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障礙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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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障礙分析法是指依據潛在的阻礙國際投資運行因素的多少與程度來評價投資環境優劣的一種方法。
其基本出發點是:如果在沒有考慮優惠的情況下,一國的投資環境是可以接受的話,那麼再加上優惠的因素那就更可以接受了。因此,判斷一國的投資環境是否適合外國投資,只要考慮該國的投資阻礙因素就可以有一個基本的結論,這也是符合企業競爭的一般原則。
這種方法要求投資者根據投資環境因素分析構架,分別列出阻礙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因素,並對潛在的東道國加以比較,阻礙因素比較少的國家,就是投資環境比較好的國家。阻礙投資的因素通常包括十個方面:
1、政治障礙。如:東道國的政治制度與母國不同,政局動蕩、政治選擇的變動、國內騷亂、內戰、民族糾紛等。
2、經濟障礙。如國際收支赤字增大、外匯短缺、通貨膨脹、貨幣幣值不穩定及基礎設施不良等。
3、東道國資金融通困難。
4、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短缺。
5、實施國有化政策與沒收政策。
6、對外國投資實行歧視政策。如:禁止外資進入某些產業、對當地的股權比例要求過高、要求有當地人參與企業管理等限制外國人員的某些活動。
7、對企業干預過多。如:實行物價管制、規定使用本地原材料。
8、實行較多的進口限制。
9、實行外匯管制和限制利潤匯回。
10、法律行政體制不完善。如:投資法規不健全、沒有完善的仲裁律師制度及行政效率低等。
投資障礙分析法的優點在於能夠迅速、便捷地對投資環境作出判斷,並減少評估過程中的工作量和費用。但它僅根據個別關鍵因素就作出判斷,從而有時會使公司對投資環境的評估失去準確性,從而丟失一些好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