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實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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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育實驗法[1]
教育實驗法是指研究者為解決某一教育問題,根據一定的教育理論和設想,在有控制的條件下,觀察教育措施(實驗因數、自變數)與教育效果(因變數)之間的因果關係,從而驗證假設、提示教育規律的研究方法。
教育實驗法的特征[2]
1.實驗的預見是對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推測
教育實驗著眼於事物變數因果關係的揭示,從而建立有更強解釋力和理論體系,進而為指導實踐奠定基礎。但限於教育活動的特殊性,教育實驗一般只是一種廣義的因果推測,即一類行為將導致某一類結果。
2.重視對自變數的操作
教育研究者積極主動操縱自變數,以觀察因變數的變化,從而收集資料。
3.對無關變數的控制
控制對因變數可能造成影響的其他因素。實驗中採取了一系列人為的控制手段,對可能造成影響的因素進行控制。比如,被試者的態度、歷史因素、測量的手段等。
4.實驗過程的長期性
實驗有一個較長的周期,可以觀察到比較完整的教育現象或行為的變化過程。
5.實驗的比較性
實驗的另一個特性是要求至少有兩個以上受試組進行比較,研究者控制無關變數,比較自變數變化帶給因變數的影響,從而找出自變數與因變數的關係。
教育實驗法的類型[2]
實驗法可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一)根據實驗控制是否嚴密,可分為真實驗和準實驗
真實驗是對所有可能會影響實驗效果的因素都作了充分控制的實驗。準實驗是對實驗環境無法做嚴密的控制,是一種缺少一個或者幾個方面控制的實驗,近似於真實驗。教育實驗主要採用自然實驗法,即在接近現實的條件下,儘可能地運用真實設計的原則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控制因素,進行實驗處理的一種研究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說,教育實驗只可能是準實驗,因為教育實驗的對象常常是人而非物,不可能進行嚴格的控制,同時在實驗中對研究者的要求也很高,讓研究者和被研究者都感到有壓力,而且還要受到受試單位、學校配合程度等因素的影響。
(二)根據實驗是否具有開創性,可將實驗研究分為開創性實驗、驗證性實驗和改造性實驗
開創性實驗是指前人從未做過的實驗,具有開創性。驗證性實驗是指前人已經做過的實驗,研究者按照相同的方法重覆進行,包括第一輪實驗後的第二論實驗。如“關於某一地區素質教育經驗的實驗研究”等。改造性實驗是指在別人曾經做過的實驗的基礎上,根據本地、本單位實際加以充實、改進的實驗。
(三)根據課題覆蓋區域的大小,可分為單科單項實驗、多科實驗和整體實驗
單科單項實驗是指一門學科或一項專門性的教育活動的實驗。如小學語文註音識字、提前讀寫的實驗;小學英語“三位一體”教學法改革實驗;小學語文“四結合”的實驗等。
多科實驗是指包括兩門及兩門以上學科的一項或多項教育活動的實驗。如電腦輔助教學的實驗,涉及到語文、數學、常識等各學科;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涉及到基礎教育各門課程的設置、學時、進度等等。整體實驗也稱綜合實驗。是指運用系統和整體的現代思維方法,研究整體內部各要素及其組成結構的改革,以求整體功能最優化的教育實驗。整體實驗往往涉及到教育環境、學校管理體制、評價體系、教學方法、課程設置等各要素。如“中小學教育整體改革”、“小學生最優化發展綜合實驗”等。
(四)根據實驗因素的多少,可分為單因素實驗、雙因素實驗和多因素實驗
