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費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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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費定額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概預算造價中施工管理費部分的取費標準。
一.工作人員工資
它是指施工企業的政治、行政、經濟、技術,試驗、警衛、消防、炊事和勤雜人員以及’行政管理部門汽車司機等的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和工資性質的津貼(包括副食品補貼、煤糧差價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等)。不包括由材料採購保管費、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營業外開支的人員的工資。
二.工作人員工資附加費
它是指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支付工作人員的職工福利基金和丁會經費。
三.工作人員勞動保護費
它是指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修理費和保健費,防暑降溫費等。
四.職工教育經費
它是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在工資總額1.5%的範圍內掌握開支的在職職工教育經費。
五.辦公費
它是指行政管理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六.差旅交通費
它是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包括家屬)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行政管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車船使用稅。
七.固定資產使用費
它是指行政管理和試驗部門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基金、大修理基金,維修、租賃費以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八.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費
它是指行政管理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工具、器具、傢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的購置、攤銷和維修費。
九.利息
它是指施工企業在按照規定支付銀行的計劃內流動資金貸款利息。
十.其他費用
它是指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費用支出。包括:支付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預算定額編製及管理經費,定額測定費,支付臨時工管理費,民兵訓練,經有權部門批准應由企業負擔的企業性—亡級管理費(沒有規定的不列)、印花稅等。
施工企業由於主管部門分配任務,遠離城市或基地施工時,可適當增加施工管理費。
從施工管理費所包括的上述項目內容中,我們可以發現絕大部分項目均屬於非生產性的開支,是間接為生產服務的支出。這些費用往往與施工任務的大小無直接的關係。情況是:施工任務越大,它們的費用支出越有可能相對降低。
由於施工管理費所包括的內容及其各項費用支出的性質不同,使其施工管理費定額的編製工作有著不同於其他定額的獨立特點。
第一,施工管理費定額的編製,必須貫徹勤儉辦企業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施工管理費定額,作為計取施工管理費的依據,在確定其基礎指標時,首先應把貫徹黨的精兵簡政方針作為基點和目標,大力壓縮非生產人員比例,減少非生產用工,使多餘的人員回到生產第一線。只有這樣,才能節約施工管理費中的非生產性開支,並相應降低施工管理費率,有利於調整生產關係,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其次,要堅持以促進建築安裝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與調配勞動力為出發點,加強施工管理,減少停工窩工現象。做到這一點才能降低定額的取費標準,使定額成為貫徹經濟核算制的工具。鼓勵企業生產和經營管理的積極性,努力節約成本支出,不斷提高建築安裝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第二,必須按中等企業費用開支水平和簡明適用的原則來編製施工管理費定額。
根據社會經濟規律的客觀要求,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生產條件下,考慮大多數企業和地區能夠達到或者超過的水平,用中等企業施工管理費開支標準來編製定額,能保證大多數企業在組織和管理生產中所必需的各種費用。可以使建築安裝企業的工人同其他行業的工人一樣,得到必要的福利待遇,促使企業比先進:趕先進、增加生產、節約支出,為國家積累更多的資金。
為了加強預算文件的編製工作,便於計劃管理和核算,必須結合各種工程不同的特點,分別編製不同類型的施工管理費定額,用以滿足各種建築安裝工程的需要。除此以外,在編製定額和確定計算方式時,應力求使計算費用的工作簡化。要有適用性,定額中應有分項的比率,;以便控制其開支。
編製施工管理費定額時,首先要廣泛地收集資料,合理確定典型。這些資料包括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施工管理方面的制度、規定。比如費用所應包括的具體內容、各項目劃分範圍、某些行政費用開支標準、職工福利費的提取標準、企業構成各類職工的比重等等。另一方面,還要收集不同類型企業歷年來特別是近年來施工管理費定額執行情況的完整、系統統計資料,應註意到這些資料的廣泛性、可靠性和典型性。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做好選擇典型的工作,使之被選擇的企業能代表絕大多數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當然這種水平的體現應考慮到它們在正常情況下的施工,技術。經濟條件以及一般的規模和通常的施工任務。
其次,對上述已收集到的各種資料,要進行分析、整理。在保證既經濟又合理的情況下,考慮定額在執行年度內可能影響施工管理費內容和水平的某些因素。對實際調查和發生的費用數額,參照不同城市和企業所不同的數據,結合企業管理水平對其費用的影響,進行對比,研究它們的開支規律。通過這些工作,可以使某些不合理、無代表性的、偶然發生的數值、資料予以剔除,讓基礎指標的確定更加符合定額的編製原則。
然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已確定的項目數據和費用計算基數,按施工管理費各項費用的內容不同,逐項計算,分別取定費率。最後彙總分項費率,即我們所求施工管理費定額。
在這裡需要提出註意的問題,是要合理確定施工管理費定額的計算基數。由於建築安裝工程類別多種多樣,其用途、性質各有不同,造成直接費中人工、材料、機械費的構成比重有大有小。所以,施工管理費定額的編製考慮其不同類型工程的特點,在計算基礎上還不能完全統一起來。
目前,施工管理費的計算基礎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工程直接費的百分比來確定;一種是以建築安裝工人的基本工資的百分比來確定。為什麼會出現這兩種情況呢?我們可以從施工管理費支出變化規律上來分析:在施工管理費中,大部分都是屬於施工過程中經營管理的費用,而這些費用的支出往往與企業管理水平及管理人員多少、完成生產任務情況有密切關係。有些工程,如設備安裝工程中,工程直接費主要以消耗人工為主,所以人工工資占的比重大。據統計,一般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工人工資約占整個直接費的65%,材料費約占32%,施工機械使用費只占3%左右。這樣,以工程直接費中的工人基本工資作為計算施工管理費的基礎,大體上可以反映施工管理費的實際變化規律和支出補償的問題,能夠如實地反映其工程成本,比較合理。但是就不同的工程而言,基本工資在直接費中所占的比例有大有小,對於占比例較小的工程,僅僅以基本工資作為計取施工管理費的基礎,就顯得不夠合理。因為這類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基本工資、材料、施工機械使用費的比重,一般不依工程項目的不同而發生大的變化,比較穩定。它是以消耗材料為主的,如一般工業與民用土建工程,材料費在整個工程直接費中占84%左右;而人工和機械費只占12%、4%左右。因此,對於這類工程,可以考慮用直接費作為計算施工管理費的基礎數據。
綜上所述,確定計算基數時應充分考慮:
第一,確定的計算基數應對各類工程的費用構成要相對穩定,應能正確反映施工管理費的支出水平及變化規律。
第二,使用起來簡便、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