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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的三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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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新聞的三重現場

  挖掘深度的“三重現場”

  1.第一重現場:事件現場(主現場,副現場,核心現場)

  2.第二重現場:行業空間(行業整體現象,行業規範,反現象,反規範以及吸取教訓的意義等,從行業到社會也一樣)

  3.第三重現場:人際關係(事件是由人構成的,人的思想,人的行動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等)

  以所談到的“人”、“衝突” 和“舞臺”看,人際網路這一-現場是對“人”的性格和行動邏輯加以還原的努力,事件現場是還原“衝突”過程和原因的最基礎條件,行業狀況則是深度報道所需要揭示的多重“舞臺”中比較直接和重要的背景之一。從這“三重現場”的操作路徑看,深度報道從業者更需要冷靜的態度、思辨的意識和縝密的分析方法。

新聞的三重現場案例[1]

  新聞最具標誌性的特性是什麼?換言之,我們一看就知它是新聞而不是別的東西,那種新聞的標誌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現場。

  我自己閱讀中外新聞史,覺得對於新聞動力系統的描述有很多種,但一直隱含著一條線索未被足夠認真地總結,它就是:新聞現場。CNN靠什麼起家?

  第一次海灣戰爭的直播!傳統媒體時代,戰地記者是最能夠產生媒體英雄的,這在於他們最大量地提供了戰爭現場。我做了20多年記者,還希望能夠一直在一線做,我認為記者的起點,就是被丟到一個陌生的現場,比如礦難,比如...不需要多,只要兩三次這樣的新聞採訪,就像記者了。

  記者最重要的新聞素質是什麼?當然是:現場感。我認為,如果一個人希望成為-一個真正的記者,進人現場是起步,有無現場感是評價做記者有無天分的標準之一。那麼,現場是什麼?記者如何進入?

事件現場與核心現場

  先來討論兩個相對簡單的案例。2009年11月17日,溫州發生一起劫持人質事件。一般而言,劫持人質事件在中國不太算新聞。但這次溫州事件稍有特別,劫匪與人質一起呆了近24小時,警方纔最終擊斃劫匪。這起劫持案是一個典型的新聞事件 ,當然也是我們討論的起點 :事件現場。

  好,我們現在就來沙盤推演,一道來做現場的報道記者。

  如果你去現場做報道 ,你會如何進行? 這個當然簡單,要去採訪現場的警方——這其中包括現場指揮、突破小組、狙擊手 ,還有談判專家 ;除此,就是受害人以及劫匪。劫匪被擊斃 ,所以無法採訪。但劫匪的信息是否因此全無呢?

  也不盡然,你可以採訪他的朋友與家人,多少還是可以複原劫匪形象的。

  這些都不難。記者採訪上述種種人員,目的是什麼? 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很簡單:複原現場。

  多數時候,90%以上的新聞事件 ,不像CNN直播海灣戰爭那樣富有戲劇性。正常的情況是,事件發生了,記者才會知道 ,才趕赴現場。記者去到現場要做的事情就 是尋找事件里 的各 色人物,通過他們來再現現場。從絕對意義上講,新聞永遠是再現,同步直播只是偶然。

  有了前面種種採訪對象後,我們現在來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你如果是記者,你去了新聞的現場,比如溫州劫持人質案現場,你最好奇的是什麼?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溫州劫持人質事件,核心現場在哪裡?

  核心現場,這是我們討論記者現場感最重要的一個概念。

  對溫州劫持人質事件,我的好奇在於他們是如何度過這漫長的24小時的——在劫持與被劫持的狀態下 ,無論是劫匪還是受害人,要不要吃飯又如何吃飯呢? 要不要大小便? 這些平常極 自然的行為,在特殊的環境下,當然會變得特別。這是一個完全有別於我們日常經驗的時間與空間。顯然,在同一空間里,劫匪與人質的24小時是核心現場。

  我見過很多同行 ,好奇心的喪失也是我最經常的發現之一。記者的好奇心,其實也是大家的好奇心。而且記者到了現場,對現場的信息瞭解最多 ,瞭解越多疑問越多,那麼這個時候記者是聽從後方編輯——對現場遠不如 自己瞭解的同行的意見,還是聽從自己的好奇心?