單因素實驗是指在實驗過程中,僅施加一個實驗因素的實驗。如“小學低年級學生抄寫生字遍數與識字鞏固率關係的研究”,實驗因素只有學生抄寫生字遍數一個。如“用錄音帶批改作文的實驗”,實驗因素就只有一個,即用錄音帶批改學生作文。雙因素實驗是指在實驗過程中,施加兩種實驗因素的實驗。如現代小學數學集中練習教學法及教材體系改革的實驗。實驗因素包括集中練習教學法和教材體系改革兩個。多因素實驗是指在實驗中施加了三個及以上的實驗因素的實驗。前面提及的教育整體改革實驗都屬於多因素實驗。如北京教育學院所作的“小學語文能力整體發展的實驗”就是涉及語文課程、教材、教法三個因素的多因素實驗。
教育實驗法的適用範圍[3]
教育實驗法在教育研究中有廣泛的應用範圍:(1)學生髮展狀態的研究,如皮亞傑關於兒童認知能力發展的實驗研究;(2)學校的教學或教育工作改革的實驗研究。如課程體系的改革、教學方法改革、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的方法的改革等;(3)對已有的教育觀點、教育經驗或其他人做過的教育實驗進行實驗陛驗證;(4)為形成新的教育理論、教育模式或改革方案提供實驗依據,如前蘇聯教育家贊可夫進行了20年教育實驗,提出了一整套發展小學生一般能力的新教學體系。總之,發展性研究、改革性研究、驗證性研究和創新、預測性研究均會經常運用實驗法。
教育實驗法的設計[3]
教育實驗法的設計主要包括以下兩項內容:變數控制和配組。實驗法運用的關鍵是實驗設計。
1.變數控制
教育實驗中常常包含著許多變數,它們可分為兩大類:實驗變數和無關變數。實驗變數是實驗要揭示其相互關係的兩個或更多個變數,無關變數是指那些不是該實驗所要研究的變數。其中實驗變數又可分為自變數與因變數。自變數是在實驗中由實驗者操縱其變化的變數,因變數是實驗中隨自變數變化而變化的變數。
(1)自變數的操縱設計。是指在自變數確定以後,實驗人員對自變數對實驗對象作用的次數、強度、方式以及作用出現的程式和延續時間等作出具體規定。
(2)因變數的測定設計。包括確定以什麼作為因變數變化的標誌;確定測量的方法、度量單位以及必要的技術手段;確定測量的次數與插入點的安排。
(3)無關變數的控制設計。由於無關因數組成的多樣性及其各自性質的不同,對無關因數的控制可採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如用阻隔的辦法,不讓無關因數參與到實驗過程中來的消除法;把變數變為常量的方法,如實驗一種新教學法,為防止教師業務水平等方面的差異給教學效果帶來的影響,要由同一教師任實驗班與對照班的教學;使實驗組與控制組的無關變數保持基本相同狀態的均衡法;把無關變數中弱強不同的變數,配置到不同的組內,通過變數間的相互作用,消除無關因數影響的抵消法;對實驗數據作一些處理,以削弱無關變數影響的統計處理解。
2.配組
實驗的配組分為不設控制組與設控制組兩大類。不設控制組的配組方法有三種:
(1)單組設計:實驗中只設一個實驗組的設計,它主要用於只有一個自變數的實驗。它需要對因變數進行引入實驗自變數前後兩次的測定,以此對照推出一定的因果關係;
(2)等組設計:當實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自變數時,實驗者把實驗對象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相等的實驗組,然後每個實驗組各引入一個變數,這樣的實驗設計稱等組設計。如通過實驗比較兩種教學方法的教學效果,可採用等組設計;
(3)輪組設計:它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不等組中對兩個(或兩個以上)自變數與因變數轉換地施於各組的設計。要註意的是在兩個實驗組中,雖都先後引入了兩個變數,但兩組引入變數的次序正好相反,這是為了設計的均衡需要。設控制組的配組方法主要是兩組設計,即實驗設計只設實驗組與控制組兩個組,通過兩組結果比較確定一定的因果關係。把上述兩種最簡單的有控制組的配組設計綜合起來,就是所謂的索洛門四組設計。其中兩個實驗組,兩個控制組,一個實驗組與一個控制組組成一對,共兩對。一對作前測,一對不作前測。此設計主要用來檢查實驗中前測是否會對研究結果產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