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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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法(Ranking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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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法是指根據被評估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比較,從而確定每一員工的相對等級或名次。等級或名次可從優至劣或由劣到優排列。比較標準可根據員工績效的某一方面(如:出勤率、事故率、優質品率)確定,一般情況下是根據員工的總體工作績效進行綜合比較。
排序法可分為簡單排序法和交替排序法。
1、簡單排序法
簡單排序法是指管理者把本部門的所有員工從績效最高者到績效最低者(或從最好者到最差者)進行排序。
2、交替排序法
交替排序法則是指管理者對被評估員工的名單進行審查後,從中找出工作績效最好的員工列為第一名,並將其的名字從名單上划去。然後從剩下的名單中找出工作績效最差的員工排為最後一名,也把其名字從名單中划去。隨後,在剩下的員工中管理者再找出一名工作績效最好的員工將其排為第二名,找出一名最差的員工列為倒數第二名,以此類推,直到將所有的員工排序完。
1、 組成評價的專家組。包括人事部門的人員、評價專家以及相關的其他人員。根據不同的評價對象和目的,專家構成可以不同。
2、 制訂評價指標排序表:
3、 統計排序結果。由專家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對評價對象中一級指標或二級指標對與其相對應的一級指標影響程度的大小,由小到大進行排序、填入表中,回收併進行統計。然後將統計結果再反饋給專家。如此進行兩三次反覆,最後予以確定。
4、 將回收結果進行數理統計,計算評價指標的權值,公式如下:
- n --評價指標的項數
- Lij--第i項指標排在第j位的專家人數
- Cj--排序的分值。一般規定:
C1=n,C2=n-1,…,Cj=n-j+1,…C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