  當然,這需要妥協與平衡,但記者自己的好奇心最重要,尤其在 自己是信息的擁有者的時候。所以,我一直堅持認為記者 自己的好奇心,才是新聞的動力之源。

  別墅里的24小時—— 這是溫州劫持案的核心現場。

  那麼,記者所有的努力,是不是要去完成這個現場的複原呢? 這樣,就需要對信息源按其重要性進行一個排序 :

  • 圍觀群眾/別墅里的其他住戶
  • 警方現場指揮及外圍人 員
  • 突擊小組
  • 狙擊手
  • 談判專家
  • 受害人/劫匪

  這是一個遞進的信息源,其重要程度由低到高。

  在有了一個核心現場的概念後,這裡又有一個新概念:核心信息源。掌握最大量、最重要信息者,即為核心信息源。

  比如溫州劫持人質事件,前面的信息源排序 ,都是以他們對核心現場信息的瞭解與掌握程度的高低來進行的。那24小時當然只有受害人與劫匪最重要,他們是核心信息源。

  記者的所有努力,其實都是在複原那24小時里別墅的現場。你或許要說直接找到當事人比如受害人,讓他說說這裡面的故事不就結束了。當然,這是一個看上去非常精彩的解決方案。

  但是,如果你有現場經驗,你不會這麼簡單地來 回答這個問題。技術性難題在於,核心信息源往往是不容易被採訪到的——溫州劫案的受害人,《三聯生活周刊》的記者勸說了他們四天 ,仍未同意接受採訪。不過,我們的記者很幸運,在截稿前夕的最後一次嘗試中,當事人同意接受我們的採訪。不過 ,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 ,壞消息是當事人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提供大量信息,一次一次,關鍵時刻 ,他說 :想起這 (個時刻),我就頭痛——而拒絕提供任何信息。當然 ,我們理解他的為難之處,理解他的痛苦。

  另外 ,更重要的不是當事人的拒絕與他未必完善的敘述,而是現場是由一整套邏輯結構構成的。我們永遠不要妄想找到當事人,讓他講兩個小時,這個新聞就圓滿了。

  別墅里的24個小時,核心信息源當然是受害人與劫匪。但是,構成這24小時的不 只是這對信息源啊。營救者、圍觀者同樣構成這24小時的一部分。

  這 24 小時:

  • 施害/受害
  • 施救/被救
  • 警察/劫匪

  這種關係構成了另一個重要的概念:現場結構。

  最簡單地分析,是關係結構構成核心現場。所以,核心現場不是一個單純的空間概念,它由無數構成空間的結構關係構成的。他們之間的緊張與衝突,構成了這24小時里的全部信息。

  沒有這種認識,記者怎麼會有現場感呢? 在這種結構關係里,即使核心信息源也只是角色結構關係中的一部分,他知道現場24小時里的事實,但不知道施救方的信息。所以,核心信息 源是“大股東”,但記者也應當註意“小股東”。否則,記者無法完成對核心現場的搭建與複原。對於日報或者網路而言,有一點信息迅速播發這是常態,但無論現場記者還有後方編輯,如果沒有 “現場感”——對現場結構的基本認識,是無法尋找或編輯信息的。那麼,失去方向感的後果是什麼呢? 記者只是找到一堆無所指向的信息碎片 ,最終讀者和記者一樣不知所云。

  現場對於記者而言,最重要的是:核心現場和現場結構。採訪的過程,也即複原核心現場的過程,這不是一個短線的因果關係,即找到核心信息源,聽他傾訴就結束了,因為現場由一系列關係結構構成。這些關係結構,記者如果失去認識,並不能真正複原現場,也很難說建立了真正的現場感。

