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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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收入分配理論[1]
收入分配理論是指國家以稅收、社會保障或其他財政轉移支付手段進行的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理論的分類[2]
收入分配理論在國外微觀經濟學中的可分為收入初次分配理論和再分配理論。收入初次分配理論是以新古典經濟學的分配理論為基礎,同時吸收了信息經濟學研究的成果,收入再分配理論則以市場失靈論和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為基礎,形成了收入初次分配與再分配相統一的理論體系。
1.邊際生產力論。邊際生產力論是微觀經濟學收入分配理論的基礎和核心。邊際生產力論認為,某種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是以該生產要素的邊際物質產品為基礎的。由於邊際收益遞減規律的作用,生產要素的邊際物質產品是遞減的,廠商對某種生產要素的需求是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由該生產要素的邊際物質產品決定的。不僅不同的生產要素參與收入分配是以邊際生產力為基礎的,而且,各種生產要素所獲取的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份額也是由其邊際生產力決定的。邊際生產力論是微觀經濟學分析收入分配的最重要的理論工具。
2.供求均衡論。收入分配理論在微觀經濟學中僅僅是價格理論的一個特例,因此,各種生產要素價格的形成過程,也就是各種收入的形成過程。收入分配也是由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的,市場的供求均衡理論也是收入分配理論的基礎。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所決定的邊際收益產品,決定了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由不同生產要素的供給與需求所形成的生產要素的均衡價格,也就是生產要素的所有者所獲取的收入。
1.市場失靈論。微觀經濟學占支配地位的觀點認為,由邊際生產力和要素的供求均衡所決定的收入分配,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能夠保證效率,但不能保證收入分配的平等。這是因為:由於財富占有的不平等,必然由此產生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同時,由於人們勞動的努力程度、受教育的程度和運氣的不同也必然產生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因此,在市場供求決定收入分配的情況下,財富與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將不可避免,甚至令人難以接受。為了實現收入分配的平等,政府干預收入分配是十分必要的。
2.收入再分配的政治哲學基礎。在國外微觀經濟學中普遍認為,對平等這類倫理問題,“作為一門科學,經濟學並不能回答。這是一個只能由投票箱去回答的政治問題。”因此,收入再分配理論是以一定的政治哲學為基礎的。第一,功利主義哲學的收入再分配理論。邊沁和穆勒是功利主義的奠基人。功利主義認為,效用是衡量福利的尺度,是所有公共和私人行動的最終目標,政府的正確目標是使社會每一個人的效用總和最大化。功利主義者主張實行收入再分配是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假設。一個窮人額外一美元收入給這個人所帶來的額外效用大於富人額外一美元收入帶來的效用。也就是說,隨著一個人收入增加,從增加的一美元收入中得到的額外福利是減少的,因此,政府通過收入再分配,將富人一部分收入轉移給窮人,就可以增加整個社會的總效用或總福利。第二,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收入再分配理論。羅爾斯是這種主張的典型代表。羅爾斯認為,處於原始狀態的人會特別關註處於收入最低層的可能性,因此,在設計公共政策時,我們的目標應該是提高社會中最差的人的福利。即政府的目標應該是使社會上狀況最差的人的福利最大化。羅爾斯還認為,這就如同購買保險一樣,當社會選擇向富人徵稅以補助窮人的政策時,我們就為自己成為窮人家庭成員的可能性進行了保險。由於人們不喜歡風險,所以我們應該為自己出生在一個給我們提供了保險的社會而感到慶幸。
在微觀經濟學中收入分配理論一方面是對市場經濟收入分配機制的總結,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資本主義分配製度的特征,因此,在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吸收和借鑒國外微觀經濟學收入分配理論及其政策主張的合理成份,對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收入分配製度是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