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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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科學是指各種由政府所主導的科技活動。從科學發展的動力來看,政府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尤其是戰爭年代,政府往往集中各種科技資源用於研究開發先進武器,科學研究不再是“為知識而知識”的學院科學,而是帶有強烈的目標導向,戰爭年代也極易激發科學家的愛國熱情與使命感,加速科學研究的步伐。在一戰中,德國化學家哈伯將自己的實驗室交給政府控制,用於研製化學武器,這可能是最早的政府科學的雛形。而在二戰中,政府科學得到了決定性的發展,這也是後學院科學興起過程中的一個關鍵性的里程碑。
政府科學至少具有以下三個顯著特征:
1、突出科學與國家利益之間的聯繫。美國科技政策報告《科學與國家利益》明確指出,科學是國家利益中的一種關鍵性投資,國家應當更加支持科學事業,報告強調“我們的科學投資是一項重要的國家資源,這個資源我們必須保持,併在今後不斷增加”(威廉·J·柯林頓和小阿伯特·戈爾,1999)。該報告確定了美國科學發展的五大國家目標:
(1)保持在所有科學知識前沿的領先地位;
(2)增進基礎研究和國家目標之間的聯繫;
(3)鼓勵大學、研究機構與產業界的合作伙伴關係,這種關係應促進產業界對基礎科學與工程學的投資,促進對物質、人力和資金資源的有效利用;
(4)造就21世紀最優秀的科學家和工程師;
(5)提高所有美國人的科技知識水平。
中國政府1995年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決定》提出和全面闡述了“科教興國”發展戰略,並明確強調“基礎性研究要把國家目標放在重要位置,把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動力作為中心任務,重點解決未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理論和技術問題,創立新的技術和方法”。對比中美兩國調整科學政策的基本思路,可以發現,儘管兩國從不同的研究基礎、經濟發展水平出發,確定的目標和重點不同,但在“增進科學與國家目標之間的聯繫”這一點上是共同的(李正風,2006)。
2、政府具有投資者與管理者的雙重身份。以往出現過的由政府資助甚至直接下令建立的大型科學組織,如英國的皇家學會、法國的國家科學院、德國的帝國研究所,政府僅僅是其資助者,而在學術方面則由這些組織自治;而在政府科學機構中,政府則不但是投資者,而且還直接進行管理。在政府科學機構中,科研選題的決定不是根據科學家的興趣,而是根據國家的需要;科學家的工作成績也不僅僅需要接受同行評議,而且還要接受政府派遣的管理層的評估和監督。
如美國的曼哈頓計劃、阿波羅計劃以及我國的兩彈一星工程,在這些項目中,政府的直接管理既有助於在短期內將大量資源集中到國家所急需的課題上,同時也便於政府隨時掌握這些涉及國家安全的項目的進展情況,開展安全、保密工作。
3、政府科學面向公眾需求,承擔著“公共科學產品”的生產任務。“公共產品”的根本特征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在與日常生活最為接近的事物中,國家氣象臺提供的天氣預報就是一種典型的公共產品,其他又如市政設施、新聞信息、社會治安系統等。實際上,很大一部分民生科技項目也都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
- 周元,王海燕等編著,民生科技論,科學出版社,2011.07,第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