  記者對核心現場與核心信息源理解與把握起來 ,會相對容易,但現場結構卻未必是記者熟悉和能夠經常使用的概念。

  記者這個行當,不會是萬能與無敵的,無論記者多強,一定會有其局限。局限之下,能不能做得最好,才是挑戰。記者需要複原核心現場 ,但同時別忘了,在有截稿時間的壓力之下,選擇什麼現場也是由記者自己根據材料來決定的。如果記者墨守成規 ,僅以教科書為標準 ,好多新聞事實上記者都無法面對。所以,即使記者沒能完成經典意義上的核心現場 ,記者有充分的材料完成了次一級現場的報道,這仍然是可以被認可的。所以,核心現場很重要。記者要去追索它。但同時,有無現場結構感更重要,否則 ,記者不僅無法變通,也無法為媒體提供報道。

行業空間:第二種現場

  2009年春節,福建長樂一家198平方米的酒吧發生火災,結果造成l5人死亡。這 當然是一個典型的新聞。這條新聞的特別之處在於,200 平方米以上娛樂場所有嚴格的消防設施要求,這家酒吧卻只有 198 平方米 。這一事實自然會有下麵一系列延伸的事實:

  • 2 平方米利潤 = 15條人命
  • 娛樂行業 :暴利
  • 酒吧 :死 亡
  • 受眾情緒 :憤怒
  • 目標指向 :嚴管

  事故發生後 ,長樂市迅速關閉了所有娛樂場所,停業整頓。看上去 ,似乎輿情、民意與政府作為高度統一。大家都得到了一個合乎心理預期的結果,這一災難差不多也算結束了。但是,一場火災 ,一起礦難 ,關閉一座城市所有的娛樂場所,關閉當地所有煤礦⋯⋯這真的是處理災難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嗎? 對此,我充滿疑惑。

  如何來破解這種疑惑呢? 我們或許要尋找新的現場。

  回到我們對這一事件最初的本能反應,我們重組的信息是2平方米利潤等於15條人命結合我們的經驗,會迅速認定娛樂業是一個暴利行業。但是,我們的直覺可靠嗎?很多時候,死亡事件引發的我們的憤怒,往往會遮蔽我們對事實的追索。我們來做一點最基本的工作,去研究這2平方米能夠帶來多大的利潤。

  這個時候 ,我們可用成本與收入兩方面的計算來探究娛樂場所的經營。

  收益 :一家娛樂場所在我們看來主要是利用酒水與小食的價差來獲利 ,但這個價差能夠獲利多少其實是個疑 問。至少 不會像大家想象的那樣巨大。 除此,一段時間以來多數娛樂場所有陪侍服務,所謂準黃色——這種服務也主要是幫助完成酒水的銷量,提升價差總額-再就是色情服務,這甚至成為娛樂場所非常重要的利潤來源。但問題是,警方對此打擊嚴厲,所以,這一服務的風險也很大。更重要的是,娛樂場所的競爭過於激烈,無論酒水,還是陪侍 ,以及色情,都是激烈競爭的。這就拉低了這個行業的平均利潤。

  投入 :其他方面,比如房租,設備、人工種種不論 ;消防投入是成本里很重大的一部分。按相關要求,200 平方米以上娛 樂場所 的消防規定是:每l5平方米要安4個噴頭——200 平方米的酒吧僅這一項即要幾十萬元 ,而同時,娛樂場所由於行業的特殊性,平均兩三年即要重新裝修一次,否則客源就下降,這又是一項重要的投入。而且這其中的關鍵是,消防設備雖然更換周期更長一些 ,但問題是一旦重新裝修 ,基本上消防設備也得重裝。這是這個行業的奇怪成本構成

