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心理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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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心理衝突主要是指個體自身所面臨的不同形式的衝突[1]。這種衝突是個體心理中兩種不相容的或互相排斥的動機而形成的[2]。
個體心理衝突的種類[1]
常見的個體心理衝突主要有以下幾種:
1、個人目標衝突
社會性規範了人以群體形態存在的一般意義,而人的社會行為不但具有遵循社會一般準則的基本義務,還具有體現個性行為、尋求個體價值的需要。不同個體的價值標準是不同的,價值標準決定個人的目標選擇。個人目標不是無條件實現的,它受到個人才能與努力程度以及客觀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當個體在選擇和實現個人目標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就會發生個人目標衝突。
2、個人角色衝突
在組織系統中,每一個成員都占據一個相對固定的位置,並按照職位的規範與其他個體發生互動行為和交互關係。根據實際的工作需要,組織中的每一個個體需要在不同的關係情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管理心理學認為,角色衝突有三種表現形式,即角色外衝突、角色間衝突和角色內衝突。角色外衝突,指的是發生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角色扮演者之間的角色衝突;角色間衝突,指的是發生在同一個扮演者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之間的衝突;角色內衝突,指的是發生在角色扮演者所扮演的同一個角色內部的矛盾。這裡談到的個人角色衝突,是針對同一行為主體而言的,因此只包括角色間衝突和角色內衝突兩種情況。
3、個體之間衝突
人們的知覺方式、性格、氣質、行為趨勢都是十分個性化的,僅僅這方面的差異,就足以釀成衝突。
4、個體與群體衝突
個人與群體的關係是一種社會契約性質的關係,個體需要服從群體的意志和目標,而群體也需要滿足個體價值實現的要求和期望。當雙方的利益和要求所保持的平衡狀態被打破時,就會在個體與群體之間引起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