材總局和建設銀行總行,按各地建設任務和地方建築材料的供需情況核定,並分配下達各省,市,自治區,再由各省市、自治區建材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下達各市,縣的貸款指標。
四,煤礦企業更新改造貸款
貸款對象為煤礦企業生產礦井的更新改造項目。
五、工業交通企業更新改造貸款
工業交通企業更新改造貸款分兩種:一般措施項目貸款,節約能源和節約木材措施項目貸款。如小型輕紡工業老廠更新改造措施項目,符合投資少,收效快,積累多,換匯率高和增加國內市場急需的輕紡產品,所需要的貸款。
六,大修理貸款
大修理貸款,是對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臨時周轉性貸款。貸款對象是施工企業和自營建設單位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
固定資產大修理是恢復固定資產使用效能的重要手段。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經常處於正常的適用狀態,應當定期對固定資七,小型技術措施貸款
主要用於增加產品產量,擴大品種,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設備利用率,搞好綜合利用,節約原材料,降低成本而進行的小型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費用,應當先由更新改造資金解決,如用更新改造資金解決確有困難時,可以申請小型技術措施貸款。
小型技術措施貸款,限於全民所有制的中、小型工業企業、同時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企業留用的更新改造資金確已安排使用,
2、花錢少,收效快,並能在千年內實現經濟效果,
3、所需材料、設備,技術等均有可靠保證。
小型技術措施貸款,不得用於基本建設;不得用於土建工程和購置交通工具。一般也不要用於外購設備和自製設備。每項貸款額度,一般應掌握在十萬元以內,最高不超過二十萬元。
申請貸款的企業,應提出貸款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建設銀行)審查批准,並由建設銀行在財政撥給的貸款基金和上級下達的貸款指標範圍內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