  以發生火災的這家酒吧為例 ,雖然198 平方米低於200平方米標準,但仍被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只是等次要低很多,成本也會拉下來很多。

  我們的基本結論是 ,娛樂行業就其平均狀況而言,目前說不上是暴利行業。

  這個結論可能跟大家的想象有差別 ,但卻是我們調查出來的事實。

  這個時候,我們再來切入前面所討論的核心現場的概念,認清長樂火災的關鍵部分,可能不是教條式的火災的事件現場,而是這個行業的狀況。這是重要的現場,也是我們將討論的第二種現場 :行業空間。如果不從這個現場進入,我們恐怕難以獲得任何有價值的信息,最多只是如我前述那樣在 自己的想象里完成了自證迴圈。

  那麼,這裡面可能有問題,行業空間能夠叫現場嗎? 我這樣理解:現場對新聞而言,不單純是一個空間概念。它指在特定的空間里,所包含的衝突與人物諸種信息的集合。三個要素構成了新聞的現場 :空間、衝突、人物。

  按此三要素來觀察 ,火災作為一種衝突 (事件 ),既可以放置於酒吧這個空間里來觀察,同樣可 以將它放置於這個城市——更大的空間,這個行業——更抽象的空間里來觀察。空間是可以被重新定義的。這需要一點點想象力。顯然,從酒吧到城市、行業,是一個空間擴展的過程。同時,也是記者的現場感豐富的過程。當空間擴大了,現場結構自然也就會不同了。比如我們將長樂火災的現場選擇為行業空間,那麼 ,現場結構由這樣的關係構成:

  • 特殊行業 /利潤水平
  • 實際運作/管制方式

  這樣 ,我們在複原行業空間這個現場的同時,實際上是從認識這一行業進入,繼而瞭解這一行業的實際運作 ,尤其是政府的管制方式。政府部門的管制方式有無可以檢討之處? 那15個生命的消逝 ,能不能給我們帶來一些真正有價值的變化? 這是一個發現真相並由此形成社會共識的過程。這當然遠比事件現場有價值。

  當我們進入了這個層面,長樂火災新聞讓我們有下麵的一些基本認知:

  娛樂行業的進入門檻較高 ,政府設置了足夠嚴厲的措施,比如消防。但高門檻之外,政府 的 日常監管有所欠缺。這一事實形成一種奇怪的迴圈 ,即一旦出事,比如火災、礦難,有關部門迅速而嚴厲地 以所有經營者的停業整頓來對應。這似乎很合乎輿情與民意,但這一 輪運動式的管制方式過去後 ,我們的日常監管,差不多又回到從前。但問題是,我們似乎始終在重覆著這一過程,死亡沒有給予我們深刻的教訓。看上去我們對死亡事件很憤怒,也很嚴厲,但如果沒有理性的媒體的介入,實際只是一種錶面的情緒表達而已,這很可怕!

  事實上,政府部門的這種管制模式,是一種低管理能力下的作為方式。全面停業整頓,也正是這種低能力的必須選擇 。一家酒吧發生火災,整個城市的這個行業——無論是守法的還是可能有所違規的,全部歇業。整個行業,在為這家酒吧埋單。這是非常有中國特色的管制方式,當然值得檢討 。也可以說 ,整個行業在為有關部門的低能力埋單。無論如何,這總不能是合理的吧!

  我們的報道走到這一步,相信會比過去的報道稍有進步。而這種進步的達成,實則需要我們建立一個新的現場概念,擴大你的空間感。

  新聞的一般定義是對變動的事實的報道。那麼 ,變動的事實,有一個依托是,其行業背景是相對恆定的。在這恆定的結構下,有變動即成新聞。但目前我們所處的局面是,變動事實背後的行業,也是變動的,而且比變動的事實更厲害。

  而那些變動 的事實 ,比如火災,只是讓我們有機會去瞭解那個發生了劇烈變動的行業而已。

  我自己覺得,相對於這種行業的變化 ,那些諸如火災一類的新聞,甚至反而平常了。這個時候,我們真正需要在建立了核心現場概念之後,豐富核心現場的概念,比如行業空間。

  很多時候 ,一起新 聞事件打開了社會對某一領域與行業的興趣,我們對劇烈變動時代的認識,事實上也是從對這一個個領域與行業的變動才瞭解與理解的。這個時候,核心現場 自然轉移了。那麼,如何判斷事件現場和行業空間何者才是真正的核心現場呢? 也即在記者的現場結構里,應當偏向哪一方?

