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基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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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基準制(on beneifit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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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受益基準制[1]
受益基準制是指受益人的養老金獲得方式和數額取決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或計算公式,如一定的年齡條件、身體狀況、工齡長短及實際生活需要等。只要符合所定的標準即可領取養老金,其量的多少跟他過去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貢獻無關或關係不大。一般都以原來工資(或一定時期社會平均工資等)的一定替代率(60%左右)作為養老金領取標準。福利國家的普遍養老金、自保公助型的養老金制度、國家保障型養老金制度都是以受益基準為特點的。
受益基準制的優缺點[2]
受益基準制意味著對具體受益人提供的保障措施取決於(或主要取決於)預先確定的標準與計算公式。首先,受益分配的方式是根據一定的受益公式,按照受益狀態(如年齡、身體健康狀況、失業期等)是否符合特定的標準而決定的。這種受益分配方式註重的是受益條件的公平,而不註重受益人以往在資金上貢獻的多少。其次,從資金籌集方式來看,受益基準制的基本特征是採用現收現付制來籌集資金並滿足當期的支出。
從受益分配方式分析,由於它強調的是根據統一的受益條件決定受益水平,在條件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具有較強的公正性。這裡,社會保障具有明顯的再分配性質,起到了一種收人均等化的作用。然而,如果從另一角度來看,這種受益分配方式的優點的背面恰恰又隱含著不足之處。由於它不是依據人們以往貢獻的大小來決定受益水平,因此就有可能出現“吃大鍋飯”的問題,會有損於貢獻多的人繼續努力工作的積極性,而貢獻少的人也沒有壓力改變現狀。正是由於缺乏激勵機制,近來人們思考著如何通過改進受益公式使其包含一定的勞動貢獻因素來彌補激勵特性上的不足。
從現收現付制的籌資方式分析,其優點在於管理相對簡便,它的資金來源主要在稅收,無需建立龐大的信息系統,不涉及投資及投資回收問題,因此管理成本較低。現收現付制要取得好的效果,要求環境條件相對穩定。首先,它要求經濟發展以及與此相關的財務收入相對穩定。實現現收現付制,在一定時期內,它的支出水平是相對穩定(或變化較小)的,因此要求收人也必須穩定在同樣的水平上,如果經濟發生較大的波動,從而引起財政收人的大幅度波動,那麼勢必會引起支付上的危機或被迫修改已承諾的受益公式。其次,現收現付制是以當期的工作人口上繳的稅費來支付當期退休人口的社會保障支出的,所以如果人口結構變化劇烈,特別是出現了人口老齡化時,就會使社會贍養比例過大,造成支付上的困難或對當期工作人口徵稅過重而影響其工作動力。
近年來,由於人們對受益基準制已表現出的弱點有了一定的體會,因此出現了一些變革的趨勢。例如,受益公式的改進就是明顯的例證。過去的受益公式(包括邏輯公式和計算程式)比較簡單,現在則傾向於較為複雜,在複雜的計算公式中包括了供款方面的信息。這樣,受益基準制中吸收了供款基準制中的某些因素,兼容了供款基準制的一些優點,從而有可能解決受益基準制當前存在的一些缺陷。
此外,受益基準制的資金主要來源於稅收,要求政府能夠科學地預測長期動態經濟變化,在稅收較多或社會保障支出負擔較輕的年代可將一部分稅收拿出來進行長期投資,形成部分實際的積累,這樣便可以調整因經濟周期或人口結構變化所引起的波動。例如人口年輕化或高速經濟增長年代,稅收收入多,便可拿出一部分作基礎設施投資的支出,從而保證社會保障的開支。這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預籌積累的作用,對經濟衰退也可以起一定的熨平作用,也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支出具有一定的濾波作用。