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韋爾的三功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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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韋爾的三功能說是指H·拉斯韋爾在1948年發表的《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一文中對傳播的社會功能進行的闡述。
在傳播學研究史上,最早對傳播的社會功能作出較全面分析的是H·.拉斯韋爾。他在1948年發表的《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一文中,將傳播的基本社會功能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1、環境監視功能。自然與社會環境是不斷變化的,只有及時瞭解、把握並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人類社會才能保證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在這個意義上,傳播對社會起著一種“燎望哨”的作用。
2、社會協調功能:社會是個建立在分工合作基礎L的有機體、只有實現了社會各組成部分之間的協調和統一,才能有效地適應環境的變化。傳播正是執行聯絡、溝通和協調社會關係功能的重要社會系統。
3、社會遺產傳承功能。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建立在繼承和創新的基礎之上的,只有將前人的經驗、智慧、知識加以記錄、積累、保存並傳給後代,後人才能在前人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完善、發展和創造。傳播是保證社會遺產代代相傳的重要機制。
拉斯韋爾的上述觀點被稱為傳播的“三功能說”。這三項功能是包括人際傳播、群體傳播、組織傳播在內的一切社會傳播活動的基本功能,大眾傳播不僅具備這些功能,而且起著突出重要的作用。
是內外環境的變化不是環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