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就業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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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就業乘數(Tourism Employment Multip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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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旅游就業乘數[1]
旅游就業乘數是指由於旅游收入或旅游消費支出增加所引起的社會就業崗位數量的變化。
旅游就業乘數的表示方法[2]
旅游就業乘數用來說明單位旅游消費所引起的全日制就業機會的數量變化。該乘數表明一地區通過一定量的旅游收入,從而對本地區經濟系統的連鎖反應所導致的最終就業機會的影響。這一乘數有兩種用法:(1)表示單位旅游消費所帶來的全部就業人數;(2)表示由單位旅游消費所帶來的(直接就業人數+繼發就業人數)同直接就業人數之比。這兩類乘數均可用來分析旅游業的經濟影響。在勞動力大量剩餘的發展中國家,就業乘數顯得和收入乘數同等重要。由於就業乘數往往要求作出以下與實際不完全相符的假設,因而應謹慎待之:(1)不考慮規模經濟效應和技術的運用,即產出水平提高後資本/勞動力比率不變;(2)每一生產部門現有勞動力都得到充分利用,增加其產品需求必須增雇勞動力;(3)勞動力市場永遠供大於求,從而保證剩餘勞動力的供給。
就業人數的計算可根據某個時期旅游收人及邊際消費傾向繫數之間的比率關係進行。首先,計算出由此所獲得的國民收入增量,再根據全國工業企業勞動生產率計算出就業人數總增量。其次,再根據旅游收入與同一時期旅游職工勞動生產率之比,計算出旅游企業就業人數,繼而可得出非旅游企業的間接就業人數。一定時期旅游從業人員的增加量與同期旅游收入增量之比,即為單位旅游收入可提供的就業機會。如1998年全國國際旅游外匯收入為126.02億美元,比1997年的120.74億美元凈增5.28億美元,1997年全國旅游企業(旅游涉外飯店、旅游車船公司、旅游商貿服務公司、旅游管理機構及其他)直接從業人員為135.94萬人。1998年旅游企業的從業人員比上年度約增11%,那麼1998年單位外匯收入可提供的就業機會有多少?
就業機會=從業人員增長/外匯收入增長=14.95/5.28=2.83萬人/億,即每億元的旅游收入增長可增加2.83萬人就業。
WTTC根據1992年直接就業與間接、誘發就業的數量關係,得出就業乘數在2.4~3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