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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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後目標是針對已經發生的風險損失,盡最大力量努力降低或消除損失所帶來的後果,以期維護運作主體的正常運行。該目標從最低的生存目標到最高的持續增長的目標,風險管理成本也隨之不斷上升。
損後目標,可以分為:
1、生存目標:當企業發生重大損失後,它的首要目標就是生存,因為只要生存下去就能有恢複發展的希望。因此,損失後風險管理第一目標是生存。
2、持續經營目標:持續經營活動是指不因為損失事件的發生而導致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斷。企業的風險管理者應儘可能的在損失後保證生產經營的持續性。
3、獲得能力目標:風險管理者必須把損失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在這個範圍內企業的獲利能力不會低於最低報酬率。
4、收益穩定目標:受益的穩定性可以幫助企業樹立正常發展的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5、發展的目標:企業只有不斷地推出更新更高品質的產品,才能牢牢地吸引顧客。企業只有不斷地開拓新市場,才能在市場上占據領先地位。
6、社會責任目標:企業及時有效的處理風險事故帶來的損失,減少損失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可以減輕對國家經濟的影響,保護與企業相關的人員和經濟組織的利益,因而有利於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損後目標,包括三個方面:
1、維持企業生存,損失發生後能儘快部分和全部地恢復生產或經營,有能力恢復營業。
2、使企業的收入穩定,不僅使企業繼續生存,還能保持企業經營的連續性,實現收入穩定,複原並促成企業的成長。
3、企業受損失後,要儘可能減輕對他人和整個社會的不利影響。
總的目標是使企業在損前儘可能獲得最大安全保障及利益,損後能儘快取得令人滿意的複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