  是事件現實還是行業空間更具社會信息符碼? 簡單地講,就是這兩者誰更有信息含量? 如果說記者憑著本能的好奇心能夠方便地找到核心現場,那麼,第二現場可能就是記者好奇心開發出來的現場了。這不僅要求記者職業化,而且要求記者的 “現場感”專業化。

人際網路 :第三種現場

  黃光裕 ,中國首富 ,相信大家並不陌生。我們以他為例來討論第三種現場。

  2008年l1月28日,黃光裕被警方拘捕。這是一樁非常有價值的新聞。在黃光裕被拘捕前後,一些官員也相繼被拘調查...將這些信息串聯起來,你會不會覺得有意思?

  這一新聞相對複雜 ,我需要花費一點時間來解釋其間或許大家未必註意的信息。

  我們最初對這一新聞的好奇之處是:在二級市場,即股票市場利用內幕交易操作股票,這是十分簡單的獲利方式。而黃光裕,中國首富也可能涉嫌利用內幕交易,這太不可思議 了。這相 當於,你花5億元去控制一家上市公司的同時 ,又支付1億元先期在股票市場購買這隻股票,然後等股票上漲後再出手獲利。當然,如果你確實想控制這家上市公司,這種手法是一種快速收購,防止對方反收購的路徑。但黃重組的公司,是極其劣質的公司 ,毫無反收購的可能。

  如此只有一種可能,即利用內幕交易獲利。

  那麼,已擁有足夠財富的黃光裕為什麼會玩這種低級游戲? 事實上他正當地收購 ,完全可以正常套現啊,不需要這樣偷偷摸摸。而最後正是這種行為,將自己送給警方。這個問題或許有兩種猜測,一是他手頭緊張,急需現金 ;二是他有個性偏好,喜歡玩這種冒險游戲。

  從新聞技術的挑戰性而言,我們希望破解這個疑問之外 ,黃光裕與那些官員的關係,金錢與權力的交易內幕,這是我們的好奇心所在。如果我們能夠找出他們之間的關係網路,我相信這是一個非常精彩的好故事。

  不過,我們等待了一年時間,這個金錢與權力交易的內幕故事無法完成。

  嫌疑人士沒有進入司法程式,我們所獲得的信息,因為案件尚未審理,基本無法使用。所以,我們最後只有放棄。而同時 ,已經過去一年時間了,我們不能再等待下去 ,必須去完成一個黃光裕的故事。那麼 ,這個時候 ,我們有什麼樣的選擇呢?

  我們現在可以使用前面的概念來分析黃光裕這條新聞。

  • 事件現場 :黃光裕被捕的現場
  • 行業空間 :中國家電零售業的現場

  按此邏輯 ,事件現場當然不可能成為核心現場。這個被捕過程既無反抗,更無持械的警 匪對峙 ,一個極其平靜而平常的過程,毫無趣味性可言。

  行業空間,第二現場呢? 我們最初就是從這裡起步開始進入調查的。

  大家知道中國大型家電連鎖企業的純利潤率是多少嗎?

  • 1%:如果進入中國家電連鎖企業排名前五名
  • 2% ~ 2.5% :如果是中國家電連鎖企業的第一名

  這樣的利潤率可能讓大家覺得有點意外,但這是事實。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即使 2.5%的純利潤,它的結構又是怎樣的呢?

  第一 ,我們當然會想象是銷售價差。但這個價差從現實的銷售實績看,不僅微不足道 ,甚至低於進價。你去大型家電連鎖企業買家 電會非常便宜 ,這種便宜是零售企業以微利甚至無利達到的。

  第二,沒有價差了,但家電連鎖零售企業不是無利。它的盈利模式,不是我們想象的批零價差 ,現金流是一個重要的盈利模式—— 家電企業賣家電,收取的是現金,而這些現金上繳給上游的家電生產商,即結款有一個時間差,這個時間差,可以讓這些錢快速周轉,生出新的利潤來。這是大型家電零售連鎖企業的盈利模式之一。家樂福、沃爾瑪玩的都是同樣的游戲。

  第三 ,當一家家電零售企業進人市場前三位排名時,它就獲得了相對的市場壟斷權。這個時候,零售企業可以對家電生產廠商提 出各種要求,比如進場費——你要進我的賣場 ,先期交一筆費用 ;折扣費——大家去大型超市 ,買100返30這種優惠一定碰見過,這就是賣場要求生產商的折讓以求市場份額的舉動 ⋯⋯除此,還有 活動費、培訓費種種,這構成了零售企業最主體的利潤來源。如果分析零售企業的上市公司年報,這一非營業性收入甚至超過 500/0,也即那 1%的利潤,有一半以上是由這種非營業性的各種收費支撐的。

  在這種行業現實里,零售企業必須迅速擴張,非此 ,可能連1%的利潤都拿不到。而如果你成為市場的老大,你的利潤率可能是平均利潤率的2倍。市場份額越大,上述的獲利總量就越大。

  按照我們這樣一步一步走下來的邏輯,再往前推導,下一步我們會好奇黃光裕怎麼成為中國首富——事實上是他怎麼成為這個行業的老大的。這個疑問,不是很自然嗎?

  前面我們所好奇的他與官員的關係網路,實際上也是在探究他成為首富的不正當勾當是什麼,這同樣是尋找他成為行業老大的原因。但當我們不能進入這個領域時,我們是否就失去了方向呢? 金錢與權力內幕交易的故事無法完成 ,但我們仍然可以追索他的成長軌跡 。

  2005 ~2008 年,四年時間,中國大型家電連鎖零售企業前五位,經過劇烈重組,黃光裕的國美家電,兼併了第三至第五名的三家企業 ,一舉成為市場的第一 。黃光裕如何攻城略地? 這個故事同樣精彩 ,《三聯生活周刊》完成了這個報道。

  如果事實現實、行業空間都未必能夠成為核心現場時,可能還有 “第三現場”的選擇 :人際網路。

  黃光裕的國美兼併上海的永樂、北京的大中以及山東的三聯 ,這當然是最為激烈也最為戲劇性的商戰。這種商戰,而尤其是商戰的主角他們之間的智慧與資本較量之外 ,各 自的性格與情感,是不是可以構成一個更為豐富而有價值的現場?

  我們一直相信 ,任何新聞都是由人構成的 ,但人成為新聞里的主體 ,往往不容易。因為人與事相聯 ,沒有事,沒有新聞,那個人也不會被關註。而多數時候 ,事件更容易被註意,事件背後的人因此也常常消失了。黃光裕的這個征戰故事 ,人其實是容易進入新聞的。這對於報道者 ,當然是一個重大的機會。如果我們的報道進入到人物,以及各種角色構成的人際網路,這個故事或許就很高級了。

  我們整個的論述是一個遞進的結構 :

  • 事件現場/行業空間/人際網路

  最後達至人際網路這個現場,對於多數從業者而言是一個真正的挑戰。

  探討了這麼多,但這一切的內核非常簡單 :記者在追索核心現場的進程中,如果有好的結構感,就會一步步前進。

參考文獻

  1. 李鴻谷.新聞的三重現場[J].青年記者,2011(1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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